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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1年5月27日21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31件,现将第十二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
44 |
渭滨区清姜路时代大厦门口近期进行道路改造,施工队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进出小区的各个道路上,产生较大扬尘,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渭滨区 |
宝鸡高新开发区汇全机械工程租赁站在清姜路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将部分道牙石、道路施工废弃物料(混有少量垃圾)露天堆放在时代大厦门前进入姜园小区的道路上。 |
属实 |
责令立即整改,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截止5月19日,露天堆放原料废料已清理,简易房已拆除。 对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第四执法中队中队长予以提醒谈话。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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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金台区新福路宝鸡市技师学院北侧东西路长期有人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且垃圾未覆盖,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金台区 |
金利苑二期南侧围墙外路段,现场倾倒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经过走访询问,此路段为金台区金利苑后期修路预留位置,至今还未施工,垃圾多为过路群众经过时随意丢弃。建筑垃圾为后期修建道路回填所堆放。 |
属实 |
生活垃圾已于5月21日中午清理完成,并对地面进行了平整和覆盖绿网。建筑垃圾及渣土已于5月21日晚彻底清理完成。 对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第六执法中队中队长、区金利苑筹建办主任、西关街道办事处城管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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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自2020年起村书记王亮在眉县横渠镇河滩村法汤公路东南侧10米处私自采挖砂石,并用建筑垃圾填埋,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眉县 |
涉及两处地块被承包后多年来均处于荒芜状态,作为简易生活垃圾填埋点,未发现建筑垃圾。第一处2020年3月,进行了压实整治复垦,栽植了绿化苗木。第二处2020年7月采取了覆土压实措施,但仍对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带来一定影响。经多方走访了解,未发现横渠镇河滩村党支部书记有非法采砂或参与采砂的问题。 |
属实 |
已对简易生活垃圾填埋点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部清理和覆土压实,原承包人栽植了绿化苗木国槐。 对横渠镇河滩村分管自然资源工作副主任予以诫勉谈话。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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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扶风县城关街道西关村刘家堡法门寺纸厂,未通过环保验收私自开始24小时生产;在三层的厂房楼上安装四个抽风机,且出风口对着村子方向,造纸厂内及周围扬尘污染较大,噪声扰民严重;将污水通过地下暗道排放至纸厂东侧的河道内,其多次向扶风县生态环境部门反映未果,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扶风县 |
陕西法门寺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板纸一分厂2016年9月12日进行项目验收并取得批复。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021年4月26日开始调试设备,尚未到验收环节。 5月21日监测结果显示,敏感点噪声监测值昼间与夜间均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区标准。 该企业生产废水进入沉淀塔沉淀后回收利用,多余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经沿途核查板纸一分厂东侧至小韦河沿岸未发现有暗管设置。 |
属实 |
该企业已于5月22日停止生产,对四台风机噪声进行治理,采取降噪措施;目前施工队已进驻厂区开始动工,沿厂界由南向北40米崖上进行6米高夹心彩钢板工程已经开始对底座进行混凝土浇筑,在4台风机出口原有的5米夹心彩钢板围墙再加高3米高的隔音墙。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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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自2014年开始,有人在陈仓区拓石镇拓石村西河滩苹果产业园内开办鹅厂,砍伐了产业园内大部分果树,养殖过程中产生较大刺鼻气味;该产业园内多个养殖厂距渭河较近,担心渭河水体受污染,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陈仓区 |
拓石村西河滩总面积440亩,由于苹果种植效益下降,果农把自家苹果树砍伐后,采取土地流转形式,将果园地出租给养殖户开办养鹅厂。养鹅厂占地55亩,其余地方仍种植苹果树及其他作物。 4户养鹅厂分别建于2017年和2018年,粪污处理设施健全,周围500米内无其他村民居住。经核查,4户养殖鹅棚均在拓石镇拓石村渭河河堤左岸100米以外,不在西山段渭河保护防护区内。 |
部分属实 |
职能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帮助指导养殖户切实做好粪污的有效利用和无害化、清洁化处理工作,全部还田利用。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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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金台区行政大道东段三迪加州公园南侧长期有人在此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并建立停车场,导致公园绿化大面积被破坏,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金台区 |
因三迪地产部分工地未完工,物业公司暂将该处设置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并设置围档,围档外面为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临时停车位与三迪加州公园中间隔有一块地为三迪地产临时设置的育苗点,三迪加州公园绿化未发现被破坏。 |
属实 |
已将现场建筑垃圾集中清运完毕,并对地面进行了平整和绿网覆盖;在路口等明显位置设置禁止乱倒垃圾宣传条幅;对辅道安排专人洒水降尘;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停车场待规划道路修建时予以取缔。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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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岐山县京当镇驸马庄村驸马庄中心小学东侧有一养猪厂长期产生刺鼻臭气,苍蝇乱飞,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岐山县 |
该养猪场实际存栏数26头,猪舍占地2亩,采用简易塑料膜整体覆盖,雨水收集后排到排水渠,圈舍污水排到化粪池,做到雨污分流。建有堆粪场(面积为12㎡)和化粪池(容积为23m³)各一处,符合防雨防渗漏的标准化建设要求。该养猪场现场卫生较差,堆粪场有4㎡猪粪堆积,化粪池内存有的12m³尿液,因清理粪污不及时,导致现场有少量异味。 |
属实 |
养猪场化粪池内存有的尿液已全部抽走运往眉县猕猴桃地做有机肥料,猪粪每天由猪舍集中清理至堆粪场。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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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陈仓区建国路北方动力公司消失磨等4-5个车间未安装环保设备,将粉尘及有害气体直接排放,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陈仓区 |
陕西北方动力有限责任公司铸铝车间、洛阳云川风能公司铸铁车间、热处理车间、消失模车间均安装有废气处理设施,监督性监测显示VOC、颗粒物达标排放。 |
部分属实 |
为进一步完善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铸铝车间、洛阳云川风能公司铸造废气深度治理技术方案已经过评审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登记,预计10月份完成。消失模车间已于4月22日自行关闭。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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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负责修建河堤的施工队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河堤上的土倾倒至金台区金陵湾至金河尚居小区段金陵河河道内,主要为金陵湾小区二期东侧金陵四桥附近,导致河床增高,基本已与警戒线持平,存在安全隐患,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金台区 |
在群众所反映地点未发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南侧工地堆放沙石的西侧河道边发现有水泥袋空袋;在河水中有4个直径1米、长约0.5米左右的废弃桥墩;在施工工地临时出入口北环路边有拆除房屋后所堆放的建筑垃圾;在金陵河治理工程所涉及施工段河道内堆放有高出河床1米左右大量有规则的工程渣土和沙石。 |
属实 |
工地内的水泥袋和河道内原有的废弃水泥墩已清理;拆迁后所遗留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7月底金陵河治理工程完成后全部清理河道内临时堆放的沙石和渣土。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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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渭滨区姜谭路华旗商砼站每天22:00至次日06:00生产噪声过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渭滨区 |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和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企业夜间生产噪音监测报告,存在间断性夜间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55dB(A)排放限值要求。 |
属实 |
要求企业加强设备运维管理,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污染物达标排放,切实履行好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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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其反应的49号案件目前该店已在整改,但该店铺即岐山县雍川镇107省道杨柳村段鑫鑫人民公社搅团店在店后农田内挖深坑排放餐饮污水已3年,其不清楚是否影响地下水水质,已多次向县环保局反应无果,近期向省督察组反应后才对该店进行整改,其认为不合理,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岐山县 |
经调阅2018-2020年经岐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水质检测评价报告表明,该村水质均符合国家《生活饮水卫生标准》。举报人反映后,职能单位分别于2021年4月8日、5月11日多次去现场进行核查协调处理。5月27日监测报告显示该店铺四周水质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Ⅳ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属实 |
坑内原有餐饮污水已清运处理,并对土坑进行回填;购置容积为1500升储水罐用于贮存餐饮废水,储水罐周边进行防渗处理,定期清运餐饮废水。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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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千阳县草碧镇罗家店村附近八家陶瓷厂白天排放白烟,据其了解该现象为店铺关闭除尘器导致,且每天20:00开始排放黑烟,存在刺鼻性气味,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千阳县 |
对反映的9户陶瓷企业通过突击检查和连续三天夜间随机检查,均未发现擅自停运除尘器、脱硫塔等污染治理设施问题。现场调阅了各陶瓷企业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3月份以来开产以来的数据,主要污染物指标均符合陕西省《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白天和烟气观感正常,未发现冒黑烟现象。针对反映的刺鼻性气味问题,通过现场检查及对周边环境巡查未闻到刺鼻性气味。 |
不属实 |
千阳县将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加大对陶瓷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企业日常环境管理,不断提升治理水平,确保县域生态环境安全。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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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投诉人于2000年在凤翔区范家寨镇张家店村枣子河建林厂,在距离林场600米处宏远公司爆破场自2020年起每天爆破6次以上,烟雾尘土较大,并造成山体滑坡和周围民房受损,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凤翔区 |
陕西红旗鸿远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环评、安评、稳评、土地手续齐全。查阅该公司2020年4月至2021年5月的生产记录,生产的201天内日爆破次数为6次的有6天,其余每天爆破1-5次不等。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爆破焊接工段,该公司配备了洒水车及雾炮车,爆破场四周种植了植被,符合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现场排查附近山体及周围民房,未发现有山体滑坡和周围民房受损迹象。 |
不属实 |
要求该企业加强管理,制定生产计划;按照要求抑尘洒水并做好台账记录;加大爆破场四周植物种植面积,维护好防爆土堤、防震沟等防治措施,减少周围噪音影响;定期检测各项安全设施,确保设施正常。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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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凤县坪坎镇坪坎村河滩内碾子坝电站不定时开闸放水,因河道内污泥较多,放水后造成河水变成污水,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凤县 |
当电站生产发电时,引水闸门打开后不再进行操作,只有在水电站运行检修时或枯水期才会关闭闸门。该水电站因引水渠上方斜坡滑坡,正在覆土栽种绿植对坡面进行加固处理。受近期强降雨影响,部分泥土被冲入排水渠,流入河道,造成河水浑浊。 |
不属实 |
已对水电站斜坡覆土进行了加固,并播撒草籽,栽植了绿化苗木。 |
已办结 |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1 年 5月9日-6 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507001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A00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