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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761/2007-00101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07-01-31 00:00:00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教育强镇(乡)和农村义务教育示范学校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函〔2007〕9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教育强镇(乡)和农村义务教育示范学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1-31 12:01:00

 宝政函〔2007〕9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教育强镇(乡)和农村

义务教育示范学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我市各级政府紧紧围绕建设“四市”,创建“两个最佳”的思路目标,坚持“科教兴市”和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教育工作全局,高度重视农村教育事业,扎实深入地开展了创建教育强镇(乡)和农村义务教育示范学校活动,有效地改善了农村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巩固了“两基”成果,提高了农村教育整体水平,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在创建活动中,渭滨区高家镇、麟游县招贤镇等乡镇和陈仓区潘溪镇同兴小学、眉县金渠镇宁渠小学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教育工作环境,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达到了市级教育强镇(乡)和农村义务教育示范学校的标准。为了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干部群众发展教育的热情与积极性,推进全市农村教育快速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命名渭滨区高家镇等5个乡镇为市级教育强镇(乡),命名陈仓区潘溪镇同兴小学等25所学校为市级农村义务教育示范学校。

市政府希望被命名的乡镇和学校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狠抓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校管理,不断提高教育工作水平和教学质量,为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其他乡镇和学校要以教育强镇(乡)、农村义务教育示范学校为榜样,认真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贯彻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推动我市农村教育快速发展,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而努力奋斗。

附件1、2006年市级教育强镇(乡)名单

 2、2006年度市级农村义务教育示范学校名单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06年市级教育强镇(乡)名单(5个)

陈仓区千河镇   金台区陵原乡   渭滨区高家镇

眉县金渠镇     麟游县招贤镇

附件2:

2006年度市级农村义务教育

示范学校名单(25个)

陈仓区:

潘溪镇同兴小学(联)  潘溪镇张下塬小学 

阳平镇宁王小学

眉 县:

金渠镇宁渠小学     首善镇新庄小学(联)

扶风县:

召公镇巨良小学     段家镇昝家小学

麟游县:

常丰乡中心小学     崔木乡中心小学

凤翔县:

南指挥镇南指挥小学   南指挥镇东指挥小学

陇 县:

东南镇河沟小学     牙科乡中心小学(联)

城关镇神泉小学  杨家庄小学  北关小学(联)

金台区:

硖石乡车辙小学(联)

渭滨区:

晁峪中学(联)

岐山县:

益点镇张庄小学(联)     大营乡大营小学

安乐镇新华小学(联)     枣林镇贾家小学(联)

祝家庄镇西庄小学(联)    五丈原镇五丈原小学

蒲村镇孔头小学(联)

           

主题词:教育 学校 表彰 通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2月1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