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王宁岗
马平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凤县林麝产业纳入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的建议》(第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将凤县林麝产业纳入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的建议”非常好,这也是促进我市林麝产业发展的有效方式。
我市地理位置和植被类型非常适合林麝生存,是林麝重要的分布地区。近年来,我市把林麝人工驯养繁殖作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具体行动、增加林区群众收入的主要渠道,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技术培训力度,全力推动林麝保护和人工养殖产业快速发展。目前全市现有林麝养殖场所44家,林麝存栏1.9万余头,占全国总量的60%以上,人工养麝存栏数量居全国第一。2017年8月,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授予凤县“中国林麝之乡”荣誉称号。
为了加快林麝产业发展,我市先后将其纳入《宝鸡市中医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宝鸡市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去年出台的《陕西省中药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也将我市林麝产业纳入其中予以支持。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加强政策配套,推动我市林麝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宝鸡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