政       策

索引号:552155895/2024-00278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1-17 14:33:10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办函〔2024〕1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17 14:29:19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

宝鸡市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工作方案

当前,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已成为支撑数字经济发展和推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战略基石。千兆光网和5G构成的“双千兆”网络,既是宽带网络演进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和承载底座。为了全面提升我市千兆光网和5G网络基础能力,加快推进“双千兆”网络建设互促、应用优势互补、创新业务融合,进一步发挥“双千兆”网络在拉动有效投资、促进信息消费和助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方面重要作用,根据工信部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2023〕59号)和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等十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陕通局联〔2023〕39号)文件,切实推动通信基础设施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系统谋划定位,高标推进落实

(一)科学编制规划。通信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统筹编制全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对5G站址、核心机房及光纤网络(包括杆路、管线等)做好空间安排。专项规划审批后,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及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通信基础设施要与电力及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和修正,充分考虑光纤网络及5G网络建设的需求及资源预留。(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数字经济局,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各通信运营商及铁塔宝鸡分公司)

(二)规范审批流程。在城市道路、桥梁、管线以及房屋建筑等市政建设项目审批时,要充分考虑光纤网络及5G网络站址建设需求及资源预留,将光纤管线(杆路)及5G网络站址纳入新建建筑物施工图方案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将光纤网络建设嵌入老旧小区、老旧建筑物改造提升等工程审批流程,推动老旧小区光纤网络和5G网络站址与市政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联合审图、同步施工、联合验收、同步建成。(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数字经济局,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各通信运营商及铁塔宝鸡分公司)

(三)落实国家标准。按照“规划先行、需求引领”的原则,落实好《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在新建建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各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要同步规划5G网络,获取网络覆盖需求。落实好《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均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

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商务楼宇公共建筑内的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应严格执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由第三方公司作为单独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并经营获利。建筑物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相关工程界面划分的规定,将通信配套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所需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并随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验收,未按标准建设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数字经济局,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各通信运营商及铁塔宝鸡分公司)

二、加快硬件提升,推进共建共享

(四)推进资源开放。加大公共区域开放力度,最大限度免费开放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旅游景点、绿化区、城市道路、客运站、公交站台等公共设施场所空间,支持光纤、基站、室分系统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网络资源使用效率,积极推动跨行业通信基础设施合作建设,促进公安、交通、环保、气象、林业、文旅、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资源与通信资源双向开放综合利用。统筹5G基站建设需求,加快整合铁塔、路灯杆、电力杆等各类杆塔资源。5G基站、机房和相关配套占用市政道路、桥梁、照明等设施,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占用城市公共资源相关手续。(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各通信运营商及铁塔宝鸡分公司)

(五)加快改造提升。按照《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建科规〔2020〕7号)、《关于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同步做好通信设施改造有关事项的通知》(宝住建发〔2023〕72号)要求,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老旧小区光纤网络和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4G网络优化补盲和5G网络部署工作,为老旧小区居民提供优质通信服务。围绕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省投资。(责任单位:各通信运营商及铁塔宝鸡分公司,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数字经济局,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

(六)推进共同进入。铁塔宝鸡分公司要在完成需求统筹的基础上,加强与各通信运营商协同合作,推进城市核心区、重要功能区、景区、园区、大型住宅区等场景5G基站站址、机房以及建筑楼宇类、公共交通类重点场所室内分布系统统一协调、统一进场,支持铁塔公司、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充分协商,统筹开展建设,降低电信设施建设入场难度和综合成本,实现5G网络共同进入。支持光纤到户(FTTH)、光纤到房间(FTTR)建设,进一步深化千兆光网覆盖。

加强对新建住宅小区光纤网络及5G网络建设的协调力度,严格规范收费种类,推动住宅小区、商务楼宇等的管理单位对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提供通行便利,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相关单位要加大整治和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不合理的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各通信运营商及铁塔宝鸡分公司,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字经济局)

三、增强管控意识,持续降本增效

(七)规范迁改行为。除市政建设、公路施工、征地拆迁、老旧小区改造等特殊原因必须迁移或改动的电信设施的行为之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者迁移的,应当征得该电信设施产权人同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数字经济局,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各通信运营商及铁塔宝鸡分公司)

(八)降低用电成本。持续开展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直供电改造工作,积极推动开放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变压器等电力资源,用于通信基站直供电改造,国网宝鸡供电公司要做好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改造服务工作,配合项目主体加快“户表改造”和直供电改造。严格落实我省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为各基础电信企业提供通信基础设施用电保障、电力设施改造、推动用电优惠。将具备转改直供电条件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缩短报装时限,确保直供电改造顺利开展。对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具有非电网直供电加价收费行为的主体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并由市发改部门对非电网直供电主体违规提高电价、加价电费和其它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国网宝鸡供电公司、各通信运营商及铁塔宝鸡分公司)

四、强化组织保障,凝聚工作合力

(九)加强资金保障。建立政府支持市场多元化投资体系,各电信基础运营企业、广电网络、铁塔公司要积极争取中、省补助,在网络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为通信网络建设维护企业提供资金扶持。探索建立政府对新建5G基站支持扶持机制;在支持千兆光网接入的10G-PON端口建设部署、千兆光网用户接入的ONU(光猫)升级、免费升级家庭用户宽带网速至500M及更高速率以上的给予支持扶持;在推进有需求家庭开展FTTR(光纤到房间)建设改造的给予支持扶持;在商业园区、工业园区等区域进行高速光纤网络升级改造的给予支持扶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数字经济局,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各通信运营商及铁塔宝鸡分公司)

(十)强化督办机制。市级相关部门要将“双千兆”关键指标纳入对各县区、各部门的智慧城市考核分值。对光纤进入难、疑难站址、公共设施开放进度、电力审批等问题,建立联合督办机制,确保通信建设通行等工作顺利实施。对重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为“双千兆”网络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数字经济局,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