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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5-25 08:15

截止2021年5月24日19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07件,现将第九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42

金台区中山东路人民街中国银行斜对面“偶遇花甲”餐饮店每日在人行道和花坛内倾倒厨余垃圾,营业结束后未清理店铺门口前卫生,产生较大异味,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金台区

经查,该餐饮店前人行道地面卫生差,树坑和花坛内倾倒有残留的餐厨垃圾,为食客饭后丢弃,餐饮店没有及时清理,门前异味较大,产生异味来源为门前所铺设的塑胶地面清洗不彻底。

属实

责令对门前产生异味的地胶进行彻底清洗,要求该门店严格落实金台区“门前三包”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并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43

金台区十里铺宏文路苗圃新村小区12栋、13栋楼楼下下水道污水横溢、小区内垃圾长期无人处理,产生刺鼻气味,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金台区

该小区因污水管道坍塌堵塞致下水道污水外溢;由于小区外道路两侧停放车辆较多,垃圾清运车无法进入小区,导致垃圾清运不及时。

属实

对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已于5月19日将路面开挖,发现长度26米的污水管网存在漏水外溢现象,已重新铺设了污水管道。目前,污水外溢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下一步待污水管网回填沙土沉降稳定后,再完成地面硬化工作。同时交管部门对小区外道路两侧堵塞车辆进行了清理,生活垃圾已于5月20日下午完成清理。

已办结


45

岐山县凤鸣镇陵杨村周文化景区索道南站机器房及索道工作人员餐厅抽油烟机等机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噪声过大,持续扰民已较长时间,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岐山县

距离岐山周文化景区索道下站房(南站房)机器房最近住户约为40米以上,工作时间为每天9:00至17:30;索道工作人员餐厅距离最近住户约30米以上;索道驱动站、工作人员餐厅两处噪声源间隔距离约10米左右,产生噪声较大。

属实

截至5月20日,该公司对索道工作人员餐厅操作间安装OLD-FH型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和静音风机,加装了设备机器房门帘,密闭了作业场所。5月21日监督性监测报告显示,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昼间60分贝标准限值的要求。

已办结


46

金台区福临堡石油库家属院北楼1单元1楼业主在小区内私自建棚养殖30-50只鸽子;家属院北侧罗家楞村某村民长期养羊,产生刺鼻气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金台区

经查,被举报业主其住房外搭建有简易棚进行鸽子养殖,棚内饲养鸽子约50只,鸽子的粪便产生有异味。罗家塄村被举报村民在自家后院养羊14只(其中羊羔10只),圈舍地面羊粪未处理,有异味。

属实

责令该业主拆除此鸽子棚。该业主表示,将鸽子妥善处理之后即拆除鸽子棚,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要求该村民对养殖环境每天清理打扫,养殖粪便还田利用,并及时出售清理存栏羊只。该村民已于5月18日下午出售羊6只,因家中有老人需长期饮用羊奶,因此保留3只奶羊自用,剩余5只羊在半个月内处理完毕。

阶段性办结


48

扶风县法门镇黄堆村原黄堆乡政府院内目前仍在使用燃煤锅炉,存在环境污染,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扶风县

经查,原黄堆乡政府院内燃煤锅炉已于2018年9月27日停运至今。

不属实

该燃煤锅炉已拆除。

已办结

*

49

岐山县雍川镇107省道杨柳村段鑫鑫人民公社搅团店,在店后农田内挖深坑长期排放餐饮污水,且每晚使用扩音设备播放音乐持续至23:00左右,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岐山县

岐山县鑫淼农家乐餐馆(鑫鑫人民公社搅团)私自在店后开挖两个收集餐饮废水的简易土坑,存量约400L。该店在门店外设置自娱性舞台一座,配备演出道具、服装及音响等设备,娱乐时间随意性强,存在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的情况。

属实

坑内原有餐饮污水已进行清运处理,并对土坑进行回填。购置容积为1500升储水罐用于贮存餐饮废水,并对底层和周围进行防渗处理,同签订餐饮废水清运合同,定期清运。已对店外的演出道具、音响、服装等设备全部进行清理回收,并签订承诺书,不再进行室外演出。

已办结


50

宝鸡峡水库,在扶风县杏林镇涝池岸村三支渠段上游河道内有大量的垃圾及漂浮物(死猪),严重污染水体,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扶风县

经查,涝池岸村三支渠段存在少量垃圾,约有10立方。经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有漂浮物(死猪),目前渠道处于干涸状态,不涉及严重污染水体。

部分属实

5月18日下午,杏林镇涝池岸村已将渠道内垃圾清理完毕,运至村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在三支渠段设置了5块禁止乱倒垃圾警示标志牌,对渠道沿岸群众逐户进行宣传教育,村保洁员每月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已办结

*

51

陈仓区阳平镇至凤翔区横水镇2-3公里处(上塬半坡)的横阳公路边,长期有人员在此非法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陈仓区

该举报地点为阳平镇新秦村生活垃圾堆放点,现场核查未发现建筑垃圾。该生活垃圾堆放点是附近群众上下塬的必经之路,过往车流和人流量较大,过往群众将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在此处。

属实

责令新秦村立即对该垃圾堆放点及周边进行清理。该村已对随意倾倒在垃圾堆放点的10余方垃圾进行集中收集覆土并用绿网覆盖。

对新秦村分管副书记进行了约谈。

已办结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1 年 5月9日-6 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507001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A00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