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防范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与本行业信息化项目评审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与廉政风险,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数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严格准入管理。市数据局机关全体干部,一律不再申请加入与职责相关的招投标、项目评审类专家库,特别是信息化项目规划、建设、验收等相关专家库,严禁以任何形式利用职务影响力干预评审过程和结果。
二、规范信息审核。已进入相关专家库的市数据局机关干部,须向局党组如实报告入库信息,并向局办公室登记报备。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申请加入各类专家库的,必须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并报局党组备案。
三、自行申请退出。已纳入相关专家库的市数据局机关干部(不含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须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对应专家库管理机构提出退出申请;在退出手续办理期间,不再参与任何形式的项目评审活动。退出专家库后,机关干部仅负责职责内的业务工作把关,不再以“评审专家”名义参与任何项目招投标评审活动。
四、严肃追究责任。对隐瞒个人身份申请加入专家库、违规参与项目评审的市数据局机关干部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本规定由市数据局、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宝鸡市数据局党组 宝鸡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