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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12-02 12:36

截至2018年12月2日12时,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环境信访投诉件176件,现将第24批交办问题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20
1105
宝鸡市渭滨区聚丰一城江山开发项目,建筑施工及施工车辆噪音大,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宝鸡市渭滨区
噪音
经2018年11月27日23时现场检查,未发现夜间施工和噪声扰民现象。聚丰一城江山开发项目属渭滨区赵家庄旧城改造项目,与最近的龙山雅居小区距离约250米。
2018年10月25日,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曾接到群众投诉,经当时现场调查,存在夜间施工和车辆加班拉运情况;2018年11月16日,针对投诉噪声扰民问题,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处罚1万元。
属实
2018年11月27日,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再次对宝鸡聚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进行了约谈,要求严格控制施工噪声,避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2018年11月28日夜间,经对该工地噪声进行了监测,结果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夜间标准限值。
渭滨区石鼓镇纪委对石鼓镇司法所副所长给予了提醒谈话。宝鸡聚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陕西秦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人和陕西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人进行了约谈。
121
1110
宝鸡市扶风县宝鸡金牛锻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时噪音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宝鸡市扶风县
噪音
经调查,该企业距离东边家属楼30米,西边家属楼10米。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生活废水排入城市管网后进入扶风县百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主要是企业生产时机械加工所产生的。2018年11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扶风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企业厂界四周布点进行现场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类标准。在日常监管中,该企业运行正常,近几年也未接到任何环境信访投诉。
不属实
 
122
1118
宝鸡市金台区金河镇石桥村村民生活垃圾未集中收集,随意倾倒,村庄环境脏乱差,严重影响周围环境。
宝鸡市金台区
土壤
经2018年11月27日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金河镇石桥村位于宝平路沿线。该村生活垃圾为集中收集清运,配备有垃圾箱和清运车。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村组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经清理共约1.25吨垃圾,对村庄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部分属实
2018年11月27日,金河镇组织对石桥村内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对村庄环境卫生进行了整治提升。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同时,为防止村民随意倾倒垃圾,金河镇成立了巡查小组,加强村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并做好村民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金河镇党委对石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严格落实垃圾保洁制度,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加强村民教育引导,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23
1134
宝鸡市凤翔县陈村镇庞家务村2组周某家后面的路上有建筑垃圾未清理。
宝鸡市凤翔县
土壤
经2018年11月26日现场调查,庞家务村2组周某家后面的路上,确实存在少量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根据《庞家务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办法》有关内容:农户门前屋后建筑垃圾由农户出资、出劳力自行清理。清扫情况由卫生监督员(村民小组长)监督检查。
属实
2018年11月26日,陈村镇政府安排镇村干部对堆放的垃圾进行了拉运清理。同时,安排庞家务村督促村组干部加强监管,防止乱倒、乱堆现象发生,加大对组间路段清扫次数,确保路面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镇村对庞家务村2组卫生监督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124
1139
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万丰小区:1、垃圾露天堆放,恶臭气体扰民;2、东门废品垃圾长期堆放无人管理;3、门卫使用炮弹炉子烧有烟煤,烟尘大,严重破坏小区环境。
宝鸡市渭滨区
大气
经2018年11月27日现场调查,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于2002年由万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地处渭滨区姜谭路西段。小区居民入住后一直没有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日常管理由小区住户选出3人组成的临时管理委员会协调,一名门卫负责小区安保和环境卫生,属渭滨区姜谭路街道姜谭街社区居委会管辖。但由于该小区无业主委员会,也无物业公司管理,相关费用无法收取,造成垃圾清运不及时,有堆放现象,门卫冬季无清洁取暖设施,用小煤炉取暖。
属实
姜谭路街道办事处对万丰小区临管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及时清理小区露天垃圾,并在垃圾台位置投放3-6个垃圾桶,姜谭路街道办事处协调将垃圾每天倒至马路对面垃圾站;及时清理门口东侧垃圾,清理完后将缺口用木板封住,由万丰小区和高家村邮局共同监管保持;将门卫使用的煤炉及时拆除,改用电暖气取暖,由万丰小区临管会监管。目前,群众信访投诉所反映的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姜谭路街道办事处对万丰小区临管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25
1143
宝鸡市凤翔县柳林镇宋村7组河道北边,多年来村霸沙某与村干部在河道挖沙石,挖了深约二十米面积达几十亩的坑,严重破坏河道环境。
宝鸡市凤翔县
生态
经2018年11月28日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河段位于西干河柳林镇宋村7组河段,该河段平均深度3米左右,河宽15-20米,河水冲刷河床清晰可见,无深20米达几十亩的砂石坑。西干河流域宋村段河道北面也未发现采砂石现象。投诉反映的问题应为多年前已查处的非法采砂案。2014年4月,柳林镇宋村村民沙某擅自在宋村7组河道违法开采砂石,该违法开采行为已被凤翔县河道管理站处理,并于2014年4月29日对采挖河段进行了覆平,恢复了河道原貌。现场恢复基本符合防汛要求且植被已恢复,现河床部分砂石裸露断面是2018年“8·21”特大洪水冲毁断面,与原开采行为无关。经走访该村两委会及部分群众,沙某违法开采行为与村干部无利害关系,是村干部在案发第一时间举报到凤翔县河道管理站进行查处的。
属实
该信访投诉问题已于2014年进行了处理,迄今再无违法开采行为,故本次不涉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