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79 |
808 |
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南阳村的宝鸡市铁军化工防腐公司内拉沙石的汽车噪音、扬尘污染问题。 |
宝鸡市陈仓区 |
大气、噪音 |
经2018年11月22日现场调查,群众投诉的宝鸡市铁军化工防腐公司应为陕西宝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院内堆有砂石,处于苫盖状态。2018年4月份,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阳平渭河大桥修建时,陕西宝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宝鸡盛龙商砼砂石有限公司的砂石堆料阻碍桥梁修建,为了及时清理砂石,保证市级重点项目按时修建,将盛龙商砼砂石有限公司的砂石筛检后转运到陕西宝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院内进行堆放,转运过程中对车辆进行了冲洗和覆盖,堆放后及时进行了苫盖。2018年7月份,陕西宝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堆料进行降高外运,当时只对砂石外运,没有进行筛捡,外运砂石时采取了进出车辆冲洗、覆盖等措施。外运后剩余的砂石也进行了苫盖,因公司计划修建商砼站,剩余砂石暂未出售,一直处于堆放状态。 |
部分属实 |
陕西宝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在今后外运砂石时,提前提出申请,坚决落实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覆盖等防治措施,坚决做到外运进出车辆不造成噪音、不沿路抛洒、不产生扬尘等污染。 |
无 |
80 |
814 |
宝鸡市太白县咀头镇咀头街翠矶山太白县住建局建的太白金星石像,在上次秦岭生态整治检查中要求拆除石像,目前未拆除干净。 |
宝鸡市太白县 |
其他污染 |
经查,翠矶山太白金星大型石像为2007年建造的道文化主题公园的主题景观项目内容。按照上级要求,太白县委、县政府从2018年8月5日启动人工拆除工作,于2018年9月15日全面拆除石像,同时进行专业绿化美化设计,在原址覆土1500余方,种景观树一棵,铺设草皮300平方,摆放草花5000多盆,改建为新的景观平台;2018年10月17日陕西省委统战部、民宗局现场通过验收。2018年11月22日现场调查发现,雕像已全部拆除完毕无残留,并进行了绿化美化。 |
不属实 |
|
无 |
81 |
817 |
宝鸡市渭滨区神龙镇大散关村2组(地处秦岭北麓)清姜河岸边海洋农家乐、东海农家乐未拆除。 |
宝鸡市渭滨区 |
其他污染 |
经2018年11月22日现场检查,农家乐的基础设施已全部拆除,两家均已关门,无经营农家乐现象。
投诉中指出的两个农家乐均属在自家宅基地上建的个人住房经营农家乐。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规定,海洋农家乐、东海农家乐均位于嘉-清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在关闭农家乐经营后,其作为村民个人住宅应予以保留,不再拆除。
按照省、市要求,渭滨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取缔清姜河沿线的农家乐联合执法行动,拆除临河搭建的违建等与农家乐经营有关的所有附属设施。截至2018年9月中旬,清姜河沿线包括东海农家乐、海洋农家乐的36户农家乐经营户已全部取缔。 |
部分属实 |
目前,东海农家乐、海洋农家乐已全面去除农家乐经营的各种要素,不再从事农家乐经营,成为普通的大散关村民个人住宅,依照政策规定其住房予以保留。 |
无 |
82 |
824 |
宝鸡市凤翔县中医医院产生的医疗废水直排县城地下管网,造成水质污染。 |
宝鸡市凤翔县 |
水 |
凤翔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废水250立方米,医院产生的所有医疗废水均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2018年4月28日,凤翔县中医医院委托第三方对凤翔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各项监测数据均符合相应标准。2018年8月28日,医院委托第三方对污水处理站进行规范运营,按照要求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污水处理站,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并每月向医院提交由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监测报告。同时,医院派专人每天监督、检查污水处理站运营情况,确保各项水污染因子达标排放。运营期间,记录显示各项监测数据正常,符合规范要求。2018年10月9日报告显示检测结果也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018年11月21日,凤翔县环境监察大队对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检查,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向市政管网偷排迹象,PLC柜显示各项在线监测数据均符合规范要求。 |
不属实 |
|
无 |
83 |
825 |
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陕西宝新药业长期以来污水处理设施白天开、晚上停。 |
宝鸡市岐山县 |
其他污染 |
该企业于2018年3月份按要求安装了外排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系统联网,实时对外排水PH、COD、氨氮等指标数据24小时监测。企业污水处理站有专人负责,24小时进行值守。2018年11月22日现场检查时,经调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及污水外排在线监测记录,显示企业从今年3月份以来污水处理设施一直正常运行。多次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2018年11月23日晚,再次对陕西宝新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企业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测实时数据符合排放标准。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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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84 |
828 |
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曹家村二组宝鸡金达物资再生回收有限公司长期在宝鸡、咸阳、铜川、渭南等地非法收集废机油并用普通货车运输转移到山西省,且无跨省转移手续及转移联单(企业自印西安编号的联单),企业还收集机滤、油壶、过滤棉、活性炭等销售给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回收公司。 |
宝鸡市岐山县 |
土壤 |
宝鸡金达物资再生回收有限公司曾因无危废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于2017年6月搬迁至蔡家坡镇龚刘村,在2018年7月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始正常营运,经营范围为废旧物资回收、废机油、空桶,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通过现场核查和走访,该公司主要对岐山县周边的废旧物资及废机油进行收集。在2013年4月至2017年4月期间,属于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进行回收,但并未在咸阳、铜川、渭南等区域回收废机油。该公司于2017年9月同具有运输危险废物资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单位签订合同,使用专业运输车辆回收、运输废机油,但未运输过危险废物。2013年4月至2017年4月在蔡家坡镇曹家村期间,也未用普通货车运输转移过危险废物。该公司目前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已上报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正在办理之中,待审批后依法转运。并未发现该公司曾有跨省转移行为。走访厂区周围群众,查看企业交易记录,该企业回收废物种类包括废矿物油及其他废物(机滤、油壶、过滤棉),并无回收活性炭,也不存在销售给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回收公司情况。 |
部分属实 |
经现场核查,原公司旧址已关停,且按照相关要求全部清理到位,新址手续已办理到位,不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
无 |
85 |
839 |
投诉人对举报编号363号处理结果不满意。村委会强行让村民签无污染的证明,实际臭气污染问题依旧存在,投诉人诉求将该养殖场取缔或者搬迁。 |
宝鸡市凤翔县 |
大气、其他污染 |
经2018年11月22日现场调查,该养殖户已于2018年11月15日前停止代养行为,归还代养生猪50头,目前养殖圈舍内已无生猪,对自养的20头肉牛,按照要求规范养殖行为,不再扩大现有养殖规模,场外堆粪场粪污已全部清理干净,新建尿液收集池,配置抽粪泵一台,粪污做到日产日清,现场无明显异味。
因该养殖户目前养牛20头,符合凤翔县《关于扎实推进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属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与其规模相配套的标准化堆粪场、沉淀池,做到雨污分流,粪污日产日清,防蝇除臭,整治达标后可以继续经营的养殖户,不属于取缔或搬迁的范围。
针对群众反映的“村委会强行让村民签无污染的证明”问题,2018年11月24日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在363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中,凤翔县糜杆桥镇竹园村村委会制定了《征求意见表》,对养殖场提出了整改措施:1.制定污染处理方案。2.禁止畜种混养,归还代养的50头生猪,清理现场堆放的粪污。3.对自养的20头肉牛,规范养殖行为,不再扩大现有养殖规模。4.圈舍定期消毒,做到雨污分离、粪污日产日清,除蝇除臭。5.确保环境卫生整改到位,周边群众满意。相关群众签署了是否满意的意见,并非“无污染证明。”在征求群众意见时,因该养殖户在场,部分群众误认为“村委会强行让村民签无污染的证明”。2018年11月23日,在该养殖户不在场的情况下,重新对竹园村五组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27人对以上5项整改措施表示满意。 |
不属实 |
|
无 |
86 |
845 |
宝鸡市岐山县安乐镇落星村斜峪关工业园区的岐山中天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产生的废渣中含铅、铬等重金属,年产生几千吨废渣不知去向,企业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直排到石头河内污染河流。在该企业旁边还有好几家加工石粉的小作坊都在非法生产,粉尘污染严重。 |
宝鸡市岐山县 |
水、
大气、其他
污染 |
1.经调查,岐山中天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主要采用湿法化学反应工艺生产“七水硫酸锌”,自2007年建厂至2013年一直未生产。企业于2007年办理了“锌铅铜烟尘综合回收项目”环评手续,并通过了审批。按照环评要求,该项目应建设“浸出车间、熔铸车间、净化车间”,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未完成建设,故未开展环保竣工验收。2018年8月,因企业未验收等环保问题,被岐山县政府列为改造提升类“散乱污”工业企业。2018年8月26日下发了停产整改通知,要求于2019年5月底整改到位,并及时对该企业采取了断电、断水措施。目前,企业正按整改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待整改完成后报请县级有关部门验收。
2.该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渣中仍含有“铜、铁、铅、钴、锌”等金属,均为可再生资源,可回收有价金属。因企业仅建设了浸出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锌浮渣。经现场核查,该企业于2014年生产后,根据市场情况时开时停,至2018年在生产过程中共产生废渣约340吨左右,其中240吨左右外销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公司库房现库存100吨左右。
3.该企业于2015年按照环保要求将石头河河堤处污水排放口予以拆除,对公司内部外排污水渠予以封堵,建设了4座共约200立方米的污水循环池,对生产废水进行循环利用。
4.经现场核查,该企业附近5户石粉加工企业均属“散乱污”企业。2018年8月份岐山县在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中,对5户企业已全部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目前,5户企业正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要求进行整改之中。 |
属实 |
县环保分局针对企业未验先投环境违法问题,2018年11月21日,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并处以行政处罚35万元。 |
无 |
87 |
846 |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陈仓园金色花园小区十四号楼十八号车库被业主改为冷库,全天电机噪音、振动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宝鸡市金台区 |
噪音、其他
污染 |
陈仓园金色花园小区由宝鸡金九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物业管理。11月22日上午,金台区相关部门现场调查发现,该车库业主于2018年5月在无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将自有十四号楼十八号车库私自改为冷库。扰民噪音由两台压缩机24小时运转产生。该冷库于近期安装了电源定时控制器,每天22时至次日5时停用,但运行时大约每15分钟产生时长约一分钟的噪音和振动,对周围居民正常生产生活有影响。
2018年11月17日下午,曾接到群众关于此问题的投诉,金台区相关部门就投诉问题进行了协调,被投诉人表示同意在冷库电源上安装定时控制器,每天22时至次日5时关闭制冷设施。2018年11月20日上午,社区工作人员对该问题进行回访时,投诉人表示,2018年11月19日晚噪音已经减弱,基本达到睡眠条件,但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将冷库制冷设备拆除。2018年11月21日上午,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决定由陈仓园社区协调被投诉人拆除制冷设备。 |
属实 |
被投诉人同意拆除冷库制冷设备。2018年11月25日上午,陈仓园金色花园小区十四号楼十八号车库改冷库后制冷设备已经全部拆除,噪音、振动扰民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
金台区住建局对物业管理方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