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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6-01 18:29

截止2021年6月1日18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58件,现将第十七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08

金台区玉涧堡西路七号餐厅楼下右侧至小东北烤肉店附近餐饮店均长期存在店外经营、油烟污染的情况,且该路段小吃摊点直接将餐饮污水倾倒至马路边的污水井内,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卫生,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金台区

反映地点附近共有9家餐饮门店,玉涧堡西路七号餐厅以北区域为夏季夜间规范经营区域,允许门店出店经营。有两家餐饮门店存在烧烤油烟净化不彻底的问题,其它餐饮门店无油烟污染情况。通过对此段马路污水井检查,未发现井内有摊贩倾倒污水痕迹。

部分属实

涉及出店烧烤的两家餐厅已全部进店经营,产生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

对两家餐厅分别处以500元罚款。

已办结


109

扶风县召公镇吴家村向东200米处20万吨清洁煤中心(原荣和煤场)存在渗排污水行为,污染地下水质,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扶风县

扶风县荣和工贸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喷洒降尘和车辆冲洗,建有沉淀池用于废水收集循环再利用,废水不外排。厂区建设时在地面下一米处铺设有双膜钙基防渗膜,不存在渗排污水和污染地下水质的行为。

属实

企业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厂内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召公镇将对该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

已办结


111

凤翔区柳林镇斐工路西凤酒厂2期扩建工程工地存在间歇性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问题,且该工地扬尘污染严重,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凤翔区

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优质凤香型基酒项目因现场白天施工道路繁忙,主要在晚上20时-23时安排进场卸车产生噪音,影响周围群众。部分裸露土地、土方未及时苫盖,喷淋洒水作业不到位。

属实

已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措施。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已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处以2万元罚款。

已办结


112

渭滨区玉泉路盛华园小区24号楼楼下徐记烧烤店长期存在店外烧烤、油烟污染的现象,并将油烟直接排放至小区内,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生活,且据了解小区23号、24号楼楼下餐饮店均存在该现象,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渭滨区

反映的“徐记烧烤”实名为“徐伟烧烤”,峪泉路盛华园23号楼下共有餐饮门店11户,24号楼下共有餐饮门店23户,涉及油烟的餐饮门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且排烟管道直通楼顶,油烟净化设施均能正常使用,未发现油烟直排现象。两家餐饮店(伊豪超市、九〇沾串)操作间窗户安装换风扇,存在将少量油烟排放至小区内的隐患,现场要求经营者拆除。

部分属实

两家餐饮店操作间换风扇已拆除完毕;小区内直通楼顶烟道及烟道底部墙面已进行粉刷清洗。

已办结


113

陈仓区潘太路潘家湾向南两公里高架桥南侧一砂石加工厂自2021年4月开始,每天夜间将污水直接排放至马尾河河道内,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高新

反映地点原为废弃淀粉厂,现被占用堆放砂石料并进行筛选分离作业。目前该砂场处于关停状态,场内有一条砂石筛选生产线及大约700方左右砂石毛料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排放行为。

属实

对未取得土地手续,非法占用磻溪镇三联村(原马尾河村)集体土地建砂场的行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要求在整改期间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做好喷淋、除尘和覆盖等相关工作。

已办结


114

渭滨区马营镇永清村村支书李东阳违规占用秦岭北麓梨树洼山林地,实施爆破炸钛作业,毁林40.86亩,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18年9月28日对李东阳实施刑事拘留,其被释放后,继续在此进行更为疯狂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破坏活动,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高新区

进入爆炸场地的沿路两旁栽种树木和两旁坡地绿化生长良好。沿爆炸场至炸药库河堤进行了砼加固治理,爆炸场旁清水河护岸建有200米混凝土挡墙,原护崖用砼挡墙进行了改造提升。经现场勘测,目前宝鸡海华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无超范围使用林地现象。无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破坏活动。

部分属实

该公司土地报批资料以宝鸡市2021年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组卷,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已办结

来信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1 年 5月9日-6 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507001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A00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