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761/2005-00127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05-03-22 00:00:00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呈请转报“西凤”牌商标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的请示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字〔2005〕12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呈请转报“西凤”牌商标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的请示

发布时间: 2005-03-22 12:03:00

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西凤酒厂为国家名酒生产企业。1988年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1991年和1992年两次列入“中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名录”,曾先后被评为全国轻工行业“优秀质量管理企业”、“全国出口创汇先进单位”、“模范纳税企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企业”和“环境保护先进企业”。1994年西凤酒产品和质量体系在西北地区首家通过国家方圆委认证,2000年西凤酒品牌被国内贸易部授予“中华老字号”称号,2001年获得了国家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并荣获陕西省“企业管理示范单位”,2003年西凤酒被列入“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2004年企业被中国市场检测中心授予“中国讲诚信、守合同、重质量典范企业”,并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司评为“中国白酒工业百强企业”。

  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是以陕西省西凤酒厂为核心,联合其它社会法人和企业法人,于1999年10月8日发起设立的。公司占地面积50.2万平方米,总资产7.8亿元,拥有各类设备4290多台(套),职工总数2600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60多名。西凤酒年生产规模为一万多吨白酒,销售收入3.5亿元以上。主导产品西凤酒是中国著名的四大老牌名酒之一。始于殷商,盛于唐宋,至今有三千多年历史。在全国第一、二、四、五届评酒会上被评为国家名酒。近年来,公司紧扣企业改革发展这个主题,以西凤酒生产经营为第一要务,全面推动了企业快速发展。2004年生产成品酒12000吨,销售收入3.6亿,实现利税9421万元。其中利润2068万元,均创历史最好水平。企业自建厂以来,已累计为社会奉献西凤酒26万吨,为国家和地方财政上缴利税18亿元,为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陕西省西凤酒厂自1952年“西凤牌”西凤酒被评为中国名酒以来,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充分发挥名牌优势。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系列产品,拓展市场,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82年“西凤”牌商标被评为陕西省著名商标。1989年对“西凤”文字和“西凤”商标图案在第33类国际商标分类上进行了注册申请,1990年取得了注册许可。1999年对“西凤”文字在日本、澳大利亚、台湾进行了注册,同年“西凤”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商标名录。

  近年来,随着西凤酒在全国市场上的畅销,个别企业利用“西凤”名称,对“西凤”牌商标形成了事实上的侵权行为, 严重损害了西凤酒的声誉,市场销售也受到冲击(近三年来该厂接待全国各地商标侵权案例共计696人次),也使西凤酒厂的经济利益受到严重影响。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对确保“西凤牌”商标在市场的品牌地位,增强西凤酒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杜绝对西凤商标的侵权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有重大的意义。全国老牌四大名白酒中的茅台酒、汾酒、泸州特曲酒的商标均已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受到国家法律全方位的保护。而作为老牌四大名白酒之一的“西凤酒”商标申报多年仍未获得驰名商标的称号。

  为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西凤酒的品牌地位,增强西凤酒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竞争力,特向省政府请求,并通过省政府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出申请,对西凤酒商标予以保护,并对“西凤”牌商标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事宜提早审议通过。

  以上如无不妥,请转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李宗乐   电话0917-3226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