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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银保监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部署要求,督促引导辖内银行业机构积极支持宝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截至2019年9月末,全市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25875户,较年初增加5597户,贷款余额235.02亿元,较年初增加38.89亿元,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5.84个百分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3.08%,综合成本7.63%,分别较年初下降了1.1个百分点和0.06个百分点,较好地完成了“两增两控”目标。
一、加强监管引领,千方百计服务小微企业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体制。为有效推动普惠金融工作,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分局专门成立了普惠金融科,主要负责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以及扶贫小额信贷的推动工作。二是强化风险监管约谈机制。分别对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不足的5家机构下发监管提示书,对1家成本控制未达标的机构高管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各银行业机构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同时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加大走访调研力度。深入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实地了解金融服务方式以及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制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瓶颈所在,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召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交流会,逐步扭转了贷款增速下滑的不利局面,推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助推金融服务措施落实。通过组织召开监管会谈、开展小微企业服务“精细化建设年”、“质效提升年”、“创新推动年”等一系列活动,把指标完成情况与有关监管措施挂钩,加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了“三个不低于”目标实现,推进了“两增两控”落地落实。
二、完善长效机制,深化六项机制和“四单原则”
一是协调督促辖内银行业机构深耕网点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将网点和服务向县域、园区、社区下沉。深化六项机制建设,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专营支行,持续加大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提升硬软件水平,拓展服务的层次和市场份额。有效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二是各银行业机构坚持“四单原则”,进行科学规划和考核,不断完善业务流程、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形成了上下一体、对小型微型企业业务条线管理的内部推进机制,使支持小微企业服务的相关措施得到了有效落实。三是引导银行机构促进民营小微企业依托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特许经营权等进行融资,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对民营小微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开发续贷产品,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三、开展检查督查,落实相关收费减免要求
一是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多次开展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专项检查和“回头看”专项检查,督导辖区银行业机构巩固小微企业贷款减费让利成效,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二是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持续深化辖区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督促银行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严禁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禁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以克扣放款数额、以贷转存、存贷挂钩、浮利分费、借贷搭售等行为,变相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三是督查银行机构切实落实责任。加大对银行业机构不规范经营和违规收费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规范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时强制要求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对未按规定标准执行政府定价、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擅自在服务价目表规定以外设置服务项目收费、未按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失职行为处理办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