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761/2014-00153 | |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4-08-14 00:00:00 |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政发〔2014〕28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美丽乡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提升生态文明、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4〕14号)要求,现就全市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省城镇化工作会议、中省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水润宝鸡、绿色宝鸡、亮丽宝鸡和全市生态建设“四级联创”的总体要求,以新农村建设为统揽,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抓手,深入推进晋星创建,加快农村环境整治,促进农村生态和谐,建设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富裕宜居、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使广大农村成为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村落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和民俗文化差异等,制定建设规划和目标任务,体现村域特色,挖掘文化内涵,展示乡村风情,做到整体划一和因地制宜相结合,彰显村庄风格。
试点示范,整体推进。结合最美乡村创建、中心村培育和历史文化村落保护项目等,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镇村开展试点,探索经验,打造精品,形成一批涵盖不同区域类型、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提升。
强化主体,量力而行。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到美丽乡村的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坚持分类指导,量力而行,防止强迫命令和大拆大建,切实把美丽乡村建设打造成让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
统筹推进,合力共建。坚持“四化同步”,加快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积极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和有序流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运用市场化的机制体制,筹集资金,凝聚人气,形成政府引导、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方位支持建设的氛围。
生态优先,科学发展。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将绿色生态理念贯穿于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切实保护农村自然环境,增强生态发展能力,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建设目标
按照“协调发展家园美,村强民富生活美,生态宜居环境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要求,到2018年,全面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的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把我市农村建设成为村容村貌整洁、生活文明幸福、生态环境良好、社会平安和谐的美好新家园。
村容村貌整洁。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环境整体风貌,完成建制村的环境整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实现垃圾统一收集,污水有序排放,乱堆乱放基本消除,河道沟塘干净顺畅,无害化卫生厕所全面普及,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卫生整洁、秩序整齐、环境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形成。
生活文明幸福。通过对农村危房实行改造和移民搬迁,实现所有村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公用基础设施普遍建成,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产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幸福指数、文明素质和精神风貌全面提升。
生态环境良好。大力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建成田间渠路相通、村庄绿树环绕、集镇整洁有序、四季常绿、三季有花、山清水秀、天蓝地绿、风清气爽的美好家园。
社会平安和谐。农村基层组织健全有力,基层基础和社会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农村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平安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社会秩序持续好转。农民安居乐业、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实施村庄规划。以县区为主体,组织开展村庄布点和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在原有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结合镇村撤并、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省级重点示范镇、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和市级重点镇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区域村庄布点规划。各镇组织编制完善所辖行政村的村庄建设规划,科学配置水、电、路、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参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求,综合考虑传统村落保护性发展,优先组织编制交通、经济、用地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和移民迁建村规划,集中建设规模适度、设施完善、生活便利、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管理有序的新型农村社区,逐步引导周边村庄人口向社区聚集。同时,要编制好一般村庄的整治规划。各层次规划要严格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确保规划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切实做好规划的贯彻执行工作。
(二)夯实特色产业基础。扶持发展农村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建设现代农业园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壮大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开展确权登记,加快土地流转,推进股份合作、联户经营、家庭农场等农业规模经营提档升级。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扩大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充分利用农村特色农业、田园景观、地域文化等优势,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农业观光园、乡村旅游乐园和主题农家乐。持续推进农民增收举措到户工程,深入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技能、送项目、送资金、送保障等“六送”服务,切实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培训,扶持农民就业创业。充分激活农村各种增收要素,完善增收机制,努力提高第二、三产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力争每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13%以上。
(三)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防治,大力实施护坡挡墙等必要的加固工程,完善消防、防洪等防灾减灾设施。统筹推进避灾、扶贫及移民搬迁,引导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大幅改善农村水电路管网等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实施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实施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全面加快通村客运发展。实施村庄内道路硬化工程。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步伐,提高村庄人居安全。集中建设农村墓地,有效治理乱埋乱葬现象。
(四)加强村庄环境整治。全力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省级示范项目。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河道沟塘、农业废弃物“五整治”,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和“统一收集、沉淀厌氧、人工湿地、多级净化”的污水处理模式,持续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项目,探索推进村民生活污水、粪便等集中处理。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能的种植技术,推广生物有机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进农村改厕和以沼气为重点的清洁能源建设。深化县域工业“三废”排放监督管理。开展西宝客专、连霍高速、宝平高速宝鸡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沿线绿化美化及农业园区建设,全力打造沿线生态绿色长廊。
(五)强化农村公共服务。采取新建、改扩建、置换、租用、捐赠等方式,持续推进村级组织场所建设、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村文化室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家书屋建设、农村义务教育、村级卫生室、农村警务、邮政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建设等项目。调整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方便群众就医。加强文化网络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完善“大社保”宝鸡模式,加快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关爱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和儿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利用农村文化场所,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教育,引导广大农民追求科学生产生活方式,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
(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封山禁牧、小流域治理和水源地涵养等建设成果,保护自然景观。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市创建为载体,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项目实施,推进田、水、路、渠等综合配套建设。按照“四沿造绿、镇村披绿、庭院添绿”的要求,强化村庄绿化美化,建设园林景观小游园,持续推进绿色生态家园建设,建设生态宜居环境美丽乡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加强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详见宝政办发〔2012〕57号),负责组织协调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在领导小组原有基础上,增加副市长王琳、景耀平为副组长,增加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广局、人口计生局、扶贫办、地电公司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对策、落实措施、协调沟通、督导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王海鳌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局局长王金、市规划局局长杨锦辉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作,确定专人负责,合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各部门职责:市环保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合理推广适合农村村庄的垃圾和污水处理模式;市科技局负责提供政策咨询,支持有关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在新能源应用、改善工业和生态修复技术等方面,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市工信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市国土局负责依据实际情况制定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农村土地管理措施,合理、高效配置土地资源;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建制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编制完善县区镇村体系规划,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对有历史文化传承的村落,要会同文物部门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并列入保护目录;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安全管理,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保护,加快农村饮水设施建设;市农业局负责农村畜禽粪便和秸秆等的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养殖小区及大中型沼气,开展农民教育培训,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市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村庄“三化一片林”建设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指导村庄改厕工作,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市供销社负责组织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市扶贫办负责组织指导农村避灾、扶贫及生态移民搬迁工作;市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文广局、人口计生局、地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各县区也要调整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府抓总、部门负责、齐抓共管、协作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土地管理、科技支撑、设施运行等各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要多元化投入,建立政府引导、村民投工投劳、争取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机制。同时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各县区整合省市相关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探索建立“谁受益、谁管护”的机制,加强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治理的运行管护,切实做到制度、资金、人员“三落实”,确保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正常运行,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将各县区年度工作任务纳入目标任务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依据各县区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对各县区年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并作为创先评优的重要指标。要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环境整治效果持续向好,不反弹。
(四)抓好试点示范。从2014年起,在三个省级美丽乡村试点镇建设的基础上,选择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良好、环境整治措施到位、维护运行机制完善、民风民俗淳朴的中心村进行试点示范。在已建成的31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中,市上选定10个村进行市级试点,川塬县每县确定15个村、山区县每县确定8个村开展县级试点、省级试点镇所在县酌减(市级试点村由市环保局、规划局、农业局会商确定,县级试点村由各县区自行确定,各县区要将试点村名单报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各县区要精心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并抓好方案实施,通过树典型,立标杆,以点带面,推进村庄人居环境全面改善。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村民破陋习、树新风,培育科学、健康、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为美丽乡村建设做出贡献。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