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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工作丨市人民检察院:宽严相济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践

来源:宝鸡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9-12 15:35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省市“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以企业“最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为出发点、落脚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检察方案,为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精准打击犯罪,维护企业经营合法权益。全市检察机关将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作为重中之重,依法履行好批捕、起诉职能,形成震慑。今年以来,全市共批准逮捕经济犯罪类案件14件20人,起诉14件18人,追赃挽损合计323.52万元。例如,岐山县院办理的王某敲诈勒索民营企业案,被告人多次以曝光相关企业环保问题、幼儿园校车安全等问题进行威胁敲诈,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中,优化办案力量,市县两级院一体化查明犯罪事实,完善相关证据,依法提起公诉,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办案中把扫黑除恶和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严打黑恶势力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和破坏,对涉黑案件做到快捕快诉,从严惩处。针对民营企业内部贪腐问题多发但立案率不高的“痛点”,部署开展涉企“挂案”清理、民企内部贪腐犯罪立案监督等专项工作,共批捕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6件6人,起诉15件17人。

二、坚持平等保护,降低办案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全市检察机关建立办案影响、风险研判机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为民营企业在法律界限内搭建容错空间,尽最大努力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不予逮捕12件21人、不起诉4件6人。积极推进企业合规试点工作,推动构建涉企案件治理新模式。今年7月,联合工商联、财政局等九家市级部门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推进会,深化沟通协作,共同推进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建设,探索建立“涉企案件精准办理+涉企问题及时处理+涉企犯罪有效预防+涉企事项专题调研”的涉企案件“四位一体”办理模式。太白县院在办理某企业合同诈骗一案时,由于公司法人被羁押,对企业经营造成影响,200名员工面临失业风险,检察机关通过专业评估、集体评议等方式促进企业合规整改落实,变更公司法人强制措施,让企业经营重回正常,促进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