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函〔2007〕38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
关于眉县、岐山个别乡镇退耕还林政策
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7年3月28日,接到省政府领导对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99期反映我市一些地方退耕还林工作存在问题的批示后,市政府从林业、监察、发改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集中一周时间对《国内动态清样》第99期反映有关问题所涉及的眉县常兴镇、岐山县蔡家坡镇、陈仓区阳平镇的退耕还林情况进行了调查。
经查,眉县常兴镇的尧上村、柳巷村(现合并为尧柳村),在退耕还林中存在着政策兑现不到位、部分造林地树木保存率不高、个别退耕还林地块不符合退耕条件、还林不退耕、村组违规挪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问题;岐山县蔡家坡镇永尧村、宋家尧村、另胡村、永乐村退耕还林中也存在着政策兑现不到位、个别退耕地树木保存率不高、还林不退耕等问题。这主要是因为这些村组的干部没有认真学习和宣传退耕还林方面的有关法规、政策和办法,在思想上法律意识淡薄,在工作程序上没有严格按规定办事;另外,与以上县林业、财政、粮食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在退耕还林规划设计、检查验收、钱粮兑付等环节,具体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扎实,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直接关系;与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些领导对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安排足够工作经费和人力等有间接关系。特别是眉县在退耕还林工作管理方面,领导重视不够,没有严格按照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操作程序办事,档案管理不规范,致使存在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对以上问题,市政府责令岐山、眉县政府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在全县范围开展大检查,要举一反三,彻底摸清退耕还林中存在的问题,按问题大小和性质进行梳理排队,明确整改时间和负责整改的部门及包抓领导。二是对造林保存率不高的地块,抓住当前植树造林大好时节,尽快落实苗木,保质保量进行补植;对不符合退耕条件的坚决予以纠正,按有关要求调整和变更设计。三是把应该兑现到户的资金,应足额兑现到退耕户。对违规挪用的资金,应依法追回,无法追回的由县财政弥补,并及时按规定兑付给退耕户;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是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县、乡、村各级都要高度重视,充实管理力量,落实管理经费,夯实管理责任,严格按《宝鸡市退耕还林工程县级基本工作程序指南》办事。两县务于4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专题上报市政府。
眉县、岐山退耕还林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引起我们全市各县区的重视,以此为鉴,采取措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市政府决定,从4月中旬开始,组织市、县区相关部门,在全市开展一次退耕还林工程拉网式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有问题的县区,特别是负有重大责任的领导和相关人员,也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七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林业 退耕还林 通报
抄送:省政府、省林业厅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1日印发
共印1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