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区“城市绿荫行动”(2017—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宝鸡市区“城市绿荫行动”(2017—2020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成果,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建设宜居幸福宝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为目标,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继续巩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成果,通过大力实施“城市绿荫行动”五大工程,增加城市绿荫绿量,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功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打造“一带贯城、两坡护城、城在林中、人在树下”,点、线、面、环体系完整的市区生态绿荫格局,力争建成西部生态文明最优城市。
二、工作目标
从2017年10月开始,用3年时间在市区开展“城市绿荫行动”五大绿化建设工程,即城市片林建设工程、公园绿地建设工程、单位庭院和居住区增绿增荫工程、“三边”(公路、铁路、河流)造绿工程、立体绿化建设工程,大量栽植杆直冠大荫浓乔木,推广屋顶、墙面等立体绿化,通过规划布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增加绿荫绿量,突出林荫效果,提高园林绿化景观水平。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持续达标,乔木覆盖面积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0%以上,立体绿化栽植长度2万米以上。
三、“城市绿荫行动”五大工程
(一)城市片林建设工程
1.“森林围城”片林:金台、渭滨、陈仓区及高新区、市林业局以栽植杨树、槐树、椿树、楸树、皂角、柳树、苦楝、白蜡、元宝枫等乡土适生植物为主,在市区南山北坡继续实施生态防护林建设,抓好缺林少绿和断档区域绿化,对清姜河、金陵河、千河两岸坡塬普遍绿化,在蟠龙塬、南坡头、南客站南坡等地段规划建设坡地公园和郊野森林公园,继续实施陡坡地段生态公益林建设,坡塬农地进行以经济林为主的产业种植调整,打造“森林围城”绿色屏障。同时,做好城区内清姜、太平堡、群众路渭河、金陵河二级台地荒裸坡面绿化。
2.道路两侧片林:对市区道路进行摸排,新建道路两侧荒裸地建设街头游园或片林,已有道路绿化查漏补缺,补植缺株断档,背街小巷道路普遍栽植行道树。道路人行道宽度大于10米地段有栽植条件的,栽植二排行道树。金台、渭滨、陈仓区及高新区、蟠龙新区新建道路绿化按照林荫路标准设计,行道树选择分支点高、冠大荫浓的中槐、法桐、七叶树、栾树、苦楝、楸树、椿树、白蜡等树种,形成林荫路景观。
3.城市出入口片林:连霍高速、宝汉高速、310国道、212省道、长坪路、石陵路等16处城区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节点,对现有空闲地宜园建园,宜林建林,片林选择杨树、柳树、银杏、雪松、桧柏等乡土适生乔木,建设一批绿化精品景观和市民休闲林。
(二)公园绿地建设工程
1.新建公园绿地:均衡公园绿地布局,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蟠龙山公园、金陵公园、陈仓渭河公园、陈仓中心绿地广场、清姜公园、高新区八渔渭河生态公园等综合性公园建设,加快宝鸡南客站片区西沙河景观绿地、凤凰山公园、千渭之会湿地公园、陈仓北坡森林公园建设。
2.改造提升公园:继续实施公园绿地改造提升,丰富植物品种,重点增加乔木品种、数量和立体绿化面积,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服务功能。
3.市民身边“建园”:金台、渭滨、陈仓区及高新区每年在辖区建成区范围建设1000平方米以上游园不少于2处,重点在宝平路、清姜路、宝十路、宏文路等公园绿地相对较少区域增加社区公园、居住区游园和街旁绿地;让市民“推窗见绿,出门进园”,满足市民游憩需求。
(三)单位庭院居住区增绿增荫工程
1.老旧小区庭院增绿增荫:金台、渭滨、陈仓区及高新区在对辖区单位、居住区、城中村绿化现状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增绿增荫计划,全面治理庭院小区、城中村荒裸地、边角地和居民院落房前屋后空闲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增加落叶乔木,提高绿化遮荫面积;居民门前无绿化栽植条件的,可通过盆栽和垂直绿化等方式增绿。在市区学校、医院开展“绿色校园、绿色医院”建设,提高乔木覆盖面积,形成绿树成荫的绿化效果;在市区加油站开展绿化专项整治活动,补植补栽乔木,加强绿地养护管理,改善经营环境。城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带头植树添荫,绿化美化单位庭院。
2.改建、新建单位居住区绿化: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增加小区游园数量,提高绿荫绿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加快建成区“五拆”工作,加强对单位庭院小区绿地养护的监督指导及“五拆”新建绿地管理,防止绿地变荒地、变菜地,改建停车场。新建居住区严格执行绿地率指标,规划建绿,居住区完工后实行综合验收,确保规划绿地全面实施。继续推进景观优美、林荫效果良好的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创建活动。
(四)“三边”(公路、铁路、河流)造绿工程
1.过境公路及城郊公路沿线:继续完善连霍高速、银昆高速、310国道、212省道及干线公路市区段沿线景观林带建设,新建增绿与补植提质、环境整治与绿化美化相结合,抓好国道、省道沿线林带贯通。
2.市区铁路沿线:加大对市区陇海、宝成、宝中铁路沿线及高铁沿线、企业专用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带状公园绿地和防护林地,陈仓区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实施铁路沿线绿化;已建成的铁路沿线绿地要加强养护管理,补植补栽缺失苗木。
3.城区河道增绿:大力推进市区河道生态治理项目,按照《宝鸡市区河流防洪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实施市区河道滩区整修,渭河滩区公园建设、渭河堤顶绿化提升和防浪林建设,完善玉涧河、东沙河、西沙河、茵香河、清水河、马尾河等渭河支流两岸林带和绿地建设,完成清姜河“一河两岸”水景长廊建设,全面改善市区河道环境。
(五)立体绿化建设工程
实施墙面、坡面、崖面、藤架、屋顶、阳台绿化,提高立体绿化面积。新建独体建筑,因条件限制绿地率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要进行屋顶绿化;既有建筑在满足承载力和防水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实施屋顶绿化。单位庭院、居住区的廊架、藤架都要栽植攀援植物绿化;市区垂直挡土护坡及公厕、生活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可立体绿化的,均实施坡面、墙体绿化美化;沿街有栽植条件的透视围墙、挡墙,栽植藤本月季、蔷薇、凌霄、常春藤、爬墙虎等攀援植物,提高绿视率,丰富城区空间景观。开展城市绿荫行动期间,各区立体绿化栽植长度3000米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由市创园办牵头,金台、渭滨、陈仓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林业局、园林环卫局、房屋征收办、教育局、卫生局、商务局、交通局、河道委等单位具体实施,合力推动城市绿荫行动。市创园办要制定每年度具体工作方案,做好行动任务落实督促检查;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绿荫行动方案和每年年度实施任务,明确建设项目和时限要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保证顺利开展。市区“城市绿荫行动”实行政府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多渠道筹措资金。市财政局要做好专项资金保障,金台、渭滨、陈仓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各成员部门要加大对绿荫行动任务的资金投入,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每年用于绿荫行动任务资金不少于500万元;要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工程建设成效。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从2017年开始至2020年,每年将绿荫行动工作任务纳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由市创建办会同市考核办、市政府督查室对绿荫行动开展情况实施考核督办。绿荫行动开展期间,三区政府、高新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每季度汇总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创园办定期检查通报,确保绿荫行动任务责任明确、实施有力。
(四)做好技术指导,保障工作效果。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绿荫行动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严格审核绿化项目设计方案,绿化苗木以乡土适生植物为主,选择树形好、生长健壮苗木,乔木主要选择冠大荫浓树木品种;要做好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质量监管,加强新建绿地养护管理,建设一批精品绿化工程。
(五)大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城市绿荫行动”是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巩固提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广泛动员,提高市民对绿荫行动认识,激发参与行动的积极性;市级新闻媒体要在报纸、电视、网络上开辟专题栏目,跟踪报道工作动态,宣传绿荫行动先进典型和好做法、好经验,全力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各县可按照市区绿荫行动方案,结合本县城镇园林绿化实际,制定县城和城镇绿荫行动方案。
附件:宝鸡市区“城市绿荫行动”(2017-2020年)工作任务表
附件
宝鸡市区“城市绿荫行动”(2017—2020年)工作任务表
责任 部门 |
类型 |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备 注 |
金
台
区 |
片林 建设 |
1 |
连霍高速西出口、310国道西出口和北环路与宝平路岔路口---金河镇延长加油站、北环路与宝平路岔路口---北环路兴业会所、北环路兴业会所---十八孔桥、十八孔桥---蟠龙塬顶鑫台商贸加油站、长坪公路南口---六川河生态景区、银昆高速市区段等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节点,对现有空闲地规划建设游园、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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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马家塬、胜利塬、蟠龙塬,十八孔桥——秦家河桥,玉涧河——福临堡村,群众路通金陵河段、龙泉中学北面,金陵四路林业小区、金陵湾小区、金陵湾二期北面等坡面继续实施生态防护林建设,抓好缺林少绿和断档区域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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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 绿地 |
3 |
每年在辖区建成区范围建设1000平方米以上游园不少于2处,重点在宝平路、宝十路、宏文路等公园绿地相对较少区域增加社区公园、居住区游园和街旁绿地,满足市民游憩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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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蟠龙山公园、金陵公园等综合性公园建设;继续实施区管游园、绿地改造提升,增加植物品种,重点增加乔木品种数量,完善配套服务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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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庭院 居住区 |
5 |
全面治理辖区庭院小区、城中村荒裸地、边角地、居民院落及房前屋后空闲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增加落叶乔木,提高绿化遮荫面积;居民门前无绿化栽植条件的,可通过盆栽和垂直绿化等方式增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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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对单位庭院小区绿地养护管理的监督指导,防止绿地变荒地、变菜地,改建停车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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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继续开展创建景观优美、林荫效果良好的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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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边 造绿 |
8 |
继续完善连霍高速、银昆高速市区段及干线公路沿线景观林带建设,新建增绿与补植提质、环境整治与绿化美化相结合,抓好国省道沿线林带贯通,建设绿色景观长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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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大陇海线—陈仓大道—宝钛仓库、陇海线—卧龙寺东货场、陇海线—宏文路—机车检修段等企业专用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施铁路沿线绿化,建设带状公园绿地和防护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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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实施辖区河道滩区整修,渭河滩区公园建设、渭河堤顶绿化提升和防浪林建设,完善金陵河生态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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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区管道路进行摸排,道路两侧荒裸地建设街头游园或片林;已有道路绿化查漏补缺,补植缺株断档;背街小巷普遍栽植行道树,人行道宽度大于10米地段有栽植条件的,栽植二排行道树;新建道路按照设计规范留足绿地,同步建设,形成林荫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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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 绿化 |
12 |
利用墙面、坡面,崖面、藤架、屋顶、阳台等绿化方式,提高立体绿化面积,“城市绿荫行动”开展期间,立体绿化栽植长度3000米以上;积极推广屋顶绿化,既有建筑在满足承载力和防水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实施屋顶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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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沿街有栽植条件的透视围墙、挡墙,均栽植藤本月季、蔷薇、凌霄、常春藤、爬墙虎等攀援植物,提高绿视率。 |
责任 部门 |
类型 |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备 注 |
渭
滨
区 |
片林 建设 |
14 |
宝晁路、石陵路、川陕路、连霍高速宝鸡西收费站---宝晁路、连霍高速宝鸡西收费站---太宁隧道等城市出入口,姜城村——茹家庄,冯家塬西坡面、峪泉村--赵家庄--党家村北面坡面城乡结合部等节点,对现有空闲地规划建设游园、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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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继续实施清姜河西侧坡面生态防护林建设,抓好缺林少绿和断档区域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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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 绿地 |
16 |
每年在辖区规划区范围建设1000平方米以上游园不少于2处,在清姜路等公园绿地相对较少区域增加社区公园、居住区游园和街旁绿地,满足市民游憩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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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清姜公园建设;继续实施公园改造提升,增加植物品种,重点增加乔木品种和数量,完善配套服务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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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庭院 居住区 |
18 |
全面治理辖区庭院小区、城中村荒裸地、边角地、居民院落及房前屋后空闲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增加落叶乔木,提高绿化遮荫面积;居民门前无绿化栽植条件的,可通过盆栽和垂直绿化等方式增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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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强对单位庭院小区绿地养护管理的监督指导,防止绿地变荒地、变菜地,改建停车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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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继续开展创建景观优美、林荫效果良好的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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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边 造绿 |
21 |
对区管道路进行摸排,道路两侧荒裸地建设街头游园或片林;已有道路绿化查漏补缺,补植缺株断档;背街小巷普遍栽植行道树,人行道宽度大于10米地段有栽植条件的,栽植二排行道树;新建道路按照设计规范留足绿地,同步建设,形成林荫道系统。 |
||
22 |
继续完善310国道市区段及干线公路沿线景观林带建设,新建增绿与补植提质、环境整治与绿化美化相结合,抓好国省道沿线林带贯通,建设绿色景观长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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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加强对市区陇海、宝成铁路沿线,任家湾车站—铁塔厂—电厂—钢管厂—氮肥厂—中石油西北销售公司、任家湾车站—高家镇兰空油库等企业专用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施铁路沿线绿化,建设带状公园绿地和防护林地,已建成的铁路沿线绿地要加强养护管理,补植补栽缺失苗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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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实施辖区河道滩区整修,渭河滩区公园建设、渭河堤顶绿化提升和防浪林建设,完成渭滨海棠体育公园建设;大力推进清姜河生态治理,完成清姜河“一河两岸”水景长廊和游园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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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 绿化 |
25 |
利用墙面、坡面,崖面、藤架、屋顶、阳台等绿化方式,提高立体绿化面积,“城市绿荫行动”开展期间,立体绿化栽植长度3000米以上;积极推广屋顶绿化,既有建筑在满足承载力和防水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实施屋顶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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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沿街有栽植条件的透视围墙、挡墙,均栽植藤本月季、蔷薇、凌霄、常春藤、爬墙虎等攀援植物,提高绿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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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仓 区 |
片林 建设 |
27 |
在潘太路、虢凤路、千河桥东铁路涵洞---宝中铁路、陈仓区15路终点站---铁路涵洞等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节点,对现有空闲地规划建设游园、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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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继续实施陈仓北坡生态防护林建设,抓好缺林少绿和断档区域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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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 绿地 |
29 |
在公园绿地相对较少区域增加社区公园、居住区游园和街旁绿地,每年在辖区规划区范围建设1000平方米以上游园不少于2处,满足市民游憩需求。 |
责任 部门 |
类型 |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备 注 |
高
新
区 |
三边 造绿 |
47 |
继续完善连霍高速、银昆高速市区段、西宝南线及干线公路沿线景观林带建设,新建增绿与补植提质、环境整治与绿化美化相结合,抓好国省道沿线林带贯通,建设绿色景观长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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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加强陇海线—中石油西北销售宝鸡分公司(石羊庙)企业专用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施铁路沿线绿化,建设带状公园绿地和防护林地,已建成的铁路沿线绿地要加强养护管理,补植补栽缺失苗木。 |
|||
49 |
加大对高铁沿线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带状公园绿地和防护林地;已建成的铁路沿线绿地要加强养护管理,补植补栽缺失苗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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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对辖区道路进行摸排,道路两侧荒裸地建设街头游园或片林;已有道路绿化查漏补缺,补植缺株断档;对背街小巷道路普遍栽植行道树,人行道宽度大于10米地段有栽植条件的,栽植二排行道树;新建道路按照设计规范留足绿地,同步建设,形成林荫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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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完善东沙河、西沙河、茵香河、清水河、马尾河两岸林带和绿地建设,改善辖区河道环境;完成清水河两岸河堤外环境整治,栽植防护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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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 绿化 |
52 |
利用墙面、坡面,崖面、藤架、屋顶、阳台等绿化方式,提高立体绿化面积,“城市绿荫行动”开展期间,立体绿化栽植长度3000米以上;积极推广屋顶绿化,既有建筑在满足承载力和防水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实施屋顶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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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沿街有栽植条件的透视围墙、挡墙,均栽植藤本月季、蔷薇、凌霄、常春藤、爬墙虎等攀援植物,提高绿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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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
54 |
新建道路按照设计规范留足绿地,同步建设,形成林荫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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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做好规划建设,增加小区游园数量,以落叶乔木为主,提高绿荫绿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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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 |
56 |
新建居住区严格执行绿地率指标,规划建绿,居住区完工后实行综合验收,确保绿地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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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根据《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第十五条,对因条件限制绿地率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独体建筑,要求建设屋顶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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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
58 |
以栽植杨树、槐树、椿树、楸树、皂角、柳树、苦楝、元宝枫等乡土适生植物为主,在蟠龙塬、南坡头规划建设坡地公园或郊野森林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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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按照规划继续实施千渭之会国家湿地公园建设。 |
责任 部门 |
类型 |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备 注 |
市园林环卫局 |
60 |
对主干道路进行摸排,道路两侧荒裸地建设街头游园或片林;已有道路绿化查漏补缺,补植缺株断档;人行道宽度大于10米地段有栽植条件的,栽植二排行道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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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 绿化 |
61 |
市管公园、广场、游园廊架、藤架普遍栽植藤本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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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市区公厕、生活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可立体绿化的,均实施墙体绿化美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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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主干道沿街有栽植条件的透视围墙、挡墙,均栽植藤本月季、蔷薇、凌霄、常春藤、爬墙虎等攀援植物,提高绿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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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河道委 |
64 |
按照《宝鸡市区河流防洪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实施市区河道滩区整修,渭河滩区公园建设、渭河堤顶绿化提升和防浪林建设,完善玉涧河、东沙河、西沙河、茵香河、清水河、马尾河等渭河支流两岸林带和绿地建设,全面改善市区河道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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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 |
65 |
开展“绿色医院”建设活动,在市区医院见缝插绿,栽植冠大荫浓乔木,广泛推广墙面立体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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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 |
66 |
继续完善公路沿线景观林带建设,新建增绿与补植提质、环境整治与绿化美化相结合,按照公路建设要求,做好市区过境国道、省道道路沿线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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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
67 |
结合“绿色校园”建设,在市区大、中、小学校见缝插绿,栽植冠大荫浓乔木,广泛推广墙面立体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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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
68 |
市区内加油站绿化完善提高,增加乔木,有栽植条件的,增加立体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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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龙新区管委会 |
69 |
新建各类绿地按照新区规划和国家有关园林绿地建设指标要求进行绿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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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宝蟠路十八孔桥---蟠龙塬顶鑫台商贸加油站段道路两侧坡塬,对现有空闲地规划建设游园、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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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办 |
71 |
加快建城区“五拆”工作,监督指导“五拆”新建绿地养护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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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其他部门相关单位 |
72 |
积极参与“城市绿荫行动”建设,在本单位庭院及下属单位广泛开展见缝插绿,应绿尽绿,立体绿化,增加冠大荫浓乔木,提高绿化遮荫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