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761/2012-00169 | |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2-12-07 00:00:00 |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政函〔2012〕144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时期。为了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我市雨量充沛,森林植被生长茂盛,林下枯枝落叶和杂草等可燃物积累较多。进入防火期以来,天气较为干燥,森林火险等级有所上升。同时上坟烧纸、烧地边等野外用火时有发生,引发森林火灾的机率增大。特别是随着绿色宝鸡建设全面推进,全市森林面积不断增加,森林防火任务更加艰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把森林防火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完善措施,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严格火源监测管理。全市各护林防火瞭望塔(台、哨)要明确专人实行24小时监测,对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部位和火灾多发区,加大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做到严防死守。各县区要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车辆管理,在入山口和重点部位进行登记、收缴代存火种,逐一落实林区痴、呆、傻等智障人员和儿童防护监护人责任。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得擅自下放林区野外用火审批权,不得越权审批用火,在干燥、高温、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组织开展森林火险大排查,查火源,查隐患,查入山人员,查防护设施,查防火人员上岗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及时整改。市森林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同时,各县区要提早安排元旦、春节、清明等节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倡导植纪念树、送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文明方式祭祀。
(二)加强值班和应急准备。市、县森林防火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准确掌握火情动态,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调度指挥工作。对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气象部门通报的重点防火区域,各县区要密切关注,认真组织核查。各县区要不断完善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健全分级预警响应机制,做好应对突发火情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预案,快速设立前线指挥部,严密组织,科学指挥,有序扑救。要落实扑火安全责任制,做好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业务培训,提高指挥扑救能力,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森林火灾,对贻误扑救时机并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县区要结合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在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的醒目位置和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防火期内特别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林区的电视、广播、报刊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林区中小学校要强化防火、避火教育,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各县区要组织森林消防队员、森林公安民警、林业职工深入林区各作业点、村组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加强对基层干部群众防扑火业务和安全自救方法的培训,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周密部署。要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确保防火物资充足。要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制,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落实到地块,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准确发布森林火险预警,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的森林防火和自救教育,各新闻单位要及时组织宣传森林防火的政策措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格局,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