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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5-30 19:37

截止2021年5月30日20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51件,现将第十五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91

金台区宝虢路8号三迪广场186栋七楼楼顶安装的抽风机在使用过程中噪声过大,该现象已长期存在,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金台区

该抽风机为三迪广场5楼美食城配备,于2020年初投入使用,存在使用过程中产生噪声过大现象。

属实

对产生噪音的抽风机电源处粘贴封条,采取了断电措施;三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加装吸音棉包裹降噪。

阶段性办结


92

高新区高新五路吾悦广场商场使用扩音设备播放音乐噪声过大,近期该现象一直存在,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高新区

宝鸡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利用5月份节假日和周末期间,在吾悦广场从事商业促销宣传活动。在促销活动中,使用的音响设备会产生过大的噪声。经现场问询该公司负责人,本次促销活动已于5月23日结束。

属实

该公司促销活动已于5月23日结束,目前已不存在音响设备产生的噪音问题。下一步,将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力度,一旦发现重大噪音扰民行为,将第一时间进行劝导、制止和纠正。

已办结


93

自2021年开始有人在金台区硖石镇林家村东侧北河堤渭河河道内非法采砂,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金台区

宝鸡市水投生态有限责任公司金台分公司严格按照《渭河上游宝鸡市区段疏浚导流工程实施方案》,于6月1日汛期来临前对福谭大桥下游550m至植物园大桥上游600m处进行清淤疏浚。

不属实

要求该公司认真做好工程公告公示工作,严格按照方案确定范围开展疏浚作业,全面落实环保“六个百分百”和水土保持措施,待疏浚导流工程结束后,认真做好河床平整、排除暗坑等工作。要求职能单位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河道巡查力度,防止其它私采偷采偷卖砂石等非法行为发生

已办结


94

凤翔区城北大柳树村西侧20米处蘑菇基地,自2021年5月起产生刺鼻性气味,且附近还有丢弃的小动物尸体,污染环境,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凤翔区

大柳树平菇生产专业合作社生物质蒸发器配套有水箱除尘设施、烟气脱硫设施。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刺鼻性气味。一周前在该合作社蘑菇基地东100米处路南边的麦田中发现有一只小狗尸体。5月24日现场查看时,小狗尸体已经被清除。

不属实

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环保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定期对基地周围进行巡查,制止农户丢弃小动物尸体的行为。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督促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已办结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1 年 5月9日-6 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507001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A00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