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761/2019-00115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9-06-10 00:00:00
名  称: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5号建议的答复函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函〔2019〕39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19-06-10 10:34:51
齐军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县域天然气供应及稳定气价的建议》(第2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采暖季,我市落实合同内平价气指标2.1亿立方米。合同内平价气指标由省级统一分配,仅保障民生用气;工业企业和其它商业用气缺口部分通过各城燃企业市场化采购调峰气解决。按照国家规定,工业用气价格是由城燃企业与用气企业协商并单独签订供用合同确定。由于冬季采暖期供气紧张,各城燃企业采购调峰气价格偏高,工业用气企业成本增加。同时,受上游气源供应量限制,影响了全市工业企业和其它商业用气的供应。
为了解决全市天然气气源单一,切实保障全市天然气供应及稳定气价,市政府近年来开展了以下工作:
是积极协调新气源,加快推进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麟游86#阀室开口工作,力争年内启动建设麟游到宝鸡燃气输气工程;
 
二是协调储气设施建设,提升我市应急储气能力。推动市级LNG储气调峰站建设,履行地方政府最高三天应急储气能力,并督促城燃企业按照年销气量5%的标准提升应急储气能力。
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原则推进“煤改气”工作。在落实气源前提下,根据供气协议制定“煤改气”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冬季高峰期增供气量,确保安全平稳用气。
四是市政府在全力保障天然气价格稳定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建设的通知》(宝政办函〔2018〕139号),对建设储气调峰设施的城燃企业和采暖季采购应急高价气亏损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了保障扶风县天然气供应,市发改委将配合扶风县政府,督促、协调陕西城燃扶风分公司提前做好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上游气源落实工作,并指导用气企业做好气价协商和合同签订工作。
感谢您对全市天然气供应工作的关心,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