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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7-09-27 10:20
    截止2017年9月27日16时,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环境信访件557件,现将第24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543 受理编号49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晁峪陇海线程里庄渭河桥西头南边有个采砂厂,在河道里堆积了大量的沙子。 陈仓区 经查,投诉反映的采砂厂地点为晁峪村9组,该地为宝鸡峡库区回水淹没区,修建宝鸡峡时已经全部征用。该采砂厂负责人与晁峪村、晁峪村9组分别签订承包协议,2017年3月份修建了砂石加工场,与宝鸡峡管理局签订了清淤协议,砂石为清淤的副产品。现场检查时,该砂石加工场未进行生产,在宝鸡峡回水区河道内堆放有沙子。 执法人员要求晁峪村委会及晁峪村9组督促采砂厂负责人遵守有关规定,保护生态环境。及时将沙堆覆盖,对作业路面及外围路面定时洒水、防止扬尘。并将加强监管,确保该砂石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544 受理编号53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人民商场门口有个卖烧饼小摊贩占道经营,用燃煤炉烤烧饼的过程中煤烟满天,污染空气。 渭滨区 经查,投诉反映的人民商场门口卖烧饼小摊贩,平时主要在居民小区摆摊,常在人民商场附近流动占道经营,现场使用煤烤炉,产生少量煤烟。 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使用的煤烤炉和手推车予以暂扣,责令其改用清洁能源,并停止占道经营行为。当事人承诺以后不再占道经营和使用煤烤炉。  
545 受理编号53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中心医院对面的祖母厨房(饭店)有专门的油烟净化设备不用,却用排气扇把油烟直接抽排到室外,污染室外空气,对对面楼上住户生活产生影响。 渭滨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祖母厨房(饭店)为今年7月份新开业的饭店,距对面百合花城小区22号居民楼约50米,该饭店油烟净化器设备运转正常,有专用排烟烟道,家用抽油烟机排气扇并未使用。9月25日,经复查,店内油烟净化器均正常运转,排气扇未启用。 执法人员约见了祖母厨房(饭店)负责人,要求其定期清洗维护油烟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46 受理编号53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法门镇法门寺东侧有条小河,河水污染严重。 扶风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法门镇法门寺东侧的小河为法门镇美阳河,该河经过美阳村东中街组,当地村民拦坝抽水灌溉,有一鱼塘,鱼塘养殖正常。经调查美阳河上段,河水来源是源头泉水和雨水汇流成河,水域所经法门镇没有污水排口。此条河流流经法门镇、召公镇、杏林镇、城关街道四镇街后汇入小韦河,县监测站在美阳河和小韦河交汇处现场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氨氮、溶解氧、PH值均达标。 已责成沿河流域四镇街加强周边村民环保宣传教育和河道卫生管理。  
547 受理编号54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石坝河峪泉村、瓦峪村有垃圾焚烧现象。 渭滨区 经查,投诉反映的石坝河峪泉村和瓦峪村应为神农镇峪泉村。现场3处有焚烧垃圾痕迹,其中2处位于峪泉村三组垃圾屋,在瓦峪河边;1处位于瓦峪河上游,峪泉村三组。 要求峪泉村强化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坚决杜绝垃圾外溢及焚烧垃圾的现象再次发生。9月25日,经现场复查,峪泉村正组织垃圾清运,目前已将全村垃圾屋清理完毕。  
548 受理编号54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经一路步行街(火车站西边)拆迁导致尘土飞扬,污染环境。 渭滨区 经查,投诉反映的拆迁项目为银河e时代旧改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陕西润绮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陕西广汇建筑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存在扬尘大等问题。 约谈了项目负责人,要求全面整改,严格落实扬尘控尘“三有四无”工作措施。9月26日,经再次复查,该拆迁工地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549 受理编号54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王家崖水库上游马道口和牛家滩附近有七八家挖沙厂,挖掘深度达4、5米深,严重毁坏河床,破坏生态环境。 凤翔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王家崖水库上游马道口、牛家滩附近确实存在采砂行为。马道口位于凤翔县长青镇,牛家滩位于陈仓区贾村镇。从2012年起,宝鸡峡引渭灌溉管理局安排实施清淤排砂工程,王家崖水库管理站发布了通告和清淤排砂各企业区域划分。王家崖水库左岸有福建大尹公司、宝鸡麟海新能源公司、渭南中瑞水电建筑有限公司和宝鸡市正顺达仓储有限公司4户企业;右岸有宝鸡泽成清淤公司、金鼎砂石厂。经王家崖水库管理站副站长证实,上述企业均为宝鸡峡引渭灌溉管理局引进的清淤排砂企业。王家崖水库所有权及管理权为省水利厅下属单位宝鸡峡引渭灌溉管理局,水库管理单位为王家崖水库管理站。该水库权属范围北至库尾海拔高程602.5米处,清淤排砂作业区均在王家崖水库库区以内。 为保证汛期行洪安全,已向王家崖水库管理站下发检查责任卡,要求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水库内的人员和机械,保证汛期行洪安全。建议通过这次环保督察,由上级部门协调宝鸡峡引渭灌溉管理局做好水库库区清淤排砂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550 受理编号55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阳平镇利民屠宰厂屠杀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渭河污染河水,运输生猪的车辆沿途遗漏猪粪垃圾,污染环境。 陈仓区 经查,投诉反映的企业为位于阳平镇西枸村的阳平利民屠宰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陈仓区生猪定点屠宰场,证件齐全,运行正常。日屠宰量在70至180头之间,日最大产生废水20吨。建有污水自动化处理设施,人为无法干预,检查时运转正常。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不存在污水直接排入渭河现象;据了解,该公司拉运生猪车辆有帮箱,车厢底铁皮制作,不存在遗漏猪粪垃圾。执法人员对西枸村主要通往屠宰场的公路进行了巡查,没有发现猪粪遗漏现象,随后,走访了附近村民,均对遗漏猪粪现象予以否认。    
551 受理编号55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千河镇大唐热电对面靠北有一条通往河对岸的路,河边有个排污口,排出的废水气味恶臭。 高新区 经查,千河高新区段堤防已全线封闭,在河堤上仅设置了雨水排涝口,全线未设置排污口。9月25日,相关部门对举报区域2公里范围内的河堤两侧进行了仔细排查,发现2处雨水口均无排污痕迹。群众投诉“废水气味恶臭”疑为千河镇黄贺村宝鸡乳源牧业有限公司养殖产生。该奶牛养殖现存栏育成奶牛31头,清粪采用干式清粪,建有约200平米专置堆粪棚,地面为水泥防渗材质。粪便日产日清,交由周边农户运走,堆粪棚内基本不存粪。养殖区分为3处牛棚,其中北侧2个棚内未养殖,南侧存栏育成奶牛。3处均建有顶棚,北侧牛棚雨水经顶棚排入东侧水渠内,后经牛场西侧千河护坡上雨水渠排出,现场检查时,因雨天降水该雨水渠有少量雨水排出。南侧牛棚未建设雨水渠,雨水及奶牛尿液经南侧明渠排入场内70立方米水泥沉淀池中,未外排,因存栏奶牛较少,沉淀池内仅有少量污水,无溢出现象。 要求千河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河道沿线巡查工作。目前已整改到位。  
552 受理编号55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县功镇葫芦沟村二组有一生产塑料泡沫板的小型厂子,生产过程中塑料味很大,加工时燃煤锅炉从烟筒冒出黑烟,烟味刺鼻,灰尘也很大。平时24小时不间断生产,最近一段时间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 陈仓区 经查,群众反映的厂子名为宝鸡市陈仓区鑫隆保温材料厂,主要进行泡沫板生产加工,原材料为可发性聚苯乙烯颗粒,产品为建筑保温用的塑料泡沫板。该厂北距村民住宅约20米,东边为农田,南距村民住宅约40米,西边距离住宅约10米左右。群众反映的塑料味主要是生产过程中原料加热产生的气体。燃煤锅炉在使用过程中产生黑烟。该企业规模小,场内环境脏乱差,属应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 已责令该企业立即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和产品,限期拆除。目前,企业已全面停产,正在拆除生产设备。  
553 受理编号55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八鱼镇上甘沟村养猪厂过多,都在居民居住区附近,夏天苍蝇满天飞,臭气熏天。 高新区 经查,八鱼镇上甘沟村已经合并于八鱼村,有养殖户7户,都属于散养户,距离居民区较近,有2户存栏在30头左右,建有沉淀池,其他养殖户存栏在10头以下,基本上能做到粪便日产日清。位于八鱼村十四组的一户养猪场,现存栏40头左右,距离居民区较近,猪舍外堆放少量干粪,未及时清运;尿液流入沉淀池内,沉淀池上方设有防雨设施,猪舍消毒不及时,臭味较大;紧靠路边有2座小猪舍,建筑面积各12平方米。 2017年9月25日,八鱼镇政府向八鱼村村委会、各养殖户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养殖场及时清运粪便,勤消毒勤灭菌,粪污及时清运。同时要求陈某养猪场及时清运干粪,勤消毒勤灭菌,整改期限为2017年9月30日前。路边小猪舍必须拆除,停止养殖,整改时限为2017年10月30日前。  
554 受理编号55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糜杆桥镇十里铺村4组村民朱某在家制作涂料,使用燃煤锅炉,对空气产生污染。 凤翔县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加工厂为凤翔县雍城龙祥涂料厂,位于糜杆桥镇十里铺村四组,占地0.4亩,在自家宅基地中自建厂房,今年以来处于停产状况。经查,该厂有个体经营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厂内有1台1吨的燃煤锅炉停运,有部分成品涂料,涂料厂四周为农户。 对该厂下发了限期搬迁的通知,限于2017年底前完成搬迁,拆除现有燃煤锅炉。  
555 受理编号55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横水镇尹家坞村附近的永丰工贸有限公司为塑料泡沫加工厂,一直使用燃煤锅炉,冒黑烟,有气味。 凤翔县 经查,信访反映的尹稼坞村永丰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凤翔县横水镇尹稼坞村20组,占地约4亩,建有3座约500平方米的厂房,厂区西侧有住户,其他均为耕地。现有2蒸吨锅炉1台,反应釜1台,成型机1台,发泡机1台。该公司于2017年5月开始投入生产,有工商营业执照。有2吨蒸汽锅炉正在运行,配套有布袋加水膜除尘设施,日用煤约2吨,现场堆燃煤约10吨。9月25日调查时,锅炉正在使用,但未发现有冒黑烟现象,锅炉配有除尘装置也正在正常运转。 下发了停产整治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限于10月底前拆除燃煤锅炉,在燃气锅炉未安装之前,禁止燃煤锅炉使用。  
556 受理编号55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蔡家坡镇八米原村的半山腰水沟位置,有人倾倒掩埋产能落后化工企业的工业垃圾。 岐山县 经查,蔡家坡镇八米原村的半山腰荒沟内确实有人倾倒建筑垃圾和少量工业黑砂,工业黑砂属铸造行业废砂,但无化工企业的工业垃圾倾倒。 对垃圾倾倒者落星堡村三组村民进行约谈,现场做了调查笔录,并责令当事人3天之内将倾倒垃圾进行覆土深埋。9月26日,再次现场检查,垃圾场覆土深埋已完成90%。责成落星堡村封堵倾倒垃圾点入口,防止再次有人倾倒垃圾。蔡家坡镇纪委对落星堡村第七村民小组组长给予诫勉谈话。  
557 受理编号55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城关镇店子村一村民占用坪头村晁家山组的耕地,在耕地上挖沙后形成大坑,将近30亩的土地遭到毁坏,后将县医院门诊楼拆除的建筑垃圾倒在坑里,灰尘大。 陇县 经查,该采砂场地位于陇县温水镇坪头村六组,现场有开挖形成的坑,紧邻北侧路边的坑中有少量建筑垃圾。该地现状为紧邻杨家沟河道的砂石地,原来是杨家沟河道,近年由于河道改道,修建河堤,于是河堤边形成砂石地,面积约18亩,多年来不能耕种,一直荒芜。2016年1月9日,该宗土地由陇县温水镇坪头村与被投诉人协议约定:一年内,由被投诉人对该宗土地内砂石进行清理拉运,清理后进行回填复垦,以改造提升土地质量,从而改变原来砂石地不能耕种的现状。2016年6月至11月,被投诉人对该地砂石进行了清运,但没有及时回填复垦。紧邻路边坑中的少量建筑垃圾为当地村民日常倾倒。坑内现已长荒草,现场无扬尘。 县国土局已责令被投诉人于2017年10月10日前复垦该片土地,使之达到耕种条件,并没收所得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