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761/2016-00210 | |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6-07-20 00:00:00 |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政办发〔2016〕43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6日
宝鸡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为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根据《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基本思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随着宝鸡综合经济实力的快速提升,全市各项社会事业亦得到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现代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取得新进展,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学前教育长足发展。全市围绕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全面实施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完成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累计投入3.6亿元,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26所,实现了乡镇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建成了城市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农村以公办幼儿园为主干,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网络体系。到“十二五”末,全市幼儿园由201所增加到460所,在园幼儿由5.7万人增加到10.7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3.5%。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编制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启动实施优质教育普及行动,以标准化校建为底线,以名校孵化和教师双向交流为手段,以“高效课堂”教学改革、招生制度改革为动力,以教育创强为统揽,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为保障,有效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累计投入17亿元,大力实施义务教育提升、校舍安全、薄弱学校改造、生活设施改造、体育运动场改造、校园文化建设等项目,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舍450所,彻底消除危漏校舍,实现安全供暖全覆盖,中心校以上学校消灭“土操场”,中小学入网率100%。“两基”工作受到国务院表彰,创成“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8个,占全市县区数量的2/3,总数居全省第一。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99.8%、98%。
——高中教育优质发展。全市以“优化布局、改善条件、提高质量”为着力点,大力推进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投入补助资金1.48亿元,实施高中扩容改造项目48个,撤并、整合普通高中14所,建成省级标准化高中29所、省级示范高中7所。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出名师 育英才 创特色 上水平”三年行动计划,高考成绩连创新高,每万人口二本上线人数连续多年稳居全省第一。太白县、凤县、麟游三个县区全面实行高中免费教育。
——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围绕“抓就业必须抓职教,抓职教就是抓经济”的思路,累计投入2亿元,迁建、改扩建职教中心7所,建成省级示范中职学校6所,实训基地12个,构建了以高等职教为龙头、中等职教为主体、乡镇和村成人文化技校为主阵地的职教网络体系。支持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建成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挂牌成立宝鸡职教集团。实施职业教育品牌建设工程,建成精品、示范专业21个,形成了宝鸡技工、宝鸡医护、宝鸡铁乘等品牌专业,金台区、渭滨区先后被命名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实验)区。下达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2.8亿元,职教招生规模保持在1.5万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
——特殊教育跨越发展。新建特教学校5所,投资5000多万元,建成国内条件领先的市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形成了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发展格局。
二、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创新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7.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预计“十二五”末城乡就业总人数205万人。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坚持政策扶持引导,鼓励创业。新增小额担保贷款40.53亿元,直接扶持创业5.8万人,带动就业20.62万人。2012年成功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受到国务院表彰。全市年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劳务收入70亿元。接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累计近50万人。
——加大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四级社会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完善。千阳、眉县、太白和陇县四个县共建设20所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总面积2万平方米,年服务基层群众10万人次;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口径)2947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口径)9511元。
三、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提高
——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升。全市累计发行社会保障卡210万张;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7.79万、155.5万、99.88万人,宝鸡“大社保”模式在全国得到推广。率先在全省实施大病统筹救助制度,配套出台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在待遇保障水平方面,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5年达到了2254元。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月人均最低85元提高到100元,覆盖全市60岁以上城乡居民43.5万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平均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0%、75%,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达到400元。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降低到4.39万人和15.16万人。逐步扩大城乡社区建设覆盖面,累计新建城市社区服务站和农村社区490个,总面积达9.8万平方米。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社会福利救助逐步完善。适应我市老龄化进程,新建社会养老、五保供养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10所,总面积5万平方米,新增养老床位1500张,全市老年人总床位数达15000张,老年人床位拥有率提高到30‰。全市农村敬老院整合为27所,床位数5036张,床位使用率达到75%以上。
四、社会事业改革取得突破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缓解。我市先后被列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中医药能力建设、国家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市。全市基本医保实现无缝隙全覆盖,实现了应保尽保。率先在全省实施大病统筹救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配套出台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将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城镇低收入对象及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纳入保障。基本药物使用率镇村医疗机构、县级和市级公立医院分别达100%、50%和30%以上。公立医院改革进展顺利,市区现有二级以上医院20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3个,其中三级医院5所,15分钟就医健康圈基本形成。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实现“二甲”全覆盖。落实人均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2类45项服务项目惠及所有人群。
——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市纳入改革范围的文化单位101个(公益性文化单位56个、经营性文化单位45个),涉及人数2430人。市直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全面完成,公益性文化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完善转企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文化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方式。推进文化与科技、旅游、金融融合发展,支持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教育体制改革成效显著。顺利完成国家“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全员培训模式改革试点”,在全省率先实施义务教育寄宿学生“蛋奶工程”,率先建立城乡全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施教学方式改革,推进“高效课堂”教改项目,荣膺“全国十大区域课改样本”。推进校长教师双向交流制度改革,构建“三级管理、双向交流、城乡互动、团队接力”的新模式。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将优质学校招生名额50%定向分配到薄弱初中,有效缓解了初中择校热,为职业教育发展留足空间。创新启动“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创建”,全市创成省级“双高双普县”9个,省级教育强县6个,创强工作全省领先。
五、卫生计生体系更加健全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二五”期间,全市不断加大各级医院硬件建设力度,新建和改扩建49所县镇医院门诊、医技和住院用房21万平方米。新建1019所村级卫生室,占到全市行政村的60%以上。新建市中心医院内科住院楼、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和市人民医院儿科大楼,扩建宝鸡市儿童医院,总建筑面积达7万平方米,新增床位2000余张。全面建成了12个县区卫生监督所和急救中心,总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投资3000余万元,建成覆盖全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为34所试点乡镇卫生院建设了所周转宿舍,可为170名基层支医人员提供住宿。
——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十二五”期间,全市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十一五”末人均21.5元提高到“十二五”末的40元,12类45项服务项目惠及所有人群。全市现有医疗卫生计生机构3011个,其中:医院9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3个、乡镇卫生院168个、村卫生室1850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26个。共有床位23091张,其中:医院病床16928张,卫生院病床3804张。共有卫生人员3.24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45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0.79万人,注册护士0.93万人。每千人口床位数由2010年的4.25张增加到6.14张,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达到6.06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8.7%,平均寿命75岁,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全覆盖,成为全国仅有的两个卫生县城全覆盖城市。基本药物使用率镇村医疗机构、县级和市级公立医院分别达到100%、50%和30%以上。
——公立医院改革进展顺利。市区现有二级以上医院24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3个,其中三级医院5所,15分钟就医健康圈基本形成。县级公立医院实现“二甲”全覆盖。
——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5.8‰以内,总体呈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特征,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全市近五年出生人口总性别比分别为:106.92、106.52、106.75、106.02、106.51,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合理的范围,并连续5年呈下降趋势。
——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积极实施以“优生促进工程”为主要内容的优生促进项目链,使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由2010年的140.38/万降低到2015年的94.1 /万。
——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逐步完善。“十二五”期间,全市共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9435.48万元,分别给35833户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国家奖励扶助金4321.2万元、给3702户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发放扶助金1895.1万元、给5645户独生女户发放奖励金677.4万元、给2007个农村放弃二孩家庭发放奖励金802.1万元、给328972户农村计生家庭补助新合疗补助金434.9万元,落实率和准确率均达到100%。
——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全面开展。流动人口享有市民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比例达85%以上,先后成省级人口计生先进社区65个,市级人口计生先进社区110个,分别占全市社区数的39%和66%,提升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六、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条件得到改善。不断加大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投入力度,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文化事业费从2010年的17643万元增长至2015年的40000万元。人均群众文化业务活动专项经费由“十一五”末的0.2元提高到2015年的0.6元。全市基本实现了“县(区)有图书馆、文化馆,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宝鸡市广电传媒大厦建成投用,宝鸡市文化艺术中心开工建设。实施了3个县区“三馆”新建、5个县区图书馆、文化馆的改扩建和4个县区“三馆”的改造提升。建成123个镇(街道)文化站及综合文体中心,全市各镇(街道)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均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全市147个公共图书馆、文化(群艺)馆、文化站向社会免费开放,全市公共图书馆年接待到馆读者160万人次,书刊流通280万册次。为全市所有镇(街道)文化站及综合文体中心、1684个村(社区)文化活动室配送了灯光、音响、服装、乐器等设备。标准农家书屋1729个,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面实施“村村通”、“户户通”和农村电影放映等重点工程,完成20户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工程46024套。2015年末,全市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99.71%,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99.7%。2014年成功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稳步实施。文化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和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等数字文化惠民工程初步建立。
——重大遗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成效显著。累计投资1亿多元实施了太白山、天台山保护设施建设,周原、北首岭、周公庙、凤凰山、九成宫等重大遗址保护设施和凤县两当起义纪念地、扶眉战役纪念馆等红色旅游景区建设。建成宝鸡青铜器博物院、民俗博物馆并免费开放,年均参观260万人次。
——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积极建设群众“15分钟健身圈”,新建市游泳跳水馆、射击射箭馆,并对市体育场、体育馆、篮球馆等体育场馆进行改造提升;建成全民健身中心4个、1391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村、81个乡镇健身工程,陈仓区周原镇等6个镇实现镇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建成五环体育公园、石鼓山体育健身带、北坡体育公园、沿渭河两岸健身带、渭河高新生态体育运动公园等群众体育设施;市级体育协会总数达到38个、县级体育协会达到180个、乡镇体育辅导站达98个,城市社区和农村健身站点达3200个,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23个;全市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6000多人,占到总人口数的1.6‰,长年坚持体育锻炼的人数达40%以上。我市被国家体育总局表彰为全国首批全民健身示范城市。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十二五”以来全市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工程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广得实惠,各项指标能够较好的实现规划确定的预期目标,有效推动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民群众“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等问题有所缓解,取得了来之不易的好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为我市今后10年的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常态的宏观背景,面临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发展仍然是第一要务。按照党的十八大确立的“两个一百年”和全市建设关天副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改善民生,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任务。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新的宏观环境和体制条件十分有助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外部发展环境优化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必将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支持。随着政府职能向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发展社会事业和管理好社会公共事务将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能。近年来全市经济快速增长,地方财政收入逐年提高,为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较好的物质基础。按照目前的发展态势,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全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高中速增长,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环境将更加优化。
二、发展内生动力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市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将明显增强。我市人均生产总值目前已达到7340美元左右,已迈入中等发达城市,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居民消费结构进入了更高层次,当跨越了以物质需求为主的消费阶段后,城乡居民享受良好的就业、就医、教育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就将进入旺盛期。群众获得多样化公共服务和产品的能力也大大增强,这将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开辟更广阔的空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政策的不断推出,必将深刻触动和转变传统的社会事业发展观念。增强市场在社会事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推动社会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将会不断为社会事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也将为拓宽公共服务体系发展途径创造积极的条件。
三、缩小差距时不我待
“十三五”时期,宝鸡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状况,特别是城乡二元格局、社会建设与群众的愿望之间的矛盾,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不够顺畅,加之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步长期积累的问题,需要下大力气给予关注和解决。认识和缩小与发达地区公共服务差距,时不我待。一是人民群众的需求与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虽然近年来宝鸡市财政支出逐年大幅向民生领域倾斜,2014年全市民生支出甚至占到财政支出的83.8%,创近年来最高水平。但由于宝鸡处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水平相对落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薄弱,欠账较多,在社会需求持续增长的过程中,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平衡更加困难。比如公共文化服务的硬件建设滞后,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比较少,布点不均,覆盖面不广。彻底解决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和基本公共服务总量不足的问题,将是“十三五”期间一项艰巨任务。二是城市与农村的差距。农村、基层和贫困地区社会事业相对落后,农村群众难以均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比如,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我市基本公共服务的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存在城市闲、农村无的局面,一些农村的公共文化设施老、少、旧、破,特别是到了冬天,除了电视并没有什么公共文化服务。农村、贫困地区和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尚未得到充分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农村优秀师资数量偏少,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均衡,城乡教育质量还有明显差距。三是财政投入与社会资本的差距。目前我市社会事业的投资结构是以财政投入为主,还未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事业多渠道筹资机制,社会资本占比较小、结构不够合理,体制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城乡间制度设计不衔接,管理条块分割,资源配置不合理,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比较单一,基层政府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等问题较为突出。在需求不断增加和生产资料、劳动力价格上涨的压力下,社会事业加速发展所需求的投资数量也大幅度提高,投入多寡,将直接影响“十三五”社会事业总体目标的实现。
第三节 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中国梦为目标,突出以人为本,以建立科学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为突破口,着力保障城乡居民生存发展基本需求,着力增强服务供给能力,着力创新服务机制,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发展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基本。立足市情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卫生计生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的提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
——政府主导,坚持公益。牢牢把握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质,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科学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与支出责任,健全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强立法、规划、投入、监管和政策支持,有效促进公平公正。
——统筹城乡,强化基层。打破行业分割和地区分割,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区域间制度统筹衔接,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覆盖全民。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切实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设施和能力建设,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改革创新,提高效率。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问责机制,形成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引入竞争机制,积极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格局,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基本公共服务
每个公民都享有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必须着眼制度设计、系统规划、整体推进,本规划所指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以下内涵。
——基本公共服务定义
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属于公民的权利,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
——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上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紧密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指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对基本公共服务活动所制定的技术和管理等规范。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机会均等,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和无差异化。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指由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资源配置、管理运行、供给方式以及绩效评价等所构成的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安排。
四、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市要把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任务,并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和任务紧密衔接。主要目标是:
——扩大有效供给。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基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逐步提高。进一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规模,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健全,各项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发展普惠均衡。逐步统一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建设标准,基本实现城乡、地区、群体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服务方便可及。以基层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立,资源布局更趋合理,设施标准化和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实现每个街道(镇)和社区(村)都建有相对集中的公共服务供给平台,保障城乡居民能够就近获得基本公共服务。
——群众幸福满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有效建立,服务成本个人负担比率合理下降,绩效评价和行政问责制度比较健全,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到2020年,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在农村、贫困地区、社会弱势群体等方面有较大突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城乡、区域、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宝鸡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目标
范围 |
指标 |
计算单位 |
2015年 |
2020年 |
基本公共教育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99.8 |
99.92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 |
98 |
98.3 |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 |
93.5 |
98 | |
基本卫生计生 服务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6.14 |
7 |
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数 |
人 |
2.15 |
3 | |
城乡居民健康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
% |
88.7 |
90 | |
婴儿死亡率 |
‰ |
5 |
4.5 | |
孕产妇死亡率 |
/10万 |
16 |
15 |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3.54 |
6.5 | |
流动人口享有市民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比例 |
% |
85 |
87 | |
基本社会服务 |
全社会养老床位数 |
张 |
15000 |
20000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 |
个 |
175 |
238 | |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
万人 |
4.74 |
5.62 |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
万人 |
16.18 |
18.46 | |
公共文化体育
|
公共图书馆评估等级达标率 |
% |
80 |
100 |
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量 |
册 |
0.47 |
0.61 | |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标率 |
% |
40 |
60 | |
博物馆 |
个 |
23 |
28 | |
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 |
% |
99.71 |
100
| |
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 |
% |
99.7 |
100 | |
人均年购书经费 |
元 |
0.6 |
1.2 | |
体育场地 |
万平方米 |
649 |
746 | |
劳动就业服务 基本住房保障 |
五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27.5 |
28 |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 |
95 |
96 |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 |
90 |
90 | |
社会保险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9.8 |
99.8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32.34 |
32.34 |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39.78 |
40 | |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28.55 |
28.55 | |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
万张 |
210 |
人人持卡 | |
基本住房保障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
万套 |
16.7 |
1.1 |
各类棚户区改造户数 |
万户 |
8.2 |
2.9 | |
移民搬迁人口 |
人 |
25035 |
48388 | |
残疾人 |
为残疾人服务设施数 |
个 |
27 |
30 |
第二章 基本公共教育
第一节 主要目标
学前教育以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重点,建立覆盖城乡的更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
义务教育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重点,逐步推进标准班额教学,提高生均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9.92%。
普通高中以优质、特色、多元发展为重点,兼顾质量和公平,不断提升向高等院校输送人才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整合高中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3%。
职业教育以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快组建职教集团,建设具有宝鸡特色的现代职教体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融合。
学生资助以精准资助、规范管理为重点,继续健全完善资助体系。精心组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逐步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全面发放助学金、为学生发放交通补贴和住宿补贴,对普通高中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全面发放助学金。
支持宝鸡文理学院筹建宝鸡大学。
第二节 重点任务
——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措施,大力发展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逐步提升公办幼儿园占比到55%以上。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加快改造薄弱学校,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快推进县城以上,特别是城市新区、新建居民小区和老城区中小学建设,逐步在农村学校推行小班化教学,在县城以上学校推行标准班额教学。到2017年,完成渭滨区、陈仓区、凤翔县和眉县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在西北地区率先实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覆盖,到2018年,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
——优化提升高中教育。编制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规划。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支持普通高中进行新建改扩建、图书资料和教学仪器购置、体育运动场建设以及附属设施建设等,全面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到2017年实现省级双高双普县(区)全覆盖,到2020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全部达到标准化,15%的高中创建成省级示范高中。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结合全市产业发展蓝图,整合职教资源,优化规划布局,抓好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培养煤矿开采、汽车应用等骨干专业,打造品牌学校、品牌专业。创新发展职业教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学方式改革和课程体系改革,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方式,引导学校特色化、多样化、优质化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推进德育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化体育、美育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精准发展高等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以支持宝鸡文理学院筹建宝鸡大学为重点,创新服务高等教育的政策机制,吸引省内外著名高校来宝办学或合作办学。支持宝鸡文理学院新增硕士学位点,发展研究生教育,办成省内和西部地区同类院校一流水平的综合性大学。推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陕西机电职业学院特色发展,加快向高职本科教育发展。支持筹建宝鸡工程学院,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根据市域经济发展需要,开设宝鸡支柱产业和重点领域急需的专业,重点发展机械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采矿、建筑、旅游等专业群,探索与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区联动发展的机制,促进人才培养链、科技创新链和产业链紧密结合。
第三节 保障工程
——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规划(2014—2016年),新建、改扩建51所镇区、城区幼儿园,增加面积13万平方米,增加在园幼儿1.3万名。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纠正和防止“小学化”倾向,提升保教质量。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编制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规划(2014—2018年),提升改造801所中小学桌椅、学生用床、校舍建设、教学设施设备、运动场地等基本设施,全面改善薄弱学生办学条件。深化高效课堂教学改革、校长教师双向交流制度改革,实施好名校孵化、师训创新、信息化建设等,扩大总量,做优质量,全面普及优质教育资源。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整合职教资源,将现有46所中等职业学校压缩到30所左右。建成1个市级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6个专业性职教集团、2所高水平的高职院校,5所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推进职教与普教融通,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加强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内涵建设,推动陕西机电职业学院特色发展,加快向高职本科教育发展,为关天经济区人才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以“三通两平台”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市、县(区)、校三级教育资源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推进农村学校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数字化校园平台建设,构建教育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提高教育开放化、现代化水平。
——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广团队交流模式,推动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城乡师资共享共进。逐步推进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扩大教师和骨干教师参与交流比例,3年内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加强师德建设,实施中小学教师骨干体系建设和全员素质提升计划,开展教师实行全员培训,大力提升教师队伍德育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三章 劳动就业服务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劳动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充分就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一节 主要目标
为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为3.5万人次提供创业培训,免费提供创业咨询指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介,获得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创业服务。
为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免费提供公益性岗位配置和政策指导、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认定、就业岗位即时服务、就业培训等,帮助3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确保城镇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为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残疾人等提供职业技能补贴,为12.5万人次提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80%;对符合条件的新成长劳动力提供一学期(一学年)的补贴性劳动预备制培训;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为12.5万人次提供技能鉴定。
为全体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免费提供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咨询和执法维权等服务,2020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监察案件法定时限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法定时限结案率达到90%以上;50%以上案件在基层调解组织解决。
第二节 重点任务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劳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以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和零就业家庭为重点服务对象,全面提升就业全过程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创造平等就业机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就业服务和管理。加快就业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并全面实施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免费服务。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健全就业援助,加大对就业弱势群体、重点群体的扶持力度,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出现的下岗人员就业。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更多用于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积极拓展创业空间,放宽准入领域,放宽登记条件,放宽经营场所要求等,通过税费减免为创业者减轻负担;对创业开业资金缺乏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鼓励发挥各方资源优势,为创业者提供场地便利、创业孵化和跟踪服务。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建设就业创业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市、县、镇三级管理和市、县、镇、村四级服务体系。
——职业技能培训与提升。构建适合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不同阶段需求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实施“人人技能”工程、青年技能就业和技能成才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一揽子”就业再就业培训计划。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制度。对未能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统筹、市场监管和资源整合,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能力建设,支持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和重点专业能力建设。
——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招人用人制度,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着力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全面推进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劳动用工的动态监管。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理顺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关系,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全面落实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功能。
第三节 保障工程
——加快劳务输出。采取就地转移和输出相结合的办法,着力发展打工经济,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政府对创业成功的农民工提供贷款贴息,加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对创业农民的支持力度,落实工商、税费和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
——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坚持产业区域化布局的方针,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引领,促进 “一村一品”向“一县一业”发展。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组织形式,实施经营品牌化。加大财政扶持和项目倾斜,带动农民增收。
——加快小城镇建设。提高城镇落户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建筑物的补贴标准和退出承包地、林权补贴标准。逐步使土地、林权成为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手段。加快城中村改造,增加城市农民在房屋出租、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收入。改革土地征用补偿制度,政府让利,提高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水平,增加农村居民的土地转让收入。
——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国家政策,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继续实施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地膜玉米种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政策性补贴,扩大粮食直补、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奶牛冻精补贴、新建猕猴桃园补贴、日光温室及大棚补贴政策的规模和范围。继续开展奶牛、能繁母猪等政策性农业保险,逐步提高保险补贴标准。申报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和万头生猪示范村建设项目。加快实施户用沼气、养殖小区沼气、联户沼气、退耕还林项目、村级沼气服务网点等农村能源建设项目。
——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程。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市、县级人力资源综合服务设施,重点对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和更新换代,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建设。
——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工程。建设10个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第四章 社会保险
健全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一节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0万人,累计基金征缴36亿元。提升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到2020年参保率达到99.8%,待遇领取率保持100%;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参保,到2020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基金征缴12亿元。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5%。
到2020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万人,年基金征缴7000万元。实现失业保险应保尽保,参保人数达到应参保人数的98%以上,年征缴基金3亿元。基金投入、支出平衡,用于稳定岗位、促进就业的支出达到总支出的50%以上,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规范和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到2020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55万人。
第二节 重点任务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和适应流动性为重点,着力完善制度,扩大覆盖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提升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待遇领取率保持100%;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养老待遇水平,统筹确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标准,更好地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以适应劳动者就业流动性增强的需要。落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着力解决双轨制、待遇差距等问题。
——基本医疗保险。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大病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大力发展补充医疗保险,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实现城乡居民在制度上的公平和公共资源上的共享。进一步完善区域医疗保障管理体系,提升统筹层次,缩小城乡差距,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充分发挥集中管理运行的优势。加快新农合市级统筹建设步伐,提高基金抵御风险能力和使用效率。逐步提高城镇居民、新农合筹资标准和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缩小基本医疗保险不同类型和档次之间的差别,到2020年前城乡居民筹资补助标准人均达到1000元,探索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民政困难群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相互衔接、高效运转、利民便民的体系。逐步实行“一站式”经办报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和能力,着力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建立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适度提高待遇水平。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制度,使城乡各类务工人员人人享有工伤保险。加强工伤康复基地建设。健全失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研究建立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探索建立生育保险基金市级调剂机制。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以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等为重点,扩大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覆盖面。
第三节 保障工程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探索建立以社会保障税为主体,财政补助和其他多渠道筹资为辅助的社会保障筹资体系。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整合并轨成果,打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领取、查询、年检“五个不出村”的服务管理模式。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完善个人账户使用办法,建立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统筹,强化异地就医医保费用直接联网结算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激励创业功能。
——推进全民参保。扩大覆盖面,实施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以城乡居民、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将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灵活多样推进扩面征缴,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参保光荣,违法拒保可耻”舆论氛围。完善激励措施。
——提高社保经办效能。适应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实社会保障工作力量,为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建立经办有标准、岗位有职责、操作有制度、过程有监督、工作有评价的经办服务管理体系,实现精确管理和便捷服务。全面推进市县镇村四级社会公共服务平台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以金保工程为支撑,突出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街道社区、镇村信息化建设,构建集业务经办、信息数据采集、变更、查询、申报、发布和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保障动态信息管理体系。推进社会保障经办自动化、管理信息化。
——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探索建立“五险合一”统缴统管机制。围绕重点解决社会保障领域的热点难点突出问题,按照“点上突破、面上见效、完善规范、全面提升”的思路,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带动全市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面提速。积极发展补充社会保险,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和各类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的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
第五章 基本社会服务
建立健全基本社会服务制度,为城乡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提供物质帮助,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
第一节 主要目标
为城乡困难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城市低保平均标准500元/月·人,农村低保平均标准3200元/年·人,目标人群覆盖率100%;医疗救助起付线逐步降低或取消,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为特困供养人员提供吃、穿、住、医、葬方面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为因自然灾害致使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救助;救灾物资储备可同时保障5万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灾后12小时内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保护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免费享有临时基本食物、住处、急病救治、返乡等服务;流浪未成年人免费享有生活照料、教育、医疗救治、行为矫治、心理辅导、权益保护、返乡及临时安置等服务。
为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按政策提供临时救助。
为孤儿、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福利服务。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为城乡低保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的遗体接运、冷藏、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提供补贴;对公益性公墓予以适当补助,火化区火化率力争达到53.6%。
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对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新建床位实施财政补助。新增各类养老床位0.5万张,达到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
新建县级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12个、示范性社区室外活动广场21个。
第二节 重点任务
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逐步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稳步提高福利水平,实现老有所养、弱有所帮、贫有所扶、灾有所救。
——社会救助。完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体系,提高救助能力。抓好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全力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进程,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加大城乡低保与扶贫开发、教育资助、住房保障、最低工资、失业保险等政策的衔接力度,提升社会保障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能力达到55%以上。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满足宝鸡地区救灾物资储备需求的基础上,构筑“覆盖宝鸡、服务西北”的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加大公共财政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力度,加快社会福利机构建设,逐步提高补助标准,推动福利服务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加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继续加强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和市县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建立自然增长机制。认真做好城市“三无”人员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人的救助管理工作。实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推动婚姻登记标准化和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市县殡仪馆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完善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区服务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加快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
——基本养老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行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运行。继续实施高龄老人补贴政策。建立完善与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相适应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建设集社保、医疗、生活救助、生活料理、日常家政、康复保健、心理健康、文化娱乐等服务为一体的宝鸡市老年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全市养老服务发展水平。
——城乡社区建设。加快建设城镇社区服务中心(站),制定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和标准体系,提高社区公益便民利民服务能力。实施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和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整合现有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各部门的公共资源,整合人才资源,增强社区服务建设活力,实现服务信息共享,促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四社联动”机制,带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持续深化网格化管理模式,统筹社区人员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第三节 保障工程
——居民信息系统工程。整合部门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加快建立市、县两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平台,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能。
——综合防灾减灾工程。重点建成市、县两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防灾减灾人员教育体系和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创建15个以上“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防灾减灾人才资源达到0.15万人左右。
——孤残儿童保障工程。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专业救治和康复设施,培养培训具有资质的孤残儿童护理员。拓展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和救助站设施功能,发挥救助保护作用。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建设专业化老年养护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支持失能老年人实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快专业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培训与资质认定。
——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工程。健全市、县、镇(街)、社区四级流浪乞讨人救助管理网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保护。
——城乡社区建设工程。开展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加快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全覆盖,大力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功能。
——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大力推动市县殡仪馆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建设一批公益性骨灰存放、生态节地安葬设施。
第六章 基本卫生计生服务
第一节 主要目标
卫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社会办医取得积极进展。一是重点优化市级公立医院布局及服务。着眼于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的需要,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宝鸡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宝鸡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年-2017年)》,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床位、人员和规模,扩大优质资源,补齐资源短板。扶持部分市区二级公立医院通过加快建设步伐向三级医院发展,引导各级各类医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梯次发展、互为补充。二是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陕西省《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政府不再举办新的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形成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良性竞争和有益补充。
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0%以上;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98%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为0—6岁儿童以及孕产妇提供免费保健服务,系统管理率均达到98%以上;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提供免费管理服务,规范化管理率达到95%以上,重性精神疾病病患者管理率达到100%。
实施国家免疫计划规划,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9%以上。开展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全科医生制度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数达到3人,基层人才不足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并实现零差率销售,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药品出厂检验合格率达到100%。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继续保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快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加强人口动态监测。“十三五”期间,全市年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5‰以内,年均自增率控制在6.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
大力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计划怀孕夫妇普遍享有科学规范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覆盖率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市、区)覆盖率达100%,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
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促进卫生计生人才、技术、服务、信息等资源有机整合,建立全面覆盖、可持续发展、符合市情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模式。大力开展创建流动人口均等化示范县区活动,每年安排2-3个县区开展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市建成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市,使流动人口基本享有与所辖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第二节 重点任务
加快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医疗服务体系、药品供应和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质量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障城乡育龄人群身心健康,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扩大服务内容。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加强镇、村两级医务人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和指导。将流动人口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畴,促进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提高流动妇女儿童和留守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
——医疗保健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陕西省《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扶持部分市区二级公立医院通过加快建设步伐向三级医院发展,引导各级各类医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梯次发展、互为补充。政府不再举办新的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形成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良性竞争和有益补充。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就医新秩序。
——药品供应和安全保障。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加强药品配送管理与考核,落实财政补偿机制,巩固药品零差率销售成果,结合居民实际用药需求,调整增补基本药物目录,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构建市级平台,探索建立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价格谈判机制,压缩药品利润空间。建立医疗机构药品供应质量可追溯体系,确保安全用药。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医院挖潜节约等途径,补偿医疗机构因药品零差率减少的收入,彻底破除“以药补医”的局面。
——计划生育服务。推进基层服务资源整合,对县计生服务站和县妇保院,镇计生服务站和镇卫生院进行资源整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继续实施“母亲健康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一盘棋”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信息化应用和网络化协作,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继续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做好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有效衔接和兼容,进一步细化明确计生家庭各项特惠政策,完善计生利益导向体系。继续实施和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家庭合作医疗补助等制度,建立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探索建立以独生子女父母为重点的计生家庭老人养老照护扶助制度。继续实施好计生家庭保险工作、计生家庭创业工程、计生困难家庭“爱心助学”、“移民搬迁”等生育关怀行动项目。
第三节 保障工程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支持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加强地方病防治机构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
——市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市中心医院为龙头建设区域性综合医疗中心,发挥对全市医疗技术服务的引领作用;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建设区域中医医疗、保健、科研和教学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专科优势;以市人民医院为龙头建设全市急救医疗中心,提升急救医疗服务水平;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建设区域儿科、产科医疗中心,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完善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成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完成岐山县、凤县、千阳县和渭滨区中医医院建设,加强县级医疗机构重症监护、手术、急诊室等用房以及污水、医疗垃圾处理等辅助设施建设。完善乡镇卫生院污水和垃圾处理、厕所、配电、院区环境等辅助设施建设,继续在全市边远及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建设周转宿舍。完成全市行政村村级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任务。
——基层全科医生培养工程。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全科医生培养制度。以三级综合医院为临床培养基地,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为实践基地,建设住院医师、全科医生培养实训网络。
——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完善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建设市县两级远程医疗系统。加强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社区公共卫生信息直报和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与评价系统。
——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程。改善市级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条件,重点提高市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重点提高食品中化学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常用农药残留、常见真菌毒素等常规检测项目的检验能力以及化学性、生物性食源性致病因子初步筛查等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各类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安全检测、检验设施建设。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完善市、县、镇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对确有必要的部分县级和镇中心站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更新、配备必要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和相关设备。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实施计生站、医疗机构整合工作。提高对育龄服务的技术服务水平。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工程。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服务对象,将流动人口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纳入基层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坚持与常住人口同项目、同标准、同落实的“三同”原则,构建便民高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加强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网点建设,积极推动基层卫生和计生服务机构、设施和人员力量整合,增强基层服务管理能力。强化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责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与民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跨地区、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变动和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获得情况。切实落实流入地和流出地责任,推进流动人口全国“一盘棋”机制建设。加强流动人口基层队伍建设,夯实流动人口基层基础。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化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全国示范市成果,坚持“党政主导、强力推进,卫计牵头、部门联动,广泛动员、全员参与,项目运作、精准实施”思路,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示范县(区)、镇(街)、村(社区)及幸福家庭评选命名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全面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和幸福水平。
——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要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依托全员人口、扶贫等信息库,建立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贫困家庭帮扶档案,大力实施计生家庭创业工程,明确帮扶项目、目标、措施和帮扶责任,一户一策扶持计生户通过“土地流转、劳务用工、入股分红、订单产品”等方式直接参与受益,确保每个计生家庭收入都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至少掌握一门实用致富技术。市县级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基层建立示范项目(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工程。以计生家庭养老照护工作全国试点市为契机,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特惠关爱、有序推进”的思路,建立完善 “居家为主、社区(村)照护、多策扶助、多元服务”的计生家庭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在市、县区和有条件的镇街建成一批计划生育家庭老人集中养老服务机构,同时,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对计生家庭老人在参加社会养老、助老机构服务中给予政策性补助。
第七章 基本住房保障
第一节 主要目标
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到2020年增加廉租住房不低于250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不低于1000户;享有实物配租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左右,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内,租金为3元/月·平方米;享有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300元/月·户。
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到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不低于0.8万套,单套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为主,租金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确定,最终价格根据物件部门核定价格执行。
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不低于2.7万户,以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相结合,提倡货币化安置棚户区居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企业安排一定的资金,住户承担一部分住房改善费用,具体标准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二节 重点任务
建立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维护公民居住权利,逐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促进实现住有所居。
——公共租赁住房。加大投资建设力度,综合运用土地供应、财政补助、税费减免优惠等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多渠道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把廉租住房全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现统一规划、统一资金使用、统一申请受理、统一运用管理。支持县城和重点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解决基层公益性服务人员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的住房困难。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棚户区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多方面积极性,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使棚户区居民能够住上符合文明、健康标准的成套住房。加快推进非成片棚户区、零星危旧房改造,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集中连片城镇旧住宅区的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同步改善居住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加大投资补助力度,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着力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对新增农村危房困难户给予统筹安排,使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一般困难户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到2020年,按照户均60平方米住房标准,重建户国家补助7500元,省补2500元,市县各配套1500元,建筑节能户国家再补2500元。属于六盘山和秦巴连片扶贫地区国家贫困县户均增加1000元的补助标准,全市完成农村危房造81151户其中加固52981户,重建28170户。
——扶贫开发整体搬迁。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区以及居住危漏房屋急需改造的贫困户,实施贫困户扶贫移民搬迁,从根本上改变贫困户生存环境。逐步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移民搬迁。到2020年,对于扶贫移民搬迁,按照人均18平方米标准,中省每户补助3万元、市县每户配套1.5万元,解决12943户49174人住房问题。其他移民搬迁按照人均20平方米标准,由国家补助每人6000元(其中住房4000元、基础设施2000元),解决11403户48388人住房问题。
——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衔接。鼓励依法建立保障性住房投资机构。研究确立全市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体系,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动态监管机制,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严格规范准入、退出管理和租费标准。所有保障房小区的分配结果要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上报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分配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做到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运行。布置项目时,尽可能安排在交通较便利、配套设施较齐全的地段。实施能力建设工程,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机构,提升住房保障管理人员素质,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住房保障基础信息管理平台,促进住房保障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全市各县区有关保障对象资格审查、配租配售管理、运营管理退出、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公开、举报受理等住房保障工作均在信息系统的工作平台上进行。
第三节 保障工程
——土地保障。依据住房保障规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任务,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开辟保障房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实行“计划单列、资料单报、项目单审、报件单批、用地单供”的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加强保障房建设用地监管,严禁改变保障房建设用地范围和性质。深挖存量土地,盘活废弃土地,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实行原地和异地安排相结合;异地建设的,应按照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
——资金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在财政预算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优先位置,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将地方债券等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保障房建设。支持保险公司、信托资金、房地产信托投资积极等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鼓励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政府融资平台进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融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向实行公司化运作并符合信贷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直接发放贷款,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优惠,重点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落实税费政策。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切实落实国家现行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税收优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八章 公共文化体育
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等权益。
第一节 主要目标
公共文化场馆全面向社会开放。扩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青少年宫等免费开放范围。实现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
逐步向全民免费开放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全市所有公共体育场馆(含学校体育场馆)全部定时免费向社会开放;企事业单位和民营资本投资建设的体育场馆,也要根据情况对周边群众安排一定的开放时间。
为城乡居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免费指导服务。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每千人配备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并拥有晨晚练健身站(点),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0%。
为全民免费提供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基本实现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村村通和户户通广播电视;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利用无线收听收看中、省、市广播电视节目,全市每个行政村每月至少放映1场公益电影。
盲人可以获得价格适宜的盲文出版物。
第二节 重点任务
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扩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公益性文化。继续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以市级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为重点,加快建设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实施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开展镇级综合文体中心和村级文化广场建设,改造提升镇(街道)文化站。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和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继续推进文化设备配送工程,为市、县配送流动服务车等设备,为镇(街道)、村(社区)配送文化活动器材。实施“文化关爱”工程,开展面向农民工、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支持艺术性、观赏性较强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生产传习用房和技艺展示厅,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得到有效展示。
——广播影视。强化新闻宣传教育,推动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做好外宣工作,进一步加强宝鸡在全省全国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面解决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盲村广播电视覆盖,做好“户户通”乡镇标准化服务站建设工作。加大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扩大本级广播电视节目在辖区内的覆盖。做好本级广播电视监测平台建设,加强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及内容的监测监管。扎实做好农村电影放映工作。
——新闻出版。实施全民阅读工程,以“三秦书月”为载体,坚持开展捐书助读、送书下乡等活动。
——群众体育。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群众体育工作有效机制,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作用,不断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发挥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带动作用,加强对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扶持培育,汇聚形成共同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合力。定期组织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深入到社区、学校、农村和企事业单位参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体育服务活动。鼓励体育协会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推动群众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办好关天经济区元旦万人长跑活动、太白山登山活动、全国“百合杯”乒乓球联赛、“陈仓杯”中国象棋比赛等传统品牌赛事,创办宝鸡马拉松、金台观太极拳精英比赛等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
第三节 保障工程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打造标志性文化工程。积极挖掘宝鸡历史文化资源,建成市广电中心、市文化艺术中心等标志显著和具有城市文化符号性质的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彰显历史文化底蕴。争取资金,实施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使全市所有县(区)级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建设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推进3万人以上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每万人拥有的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充分利用现有村委会、村党组织活动场所、村问题活动中心的等公共文化设施建立农家书屋,积极探索农家书屋建设长效机制,创建品牌工程。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推进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数字图书馆和数字博物馆推广工程。覆盖全市的数字图书馆虚拟网络基本建成。
——基层文化活动器材配送工程。继续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配送文化活动器材。为镇(街道)文化站及综合文体中心、村(社区)文化活动室配送灯光、音响、服装、乐器等设备,为县区配备流动电影放映车、流动演出舞台车、流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车、流动图书服务车和流动文化服务车。
——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程。重点支持国家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遗址保护设施建设。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真性和文化内涵,保持原有文化生态资源和文化风貌,加大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扶持、保护和宣传力度。
——体育惠民工程。推行县区“四个一”体育设施建设,实现每个县区有一个体育馆、一个标准的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全民健身公园;完善农村体育设施,实现行政村农民健身工程全覆盖,进一步扩大自然村农民健身工程建设,实现50%的自然村有群众健身广场;开展社区体育活动室建设,确保每个社区有一个不少于50平方米的体育活动室,并配备一定的体育设施;建设百里渭河健身长廊工程,进一步提升渭河公园建设,加快金台区、渭滨区、高新区、陈仓区、岐山县、扶风县、眉县等渭河健身长廊建设,形成类型齐全、设施先进、布局合理的大型群众体育场所。
第九章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为残疾人提供适合其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生活改善和全面发展。
第一节 主要目标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力度和强度均高于“十二五”投入力度,达到10亿元以上。
提高残疾人基本服务水平标准。学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5%,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教育寄宿生享受生活费用和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补助500元/人/年;高中阶段教育学费、杂费、课本免费。为0—6岁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在接受手术、辅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方面提供资助。实现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1万人,1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电视台普遍开办手语节目;影视剧和电视节目加配字幕。建设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中心,建立5个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残疾人比例达到30%以上。
第二节 重点任务
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原则,以残疾人的民生需求为重点,不断提高供给能力,优先发展有普遍需求、急待解决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
——残疾人社会保障。落实和完善重度和贫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率和待遇水平。在现有医疗康复项目基础上,逐步将助听器验配、人工耳蜗植入、精神病患者服药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适度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进一步完善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残疾人家庭特殊困难临时救助基金,对残疾人临时性困难进行救济救助。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标准逐步提高到现行标准的1.5-2倍,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达到全覆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2万人。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残疾人辅助器具实行免费与补贴相结合的形式按需配发,满足残疾人个性化、差异化需求。
——残疾人基本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残疾学生助学政策,保障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大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残疾人优惠开放,满足各类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促进公共设施设备和信息交流无障碍,有条件的地方为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健全残疾预防体系。
第三节 保障工程
——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建设工程。整合市级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资源,建设市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推动县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发展,建立完善的残疾儿童康教结合的服务体系。
——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建设工程。依托眉县第三医院建设全市精神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依托市姜炎养老中心,建设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中心,为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心理康复、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承担康复训练与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和托养服务工程,预防残疾的发生发展。
——康复医院建设工程。依托市残疾人托养康复地(市阳光医院)建设残疾人康复医院;联合高新人民医院建设市残疾人康复医院,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辅助性就业和心理疏导和娱乐等服务,满足全市残疾人康复治疗需求,预防残疾的发生发展。
——残疾人技能培训就业中心建设工程。建立覆盖对象全面、培训模式灵活、运作流程规范、就业形式多样、服务措施健全的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机制,使残疾人掌握一门技能、技术,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
——残疾人文化体育中心建设工程。 建立残疾人特殊艺术培训基地和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满足全市残疾人体育文化需求,打造特殊文化艺术精品;建立轮椅篮球、盲人门球、坐式排球等体育项目训练基地,承办或举办中、省、市残疾人综合训练比赛。组织开展群众性残疾人体育活动。
第十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创新供给模式
——建立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加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力度。在政府实施有效监管、机构严格自律、社会加强监督的基础上,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面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领域。推行多元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在实践证明有效的领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特许经营、合同委托、服务外包、土地出让协议配建等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方式,抓紧研究制定分领域、分行业具体政策。充分发挥公共投入引导和调控作用,合理利用政府补贴供给方和补贴需求方的调节手段,探索财政资金对非公立基本公共服务机构的扶持,并积极采取财政直接补贴需求方的方式,增加公民享受服务的选择权和灵活性,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机构公平竞争。提升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逐步有序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对外开放。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事业单位真正转变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和公共服务提供主体。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强化社会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决策及运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和反馈机制,增加决策透明度。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服务供给与监督评价等方面的作用,把适合由社会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大力发展志愿服务,完善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方式,促进志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推动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优势互补、有机融合。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积极培育慈善组织,完善慈善捐赠的法律法规和税收减免政策,充分发挥慈善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和筹资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节 建立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明确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综合考虑法律规定、收益范围、成本效率、基层优先等因素,合理界定市、县两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并逐步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明确。
——健全财力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财力水平,加大财力统筹,合理确定与下级政府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分担比例,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保证本规划确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目标任务及保障工程的投入,保证本级财政承担的投入分年、足额落实到位。严格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
第三节 规划实施的组织保障
对于本规划中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全力确保完成。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分工。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行业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标准,切实做好相关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并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各区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实施本级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以市级基本标准为依据制定本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可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财力水平,适当拓展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提高服务标准,并加强对县级政府的绩效评价和监督问责。要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
——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评估,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开展本行业和本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监测评价,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鼓励多方参与评估,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
——完善实施考核问责机制。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预算公开机制,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和专项拨款使用绩效的审计、监管。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质量追溯制度,对学校、医院、福利机构、保障性住房等建筑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宝鸡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重点项目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来源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 |
建设 |
合计(七大体系69类2392个项目) |
5129760 |
282.15 |
||||||
一、基本公共教育(635个) |
425000 |
10.5 |
||||||
1 |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项目 |
中、省、市、县 |
续建 |
各有关县区 |
200000 |
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餐厅、厕所、浴室、开水房、体育场改造、设施设备等项目。 |
5 |
2016-2020 |
2 |
学前教育建设项目 |
中、省、市、县 |
续建 |
各有关县区 |
85000 |
教学及活动用房,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及生活设施设备。 |
2.5 |
2016-2020 |
3 |
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建设项目 |
中、省、市、县 |
续建 |
各有关县区 |
60000 |
学校教室、运动场等教学设施配备,学生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取暖等生活设施。 |
1.5 |
2016-2020 |
4 |
宝鸡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
宝鸡市人民政府 |
新建 |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北区 |
80000 |
高标准建设集汽车制造、数控机床、电子装备、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 |
1.5 |
2016-2020 |
二、劳动就业服务(12个) |
304000 |
16.8 |
||||||
1 |
宝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基地) |
中、省、市 |
新建 |
经二路秦岭饭店原址 |
34000 |
建设18层就业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基地。 |
1 |
2016-2020 |
2 |
岐山县蔡家坡镇就业培训服务中心 |
中、省、市、县 |
新建 |
岐山县蔡家坡镇 |
5000 |
建设多功能培训中心。 |
0.4 |
2016-2020 |
3 |
岐山县蔡家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中、省、市、县 |
新建 |
岐山县蔡家坡镇 |
5000 |
整合人事人才、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和五大保险机构、人员、业务经办机构,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
0.3 |
2016-2020 |
4 |
岐山县社会公共就业培训建设项目 |
中、省、市、县 |
新建 |
岐山县城 |
5000 |
建设社会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楼。 |
0.1 |
2016-2020 |
5 |
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
中、省、市、县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30000 |
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入住创业户300户。 |
1 |
2016-202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来源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 |
建设 |
6 |
宝鸡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
高新区 |
新建 |
宝鸡高新区科技创新园内 |
5000 |
建设地上局部3层,地下1层,集产品展示、宣传、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
0.3 |
2016-2020 |
7 |
宝鸡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建设项目 |
高新区 |
新建 |
宝鸡高新区科技创新园内 |
15000 |
建设17层框剪结构综合楼。 |
0.5 |
2016-2020 |
8 |
高新“众创城”建设项目 |
高新区 |
续建 |
高新4路 |
45000 |
完成高新区创新型企业孵化基地建设,建成“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综合性大楼。 |
1.1 |
2016-2020 |
9 |
宝鸡国家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高新区 |
续建 |
高新11路 |
10000 |
建设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中小企业协同共享服务中心、技术转移交易中心、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科技金融中心和人才培训中心等。 |
3.3 |
2016-2020 |
10 |
宝鸡高新汽车零配件孵化基地 |
高新区 |
续建 |
高新29路 |
130000 |
建设厂房110000平方米,企业总部及相关配套生活设施20000平方米。 |
8 |
2016-2020 |
11 |
蟠龙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蟠龙新区 |
新建 |
蟠龙镇 |
15000 |
新建创业孵化基地15000平方米,入驻创业户150户。 |
0.5 |
2016-2020 |
12 |
蟠龙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蟠龙新区 |
新建 |
蟠龙镇 |
5000 |
新建服务中心5000平方米。 |
0.3 |
2016-2020 |
三、基本社会服务(1055个) |
331460 |
13 |
||||||
1 |
宝鸡市综合减灾与科普教育培训中心建设 |
省、市 |
续建 |
陈仓区 |
4960 |
装修布展,完善科普教育功能。 |
0.5 |
2016-2020 |
2 |
县(区)级信息化社区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 |
中、省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建设县级信息化社区服务网络平台、机房,购置网络设备等。 |
0.2 |
2016-2020 | |
3 |
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 |
中、省 |
改扩建 |
各有关县区 |
18900 |
建设40个城市社区,改善办公场所硬件条件。建设20个城市社区室外活动广场,平整场地,安置器材。 |
0.6 |
2016-2020 |
4 |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中、省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40000 |
建设288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
1 |
2016-2020 |
5 |
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 |
中、省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60000 |
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 |
0.8 |
|
6 |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
省、市、县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总占地550亩。完成陇县、千阳公益性公墓建设。开工建设太白县、凤县、麟游县和金台区(市区回族公墓)公益性公墓。 |
0.6 |
2016-2020 | |
7 |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
省、市、县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总占地1500亩。建设200个村公益性公墓,修建墓穴及服务配套设施。 |
0.2 |
2016-202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来源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 |
建设 |
8 |
殡仪馆建设项目 |
省、市、县 |
新建 |
市级和各有关县区 |
12600 |
新建陈仓区、眉县、陇县火化殡仪馆、改扩建市级、岐山、扶风县火化殡仪馆,完善凤翔、千阳县火化殡仪馆。新建太白、凤县、麟游殡仪服务中心。 |
1.2 |
2016-2020 |
9 |
养老机构建设项目 |
中、省、市、县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150000 |
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力争每县区建成一所公办或民办养老机构。 |
7 |
2016-2020 |
10 |
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 |
中、省、市、县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20000 |
建设483个农村幸福院,覆盖全市所有中心村。 |
0.4 |
2016-2020 |
11 |
县级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建设项目 |
中、省、市、县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25000 |
建设陈仓区、凤翔、扶风、眉县、麟游社会福利中心。 |
0.5 |
2016-2020 |
四、基本卫生计生服务(134个) |
1020816 |
42.15 |
||||||
1 |
宝鸡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综合楼 |
中、省、市及市中心医院 |
新建 |
宝鸡市中心医院 |
23547 |
建设临床培养大楼。 |
0.9 |
2014-2016 |
2 |
宝鸡市肿瘤防治中心 |
中、省、市及市中心医院 |
新建 |
宝鸡市中心医院 |
11000 |
建设1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防治中心。 |
0.61 |
2016-2017 |
3 |
宝鸡市中心医院立体停车库 |
宝鸡市中心医院 |
新建 |
宝鸡市中心医院 |
22000 |
建设7层钢结构立体停车库。 |
0.66 |
2016-2017 |
4 |
宝鸡市中医医院中医综合大楼 |
中、省、市及市中医医院 |
新建 |
现市委党校 |
30000 |
建设地上18层地下2层医疗综合大楼。 |
1.2 |
2016-2017 |
5 |
宝鸡市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 |
中、省、市及市中医医院 |
新建 |
医院门诊楼现址 |
48000 |
建设地上24层地下2层住院综合楼。 |
2 |
2017-2018 |
6 |
宝鸡市职业病综合防治大楼 |
中、省、市及市中医医院 |
新建 |
现市委党校 |
8000 |
建设6层职业病防治大楼。 |
0.3 |
2016-2018 |
7 |
宝鸡市全科医生(中医)临床培养基地 |
中、省、市及市中医医院 |
新建 |
现市委党校 |
8000 |
建设6层中医医生临床培养大楼。 |
0.26 |
2016-2018 |
8 |
宝鸡市中医医院医疗保健康复楼 |
中、省、市及市中医医院 |
新建 |
县功分院(原市传染病医院) |
5000 |
建设4层保健康复楼。 |
0.2 |
2015-2016 |
9 |
宝鸡市精神卫生中心整体搬迁(一期) |
中、省、市及市康复医院 |
新建 |
宝鸡市高新区千河镇北坡村 |
27348 |
建设门诊综合大楼,精神科住院楼,后勤综合楼。 |
0.9 |
2015-2017 |
10 |
宝鸡市精神卫生中心整体搬迁(二期) |
中、省、市及市康复医院 |
新建 |
宝鸡市高新区千河镇北坡村 |
37638 |
建设综合住院楼和教学科研楼及行政办公楼等。 |
1.4 |
2017-202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来源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 |
建设 |
11 |
宝鸡市人民医院门诊急救医技住院综合楼 |
中、省、市及市人民医院 |
新建 |
宝鸡市人民医院现址西侧 |
54000 |
建设门诊急救医技住院综合楼。 |
1.62 |
2017-2019 |
12 |
宝鸡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康复中心 |
中、省、市及市第三人民医院 |
新建 |
宝鸡市第三人民医院 |
28290 |
建设框剪17层医疗康复楼。 |
1.5 |
2015-2017 |
13 |
县级疾控中心建设项目 |
中、省、市、县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14500 |
完成金台区、凤翔县疾控中心建设,开工建设岐山、千阳、眉县、扶风、麟游和凤县等6个县区疾控中心并购置设备,实现全市中央项目全覆盖。 |
0.6 |
2015-2018 |
14 |
县医院建设项目 |
中、省、市、县 |
新建和改扩建 |
各有关县区 |
321050 |
完善金台、岐山、凤翔、千阳、凤县、眉县、麟游和太白县8个县级医院医疗设施并购置相关设备。 |
16 |
2016-2020 |
15 |
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
中、省、市、县 |
新建和改扩建 |
各有关县区 |
75700 |
完成陈仓、岐山、麟游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凤县、千阳中医医院,完善凤翔、扶风、陇县、眉县和太白县中医医院业务用房并购置相关设备。 |
2.5 |
2016-2020 |
16 |
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 |
中、省、市、县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44300 |
完成岐山、陇县和凤翔县妇幼保健院建设,完善陈仓、扶风、千阳、凤县、眉县、麟游和太白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 |
1.9 |
2016-2020 |
17 |
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
中、省、市、县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204601 |
完善74所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 |
5.7 |
2016-2020 |
18 |
村卫生室建设项目 |
中、省、市、县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28980 |
完成岐山、凤翔、扶风、陇县、眉县、麟游县、陈仓区、渭滨区、高新区9个县区剩余村卫生室建设,实现中央投资全覆盖。 |
0.3 |
2016-2020 |
19 |
宝鸡市人口与家庭发展中心 |
市、县 |
新建 |
宝鸡南站西侧 |
18862 |
建设16层框架结构综合大楼。 |
1 |
2016-2020 |
20 |
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项目 |
中、省、市、县 |
新建 |
市级和各县区 |
购置县镇两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专用车辆;为县镇计划生育服务站配备医疗和宣教设备;强化镇村两级为重点的基层人口计生服务体系。 |
0.7 |
2016-202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来源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 |
建设 |
21 |
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
中、省、市、县 |
续建 |
市级和各县区 |
增加流动人口服务经费,提高公共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更新市县镇社区四级流动人口信息应用终端。 |
0.8 |
2016-2020 | |
22 |
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工程 |
中、省、市、县 |
新建 |
市级和各县区 |
10000 |
依托老年福利设施,探索建设失独、独生子女伤残、计生空巢家庭老人养老照护机构。 |
0.6 |
2016-2020 |
23 |
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 |
市、县 |
续建 |
市级和各县区 |
每年在全市扶持建立100个左右计生家庭创业示范基地,吸收不少于5000个计生家庭参与创业发展。 |
0.5 |
2016-2020 | |
五、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7个) |
124000 |
10.6 |
||||||
1 |
宝鸡市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 |
市政府 |
新建 |
市植物园西侧 |
7000 |
建设占地50亩,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的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 |
1.8 |
2016-2020 |
2 |
宝鸡市残疾人康复托养基地建设项目 |
中、省、市 |
续建 |
陈仓区 |
7000 |
建设残疾人康复托养基地,承担心脑血管后遗症康复,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康复托养,残疾预防等业务。 |
0.3 |
2016-2020 |
3 |
宝鸡市康复医院 |
高新人民医院 |
新建 |
高新区 |
22000 |
建设占地35亩,设置床位240张,为残疾人服务的宝鸡市康复医院。 |
2.2 |
2016-2020 |
4 |
宝鸡市残疾人技能培训就业中心 |
市政府 |
新建 |
蟠龙新区 |
10000 |
建设包含就业指导,创业指导,实训场地在内的残疾人技能培训就业中心,配套建设宿舍楼。 |
1.3 |
2016-2020 |
5 |
宝鸡市姜炎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 |
姜炎养老中心 |
新建 |
高新区 |
50000 |
依托姜炎养老中心,开展残疾人康复、托养业务。 |
3.2 |
2016-2020 |
6 |
宝鸡市精神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 |
眉县第三医院 |
新建 |
眉县霸王河工业园区 |
18000 |
建设康复托养综合楼一栋,后勤楼一栋,医技楼一栋,设置康复床位200张。 |
0.8 |
2016-202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来源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 |
建设 |
7 |
宝鸡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中心 |
市政府 |
新建 |
蟠龙新区 |
10000 |
整合残疾人飞翔艺术团、残疾人阳光秦腔团、残疾人阳光合唱团等艺术团体,建设集排练、演出为一体的综合排练演艺厅;建设轮椅篮球、盲人门球、坐式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训练场地、场馆。 |
1 |
2016-2020 |
六、基本住房保障(24个) |
3180000 |
165 |
||||||
1 |
宝鸡市“十三五”公租房住房建设项目 |
中、省、市、县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480000 |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8000套及小区相关配套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
45 |
2016-2020 |
2 |
宝鸡市“十三五”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
各项目单位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2700000 |
改造各类棚户区27000户,建设安置住房和相关配套设施。 |
120 |
2016-2020 |
七、公共文化体育(525个) |
337300 |
24.1 |
||||||
1 |
宝鸡市文化艺术中心 |
中、省、市 |
新建 |
宝鸡卷烟厂旧址 |
100000 |
建成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音乐厅、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六馆为一体的宝鸡市文化艺术中心。 |
10 |
2015-2020 |
2 |
宝鸡市广电传媒大厦 |
市政府 |
续建 |
蟠龙大桥西侧 |
30000 |
建成宝鸡市广电传媒大厦并投入使用。 |
2 |
2013-2016 |
3 |
县级文化艺术中心 |
中、省、市、县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79700 |
建设岐山县蔡家坡、陈仓、扶风、眉县、太白、凤翔和陇县文化馆、图书馆、广电台、演出中心等。 |
4.5 |
2016-2020 |
4 |
大遗址保护设施建设 |
中、省、市、县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10000 |
建设九成宫、秦雍城、北首岭和周原遗址保护设施。 |
0.5 |
2016-2020 |
5 |
宝鸡市奥林匹克体育馆 |
中、省、市、县 |
新建 |
蟠龙新区 |
32000 |
建设8000座体育馆。 |
2 |
2016-2020 |
6 |
宝鸡市奥林匹克体育场 |
中、省、市、县 |
新建 |
蟠龙新区 |
65000 |
建设60000座体育场。 |
3 |
2016-2020 |
7 |
宝鸡市网球馆 |
中、省、市、县 |
新建 |
蟠龙新区 |
2600 |
建设宝鸡市网球馆。 |
0.5 |
2016-2020 |
8 |
宝鸡市综合训练馆 |
中、省、市、县 |
新建 |
蟠龙新区 |
8000 |
建设综合训练馆。 |
0.8 |
2016-2020 |
9 |
宝鸡市全民健身中心 |
中、省、市、县 |
新建 |
蟠龙新区 |
10000 |
建设全民健身中心。 |
0.6 |
2016-2020 |
10 |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
中、省、市、县 |
新建 |
各有关县区 |
建设500个行政村农民健身工程,实现行政村农民健身工程全覆盖。 |
0.2 |
2016-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