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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5-17 18:42

截止2021年5月17日18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41件,现将第二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03

岐山县蔡家坡镇三国小镇南侧河堤路通往虢镇方向道路封闭处河道内存在非法采砂现象,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岐山县

在岐山蔡家坡镇三国小镇河堤路通往虢镇方向渭河岐山县境内不存在采砂行为。在渭河陈仓区和高新区境内存在2处河道采砂项目,分别由宝鸡市水投生态有限责任公司陈仓区分公司和高新区分公司负责实施,均办有采砂许可。

不属实

市水利局要求相关县区加强河道采砂监管,督促县区水行政部门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切实规范河道管理秩序,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杜绝非法采砂行为,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扬尘防治“6个100%”要求,规范有序作业。


04

凤翔区范家寨镇董家河中学南侧50米处董家河屠宰场内长期产生刺鼻性气味,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凤翔区

凤翔县董家河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相关证照齐全,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公司2020年9月17日自行监测报告显示厂界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各项数据均在排放标准内。5月12日监督性监测报告显示,厂界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各项数据均符合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大气、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定期开展监测质量检查和监督性监测。


05

扶风县午井镇胜利路三人庄南侧1公里处蓝色铁皮围挡院内长期有人使用大卡车运输倾倒生活垃圾,部分垃圾已被就地填埋,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扶风县

信访举报人反映地点位于午井镇贤原村土壕,紧邻扶常路,现场所倒建筑垃圾为外地车辆偷运,生活垃圾为附近群众私自倾倒,约有建筑垃圾14立方、生活垃圾6立方。群众反映的“部分垃圾已被就地填埋”,经现场挖掘查看无填埋垃圾。

属实

现场垃圾已清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清理的场地已进行覆土;贤原村土壕进出路口安装了1处通行护栏,设置了2面禁止乱倒垃圾警示牌。要求各村每天至少一次巡查,镇上每星期不少于三次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生乱倒垃圾情况的村将及时通报,严肃处理。


06

高新区千河镇杨家沟村6组千河河堤边蒙牛牛奶厂长期将动物粪便排入河堤内,并产生刺鼻性气味,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高新区

群众举报的实际为宝鸡市康源牧业有限公司,目前正常运营中。养殖场有干湿分离机两台、大型堆粪棚一座,用于对粪污进行干湿分离和处理后粪便(卧床垫料)的存放,粪污无外排。

2020年9月该公司因场区内晾晒场不足,在场区外南侧租用一块土地用于晾晒牛粪。由于该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未硬化地基及建设防雨设施。前期雨水天气时将晾晒场部分干粪冲到场区西南角荒地,并非长期将粪便排到河堤内。

属实

要求该公司立即清理场区外的粪污,恢复土地原貌,在场内建设粪污晾晒场,充分利用粪污干湿分离设备及时清理粪便,并定期消毒、以减少臭味。该公司已于5月15日完成整改任务。

对该公司未及时收集、存储养殖粪污的行为拟处以行政处罚罚款4万元。

高新区将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辖区内畜禽养殖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督促养殖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养殖场内外部环境的清扫,确保养殖环境干净整洁。


07

金台区西关街道办事处福临堡村4组组长高长令长期在其村北坡及枣树滩倾倒生产建筑垃圾并填埋。

金台区

行政监管单位对福临堡村枣树滩和北坡逐一进行了实地检查。未发现建筑生产垃圾倾倒并填埋的痕迹,两处地段周边也未发现有倾倒建筑垃圾和填埋的现象。经对被举报人问询和对周边村民走访了解,未发现被举报人长期在该村北坡及枣树滩倾倒建筑垃圾并填埋的问题。

不属实

已采用公示的办法,将举报问题及处理情况在福临堡村村委会予以公示,加强群众监督违法行为。


08

有人长期在渭滨区石鼓镇龙山河村刘高路旁主河道和副河道内倾倒装修、建筑及生活垃圾,目前生活垃圾已被就地填埋,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渭滨区

龙山河村刘高路河道沿线存在村民偷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现象,龙山河二组刘高路东侧有一起私自掩埋生活垃圾的情况。石鼓镇人民政府立即责令龙山河村村委会对垃圾进行清理,对私自掩埋生活垃圾进行清掏、清运。

属实

截止5月14日,龙山河村委会清掏、清理二组刘高路东侧私自掩埋的生活垃圾约5立方,同时组织5台机械和30余人开展龙山河流域河道沿线及坡面整治,清理垃圾约20立方,现已清理完毕。


09

凤翔区城关镇纸坊村5组中间位置耕地被村民邹栓来租赁后用于养殖家畜,长期将粪便随意倾倒,产生刺鼻性气味,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凤翔区

邹栓来养牛场(家庭式养殖)业主将牛粪倾倒在自己的承包地,倾倒面积约20㎡。露天堆放并用黄土苫盖,待发酵后作为土肥使用。现场无刺鼻性气味,略有牛粪臭味。现场要求邹拴来立即进行整改,并且制定粪便处理办法。

属实

截至5月14日,邹拴来已将牛粪清理完毕。镇政府要求纸坊村做好后续监管,督促邹拴来对养殖产生的粪便及时清理,特别是夏季要做到日产日清,以免产生气味,影响周围群众正常生活。


10

眉县齐镇官村庵村3组刘姓村民在其组东北侧搭建棚子长期将购买的牲畜在夜间进行屠宰,并将污水排放至路边污水坑内,因距离居民居住区较近,产生刺鼻性气味,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眉县

信访举报人反映的生猪屠宰点为眉县齐镇齐镇村17组刘长好生猪屠宰加工户。经多方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该屠宰加工户长期夜间生猪屠宰和购买生猪情况,只是在近三年春节前为周边散养生猪村民代为屠宰,屠宰量为每年5-6头,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未发现将污水排放至路边污水坑问题。但由于管理不到位,生猪屠宰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对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截至5月12日,该生猪屠宰加工户屠宰加工设施已全部拆除,屠宰加工工具已封存。

行政监管单位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等措施,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1年5月9日-6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507001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A00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