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761/2005-00121 | |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05-10-26 00:00:00 |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G316)线路走向方案的请示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政字〔2005〕45号 |
省政府:
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G316)建设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7918”发展规划后,我市十分重视,组织有关专家会同凤县、太白县政府对我市境内走向方案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我市建议十天高速汉中到天水段路线走向采用从汉中经留坝、凤县、甘肃两当、徽县到天水方案,理由如下:
一、符合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走向,并可充分利用原有旧路,减少耕地占用,同时与姜眉路、陇凤路、凤太路相配合,路网布局更趋合理,公路的服务功能将大大增强。
二、路线串连的县城多,带动作用大。经过的留坝、凤县、两当基本为国省贫困县,通过高速公路把这些县与外界有机地连接起来,可以大大加快该地区扶贫开发步伐,使三县100多万人口早日脱贫致富。
三、路线经过地区矿产资源和生物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沿线铅、锌、金矿业的开发和冶炼正在蓬勃兴起,高速公路建成后,将对该地区的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四、公路经过地区旅游资源丰富,随着高速公路的建成,将极大地促进沿线张良庙、紫柏山、灵官峡、连云栈道等自然人文景观的开发。
鉴此,请省政府在确定十天线走向时能综合考虑我市的建议,采用原316国道基础路基,以带动我市南部山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
妥否,请批示。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胡公尚 联系电话:0917-330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