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栏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5 |
162 |
宝鸡市凤县河口镇沙坝村桃树沟一砂石厂,紧挨汉江上游河道,抽取河水洗砂,将洗砂后的污水泥浆直排到河里,严重影响该河流的水体环境,生产中破碎机噪音严重扰民,该厂占地约20亩,4条生产线,现在为躲避检查,只在夜间生产。 |
宝鸡市凤县 |
水、
噪音 |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不属实。投诉人反映的砂石厂是宝坪高速LJ-13标段项目部联合陕西晟康工程物资有限公司配套建设废渣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所用原料为宝坪高速LJ-13标段隧道开采的洞渣,经破碎加工后的石料产品全部用于宝坪高速LJ-13标段工程建设,不对外销售。2018年11月9日凤县联合督查组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属于合法企业,不存在“为躲避检查,只在夜间生产”的情况。该企业在生产工段安装了喷淋设施,建成了约1500立方米的七级沉淀池,未在汉江上游河道取水,利用山泉水进行洗砂。生产废水循环使用,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问题;该企业已对破碎生产线进行封闭,破碎机安装在靠近宝坪高速公路LJ-13标段弃渣场一面,距周边最近居民230米,厂界噪声均符合标准。 |
不属实 |
|
|
16 |
174 |
宝鸡市陈仓区三联村有一豆腐作坊,污水直排村民地里,生产中冒黑烟,严重污染村民生活环境。 |
宝鸡市陈仓区 |
水、
大气 |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属实。2018年11月8日,陈仓区市场监管局与阳平镇政府对该豆腐加工点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加工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 |
属实 |
陈仓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责令该豆腐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18年11月9日拆除了加工设备,该豆腐加工点现已彻底取缔。 |
陈仓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此事件中负有监管不力责任的阳平工商所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 |
17 |
197 |
2017年陕西省环保督查期间,要求宝鸡市凤翔县南指挥镇村民白春利将自家养猪场卖掉,并建议将养殖改为种植,该养殖户将猪舍改为种植蘑菇。但2018年8月18日镇政府在未出具任何拆除通知书的情况下将原猪舍强行拆除,并签订合同,3年内不得从事养殖,该村其他200家养猪户并未拆除,存在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问题。 |
宝鸡市凤翔县 |
其他
污染 |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不属实。该养殖场位于南指挥镇太尉村(原太北村)一组,白春利养殖户在2017年陕西省环保督察期间,被群众投诉,经调查,该养殖户在自家门前承包地内私建猪舍,共存栏117余头,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养猪场猪圈离村民住宅不到20米,且未办理营业执照,无畜禽排污处理设施,被确定为取缔类“散乱污”企业。市县镇多次动员要求其按“两断三清”标准彻底拆除,无人建议让其种植蘑菇或改作它用。南指挥镇政府要求于5月12日前彻底关闭,但该养殖户拒不执行。宝鸡市农业局先后三次督导检查, 8月19日市县验收组现场进行了验收销号,完成了取缔工作。
本次投诉称“该村其他200家养猪户并未拆除”不实,该村另有18个养殖户,南指挥镇政府下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全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经过镇村按政策逐户研判,已完成关停或停办5户,其余11户按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关停,2户按要求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整治。 |
不属实 |
|
|
18 |
202 |
陈仓区:1.千渭星城小区C区南侧约400米处有3家奶牛养殖场,养殖粪便随意堆放在路边,恶臭气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2. 陈仓区虢镇北坡公园东、水利渠南岸有1家养猪场,异味影响居民休闲锻炼” |
宝鸡市陈仓区 |
大气 |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属实。1:经调查,群众投诉的千渭星城小区C区南侧400米处3户奶牛养殖场均建有干粪堆积场和35立方米尿污沉淀池。现场检查发现,3户奶牛养殖场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畜禽粪便堆放不规范,有乱堆乱放行为;二是养殖场负责人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场内环境卫生较差。
2:投诉反映陈仓区虢镇北坡公园东、水利渠南岸有1家养猪场,经现场调查为东关街办贾家崖村盛丰源养殖场,不是养猪场,业主原养殖鹌鹑,3年前已停止养殖至今,院落闲置。检查发现该处场地环境卫生不整洁,原有闲置的养鸡笼等还堆放于院内。 |
属实 |
1:对2户奶牛养殖户予以各50元的经济处罚;对3户养殖户下发了《陈仓区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改通知书》,要求养殖场加强日常生产环境卫生维护,注重打扫,消除隐患。三户养殖场乱堆乱放畜禽粪便问题已于当日清理完毕,整改到位。
2:陈仓区东关街道办及时安排专人将闲置鸡笼清理出场,整治院内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清洁,现已清理完毕。 |
陈仓区千渭街道办事处对李家崖村委会作出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