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指引①:什么是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三类对象”)?监测对象类型有哪些?如何认定?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内容和重点任务清单要点,结合常态化督导发现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梳理归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分期分类推送宣传,帮助基层干部正确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会尽会,遇到具体问题时有针对性地查找答案、对照适用。
什么是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三类对象”)?
监测对象类型有哪些?如何认定?
政策指引如下
一、基本概念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是指面向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以当年当地监测范围指导线为参考标准(2024年全省年人均纯收入为8000元),综合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其他各种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情况,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且依靠自身能力难以解决困难的农户,通过履行识别程序认定为监测对象,实施帮扶措施。
二、政策依据
2021年6月,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陕农组发〔2021〕3号),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的监测对象、监测范围、监测内容、监测方式、监测程序等作了进一步明确。
2023年4月,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全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陕乡振发〔2023〕24号),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类别、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认定时间以及录入系统等作了进一步明确。
三、监测对象类型
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简称“三类对象”。
(一)脱贫不稳定户。指人均纯收入在我省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内,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返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脱贫户。
(二)边缘易致贫户。指人均纯收入在我省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内,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一般农户。
(三)突发严重困难户。指人均纯收入超出我省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但受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影响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使其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并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农户。这类群体可以是脱贫户,也可以是一般农户。
四、认定办法
(一)认定条件
工作面向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监测。监测对象认定以家庭为单位,是指从所有农户中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识别认定出来,没有规模限制,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全部按程序纳入监测帮扶,确保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监测对象的认定条件是一套综合体系,主要包括农户的收入、合规自付支出、突出困难问题和自主应对能力。工作中,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识别认定,重点关注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同时关注就医、就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统筹考虑收入支出情况,以及农户自主应对能力,进行综合研判。
认定监测对象可以分两类情况:一是农户人均纯收入在我省监测范围内,且因受各种原因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一般应识别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二是虽然农户人均纯收入超出我省监测范围,但因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一般应识别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二)识别途径
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舆情信访预警4种方式实现识别认定。
(三)认定程序
镇村入户核实和农户授权承诺,民主评议和公示,县级审核批准和公告。公示环节原则上只在村内开展一次,县乡不再重复公示。监测对象认定要经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批准或授权批准。
(四)时限要求
认定工作要坚持应简尽简、公开公正,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其中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村级要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
本政策指引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级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