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761/2017-00178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7-06-02 00:00:00
名  称: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函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函〔2017〕59号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17-06-02 11:25:11

 

夏菊芬代表:

提出的《关于支持周原国家记忆工程和建设周原博物院及周原遗址公园的建议》(第10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省文物局、省财政厅和我市共同办理。现就我市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政府对您的建议十分重视,市长惠进才、常务副市长马先后批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作出安排,市文物旅游局等部门研究协调解决办法和措施,市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切实做好办理落实工作。

周原遗址位于岐山县的京当镇、青化镇和扶风县的法门镇范围内,是以建筑基址、墓葬群、作坊遗址和窖藏为主体的大遗址,1982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原是周人的发祥地,是周文化的发祥地。周文化奠定了绵延数千年中华文明的基石,在中国历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开启了中国以德治国的思想,孕育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形成以人为本、厚德载物、敬德崇礼、和谐有序的思想,


影响着中国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至今日,周文化蕴含的各种精神仍然激发着中华民族的创造力、凝聚力和发展动力,支撑着中华文明薪火相传、自强不息。继承弘扬周文化中的优秀成果,对于坚定文化自信、实现中国梦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周原遗址丰富的文化内涵,对诠释周文化提供了基础。按照《周原遗址保护规划》,依托周原遗址建设周原博物院和周原考古遗址公园,充分揭示周原遗址在中华文明史上的突出地位,尽可能完整地展示其所具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内涵,实现周原遗址价值特征的完整保护,有利于完善我省周秦汉唐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打造华夏历史文化基地

在省文物局支持下,2016年,我市投资7000多万元,建成开放了周原国际考古研究基地项目,该项目共占地37亩,包括科研展示区、遗址保护区、生活服务区三大功能区,建筑面积10200平方米。同时开放基本陈列《赫赫宗周万邦之方——周原考古成果》。基地集文物资料整理、标本安全保管、科研、教学、展览、公共文化普及等功能于一身,是国内首个国际化考古教学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今年,我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启动建设周原遗址公园,打造国家记忆工程”等已作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列入重点工作任务之中,由分管副市长包抓,市文物旅游局等部门牵头,岐山县、扶风县政府等配合,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今年的任务主要是:做好周原遗址公园建设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争取国家和省上的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支持。截至目前,《周原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15—2035年)》(修订稿)已通过国家文物局专家组评审;周原大道项目正在进行文物发掘。

下一步,市政府及文物旅游等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加快推进周原遗址公园建设项目:一是抓紧开展项目建设规划编制、评审、环评、用地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尽早达到开工建设条件;二是加强与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使国家和省上能够给予最大的支持;三是协调推动岐山、扶风两县的周原遗址管理机构整合,建设新的周原博物院,统一做好周原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周原博物院和周原遗址公园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