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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大对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的管控—7802辆黄标车退出历史舞台

来源:宝鸡日报社 发布时间:2017-09-11 17:36
    淘汰治理黄标车是我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的一项重大举措。9月8日,记者从市车管所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严把车辆审验关,压缩黄标车活动空间,管控结合,三年共淘汰7802辆黄标车,为守护“宝鸡蓝”作出贡献。
    黄标车通常指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在车辆环保检测时贴上黄色环保标志,因此而得名。自2015年,我市按照省上的决策部署,加大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力度,专门成立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淘汰黄标车专项行动方案等。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淘汰治理黄标车专项行动,对全市黄标车逐一进行摸排梳理、登记造册。各县区根据登记底数逐车开展摸排,采取针对性措施分类处置。对到达报废年限的黄标车,通知车主立即报废车辆,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按照“只要淘汰,就可享受补贴”的原则,市公安、环保、商务、财政四部门联合出台政策,降低补贴申领门槛,鼓励黄标车车主自愿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予以公告,对逾期仍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对名下有黄标车,而需办理其它新业务的车主,采取综合措施,促使其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对未在当地运营的我市的黄标车,各交警大队组建26个小分队,分赴全国各省,进行全力追缴。
    在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的同时,我市还扩大黄标车限行空间。在原有经二路、中山路、新建路、行政大道、东风路、高新大道黄标车、无标车限行的基础上,新增火炬路、虢镇东大街等17条主干道路,全天禁止黄标车、无标车通行。各县区也在县城中心区划定了限行路线,全方位管控黄标车通行,挤压其活动空间,倒逼黄标车退出历史舞台。
    据了解,自2015年起,省上下达我市黄标车淘汰3年任务为6955辆,我市目前已超额完成任务。本报记者 胡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