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761/2007-00101 | |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07-01-31 00:00:00 |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教育强镇(乡)和农村义务教育示范学校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政函〔2007〕9号 |
宝政函〔2007〕9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教育强镇(乡)和农村
义务教育示范学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我市各级政府紧紧围绕建设“四市”,创建“两个最佳”的思路目标,坚持“科教兴市”和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教育工作全局,高度重视农村教育事业,扎实深入地开展了创建教育强镇(乡)和农村义务教育示范学校活动,有效地改善了农村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巩固了“两基”成果,提高了农村教育整体水平,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在创建活动中,渭滨区高家镇、麟游县招贤镇等乡镇和陈仓区潘溪镇同兴小学、眉县金渠镇宁渠小学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教育工作环境,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达到了市级教育强镇(乡)和农村义务教育示范学校的标准。为了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干部群众发展教育的热情与积极性,推进全市农村教育快速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命名渭滨区高家镇等5个乡镇为市级教育强镇(乡),命名陈仓区潘溪镇同兴小学等25所学校为市级农村义务教育示范学校。
市政府希望被命名的乡镇和学校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狠抓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校管理,不断提高教育工作水平和教学质量,为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其他乡镇和学校要以教育强镇(乡)、农村义务教育示范学校为榜样,认真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贯彻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推动我市农村教育快速发展,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而努力奋斗。
附件1、2006年市级教育强镇(乡)名单
2、2006年度市级农村义务教育示范学校名单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06年市级教育强镇(乡)名单(5个)
陈仓区千河镇 金台区陵原乡 渭滨区高家镇
眉县金渠镇 麟游县招贤镇
附件2:
2006年度市级农村义务教育
示范学校名单(25个)
陈仓区:
潘溪镇同兴小学(联) 潘溪镇张下塬小学
阳平镇宁王小学
眉 县:
金渠镇宁渠小学 首善镇新庄小学(联)
扶风县:
召公镇巨良小学 段家镇昝家小学
麟游县:
常丰乡中心小学 崔木乡中心小学
凤翔县:
南指挥镇南指挥小学 南指挥镇东指挥小学
陇 县:
东南镇河沟小学 牙科乡中心小学(联)
城关镇神泉小学 杨家庄小学 北关小学(联)
金台区:
硖石乡车辙小学(联)
渭滨区:
晁峪中学(联)
岐山县:
益点镇张庄小学(联) 大营乡大营小学
安乐镇新华小学(联) 枣林镇贾家小学(联)
祝家庄镇西庄小学(联) 五丈原镇五丈原小学
蒲村镇孔头小学(联)
主题词:教育 学校 表彰 通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2月1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