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761/2018-00232 | |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04-12 00:00:00 |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实施细则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政办发〔2018〕15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安排部署,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7〕62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宝政办发〔2018〕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旅游局《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旅发〔2017〕79号)、陕西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7〕62号)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抢抓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需求升级的历史性机遇,创新旅游发展战略,变革旅游发展模式,加快将我市建设成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最终打造成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和丝绸之路最美驿站。
(二)基本原则。一是以融合发展为理念,推动全市景区功能由“单一游览”向“多元复合”转型,通过做火旅游拉动三产、造福百姓;二是旅游资源开发由外扩式增长向内涵式增长转型,旅游产业发展由规模扩张向规模与质量并重转型,着力提升宝鸡旅游业核心竞争力;三是推动宝鸡旅游布局由“散点式、景区型旅游”向“城市、景区、乡村”三位一体的“全域式、全景型旅游”转变,提升宝鸡旅游整体形象与吸引力;四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突出政府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服务功能,由政府主导旅游产业发展过渡到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2018年全市计划接待国内外游客95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7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和23%。旅游业对全市GDP的综合贡献率达到15%,对地方财政收入的综合贡献率达到15%,旅游新增就业人数占当年新增就业人数的20%以上,全市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全市20%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旅游实现脱贫,成功创建成为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市。到2020年,全市接待游客争取突破1.2亿人次、消费总额突破1000亿元,旅游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贡献率超过18%,最终实现我市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参与全民化、旅游效应最大化的“五大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旅游产品全域覆盖
1.建设一批精品旅游景区。充分发挥精品景区示范带动效应,加快建设岐山周文化景区,推进周原遗址公园建设,打造国家记忆工程;支持金台观道文化景区、龙门洞景区和五丈原三国文化体验区建设,彰显宝鸡文化特色;加大太白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力度,抓好鳌山滑雪场等项目建设,打造秦岭山水旅游核心区;协同开发关山-大水川、鸡峰山-茵香河等地域相近的景区,大手笔打造天台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加快法门寺景区改造提升,打造世界佛文化旅游目的地,支持太白山旅游区建成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巩固提升法门寺、太白山国家5A级景区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关山草原5A级景区创建工作,启动大水川景区、青峰峡森林公园5A级创建工作,指导岐山关中天下、凤翔大东湖景区抓好4A级景区创建,努力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A级景区集群,打造生态宝鸡的靓丽名片。积极推进申报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工作,延长产业链条,大力开发中医药养生、温泉康疗、山地滑雪等新兴休闲旅游产品。到2020年,全市5A级景区达到3家,4A级景区达到15家,形成以周秦文化、佛骨圣地、秦岭山水、西府民俗、红色工业为五大品牌的高A级景区集群,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名县、旅游小镇和乡村旅游示范点。以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县、特色旅游名镇、打造美丽乡村为抓手,积极探索县、镇、村三级协调发展的全域旅游发展路径,对凤县、扶风县、眉县、太白县等省级旅游示范县进行对标提升,加快建设一批如眉县汤峪镇、太白县黄柏塬镇、麟游县九成宫镇、凤翔县城关镇、凤县双石铺镇、岐山县凤鸣镇等产品集聚、产业融合、生态优美的旅游小镇,积极培育和扶持以休闲农业、乡村度假、古镇村落、特色民俗旅游为代表的乡村旅游新业态。鼓励贫困村将优势资源转化为经营资产,积极发展高品质的乡村旅游、农家乐、林家乐、特色民宿等旅游经营项目,以岐山县北郭村、千阳县段家湾村为代表,各县区至少打造1个在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市旅发委、市农业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文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建设一批工业旅游示范企业。充分利用宝鸡工业基础优势,依托机械及航空装备、汽车及零部件、西凤酒、太白酒、啤酒、煤矿、风力发电、矿泉水、奶制品等生产企业和基地,积极开拓工业旅游新市场。鼓励引导第一批5家工业旅游示范企业积极开展工业研学旅游,提升宝鸡卷烟厂、宝鸡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农夫山泉红河谷工厂、麟游县华盛太阳能光伏农业观光园、陇县和氏乳品有限公司等第二批工业旅游示范企业创建成果,扩大旅游者接待范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工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市旅发委、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建设一批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原则,大力发展复合型、体验型红色旅游产品,培育形成眉县、凤县两个红色旅游代表区,创建一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旅游进校园等主题活动,提高我市红色旅游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市发改委、市旅发委、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建设一批自驾车、房车营地。以全市高速公路网和自驾游精品线路为骨架,按照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类型差异的要求,建设10个自驾营地、20个自驾游驿站。在条件成熟的高A级旅游景区建设一批自驾车、房车营地和帐篷露营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集线上预定、移动支付、智能导航、旅游咨询、旅游导览、自动入住办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化自驾车、房车营地服务体系。以营地建设与运营为核心,培育本土营地连锁企业品牌和营销服务平台,形成具有国内竞争优势的自驾车、房车旅游产业链。(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建设一批低空旅游体验地。加快建设金台区、眉县、陇县、陈仓区等通用机场和低空飞行基地。大力发展金台陵园、眉县太白山景区、陇县关山草原、陈仓区大水川景区直升机、热气球、动力伞、旋翼机等低空旅游体验项目,鼓励低空旅游产业园和航空旅游小镇发展,加大航空主题旅游产品开发,培育建设一批低空旅游示范基地。(市发改委、市旅发委、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旅游公共服务全域配套
1.构建完善的旅游交通体系。推动宝鸡支线机场、西安—法门寺—太白山城际铁路、法门寺—宝鸡城际铁路、合凤高速、麟法高速、太凤高速、眉太高速、太白山—红河谷—太白县—凤县西部旅游大通道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延伸公共交通线路。开通宝鸡汽车西站、汽车东站、高铁南站、火车站,县区汽车站、高铁站通往主要景区的旅游交通班线和景区至景区的交通环线,实现旅游交通线路、客运班车、慢行环线的全覆盖。启动建设宝鸡旅游风景道,实现连接景区、度假区、主要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公路全面景观化,评选一批宝鸡市最美公路。完善宝鸡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在高速公路沿线、城市和县区出入口、车站和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城市主要街道、客流集中场所等处以及国省干道沿线全面设置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确保旅游交通标识系统设置规范、数量合理、准确醒目。做好自行车、步行慢行车道建设,绿道慢行系统要贯穿主要城镇、乡村和景区。城区规划新增停车位,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停车难问题,切实满足当前大众旅游、自助旅游时代的游客需求。(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旅发委、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完善旅游集散与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加快实现旅游城市、旅游线路、旅游景区咨询服务全覆盖,形成层次清晰、功能互补的旅游集散体系。建设完成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提升完善咨询服务、投诉接待、智慧旅游、形象展示等各项服务功能。在全市15个主要高速公路出口(绛帐、太白山、法门寺、常兴、眉县、蔡家坡、虢镇、磻溪、宝鸡、姜城、宝鸡西、凤翔、千阳、陇县、火烧寨)、3个高速公路服务区(眉县服务区、宝鸡西服务区、宝鸡北服务区)、2个汽车站(宝鸡汽车东站、宝鸡汽车西站)、2个铁路站(宝鸡火车站、宝鸡南站)设置宝鸡旅游咨询服务点。全市3A级以上景区均建设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完善宝鸡旅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自媒体发布平台。市、县建有域名独立、以服务游客为核心内容的全域旅游门户网站,并具备线上导览、在线预订、信息推送、在线投诉等功能。(市旅发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推进旅游厕所社会化建设。大力实施厕所革命“3115”工程。将旅游厕所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持续开展“厕所革命”新三年计划,在重点3A级以上景区、旅游度假区所在的旅游村镇实行“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和垃圾污水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全面优化旅游环境,实现“厕所革命”城乡全域覆盖。2018年全市计划建设旅游厕所244座(含第三方卫生间13座),其中新建199座,改建45座。2019年全市计划建设厕所141座(含第三卫生间13座),其中新建119座,改建22座。2020年全市计划建设厕所118座(含第三卫生间4座),其中新建89座,改建29座。旅游景区、旅游公路沿线、城市旅游区、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旅游村镇内厕所全部达到A级标准,4A级以上景区全部设立“第三卫生间”。推进厕所革命社会化,鼓励支持旅游服务重点行业新改、扩建旅游厕所,免费开放内部厕所。城市、城镇沿街企事业单位厕所全部实现免费对外开放,让厕所成为宝鸡旅游和城市形象的新窗口。(市旅发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旅游业态全面融合
研究出台“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推进旅游+林业、体育、交通、商务、工业、住建、水利、健康、农业、文化、文物、市属企业融合发展,催生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延伸产业链,构建旅游产业新体系。推广“景区+游乐”、“景区+剧场”、“景区+演艺”等模式,推动常态化运营地方特色演艺节目,增加过夜游客数量。推动大众化餐饮发展,逐步改造和建设一批特色美食街区。全面实施宝鸡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大力发展中央商务区、商贸功能区,引导各大型商场设立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专卖区和专柜;开发山地越野、漂流、皮划艇等山地和水上运动旅游项目,打造多种类型的研学旅游产品。依托中医药、温泉和森林资源,打造一批中医药康体类旅游产品,建设一批保健护理、“候鸟”养老旅游产品。支持医疗、养老行业进入景区、酒店。加大特色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开发力度,开发一批富有宝鸡地域特色的旅游商品。(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体育局、市文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旅游品质全域提升
监督落实我市旅游景区服务规范、工业旅游服务规范、旅游景区建设管理运营规范等一系列规范要求。建立旅游志愿者服务队伍,以提高游客满意度、增强居民幸福感为目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整体提升宝鸡旅游环境。出台高星级酒店扶持政策,推动传统旅行社转型升级,鼓励走集团化、网络化和国际化发展道路,加快开放合作步伐,不断提高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提升市场开拓能力。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积极探索实行周末2.5天休假模式等弹性作息制度,增加旅游消费时间。全市A级旅游景区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减免门票的优惠政策。(市旅发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智慧旅游全域推进
加快市旅游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旅游网络营销平台和政务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汇聚旅游行业信息和服务信息,实现旅游数据统一采集、分析、处理和共享运用,为全域旅游提供数据支持。大力推进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饭店、智慧旅游乡村建设,主要旅游消费场所实现在线预订、网上支付,到2018年,3A级以上景区、旅游宾馆饭店和其他重点旅游场所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全市涉旅场所和游客集中区域实现WiFi、移动通讯信号、视频监控覆盖,A级旅游景区4G信号全覆盖。(市旅发委、市工信局、市信息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旅游市场全域营销
依托高铁、高速等旅游交通主动脉,实施“东进西突”战略,巩固西安及周边现有客源市场,突破兰州、银川、洛阳、郑州、成都、重庆等主要客源市场。坚持政府引导、旅游企业和社会力量联动,唱响周秦文化、佛骨圣地、秦岭山水、西府民俗、红色工业五大旅游品牌。整合资源在中央媒体强势宣传营销,提高宝鸡知名度、美誉度。组织和指导景区开展落地自驾游、自驾游嘉年华等活动。依托宝鸡智慧旅游系统、宝鸡旅游微博、微信平台,细分产品和客户,进行线上互动交流,积极开展私人订制,实现精准营销。加强旅游新闻网络宣传,在国内外知名网站首页及时播送宝鸡旅游新闻信息,用新闻事件宣传宝鸡旅游。加强与西北旅游协作区、渭河旅游联盟、中国西部帝王陵区域旅游合作联盟、“嘉陵江之旅”旅游联盟、西部风情旅游联合会等区域旅游合作联盟的互利合作,建立资源共享、线路互推、客源互送的区域合作机制。(市旅发委、市工信局、市文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旅游市场全域监管
切实发挥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和旅游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能作用,实现旅游市场监管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给游客营造一个安全满意的旅游环境。大力开展高A级景区整改提升工作,组建宝鸡市旅游资源开发管理评价委员会,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强化高A级景区整治整改和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全市旅游的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力度,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不断完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联席会议机制,建立旅游企业、导游诚信评价记录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发挥失信惩戒制度、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等作用。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较差县区和旅游景区约谈制度。(市旅发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旅游生态环境全域优化
牢固树立全域旅游理念,统筹推进百湖千池万顷水面、城市五拆、美丽乡村、最美公路、农村“五改”、防污治霾等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推进绿色宝鸡、农村气化、农村公路“最后一公里”工程建设,努力打造全景宝鸡、全季宝鸡、全域宝鸡。统筹推进和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加快绿色旅游标准体系建设,推行绿色旅游产品、绿色旅游企业认证制度。在旅游景区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充电桩等节能设施。支持景区景点利用新能源环保材料,引进生物降解等先进厕所处理技术。加强法汤高速、关中环线、姜眉路、蟠太路等旅游公路沿线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开展绿化、美化、景观化建设,推动旅游产业与生态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市旅发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工作要求,在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治安管理大队、旅游市场监管支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责任、充实人员,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把全域旅游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全局,建立旅游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域旅游工作推进会议。同时,按照“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原则,各县区要把全域旅游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比照市上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保证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推进迅速,形成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政策保障。市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县两级均要设立与地方财政保障能力和旅游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旅游专项资金并逐年稳步增长,每年预算一定的旅游专项资金用于全域旅游发展。发改、财政、公安、交通、住建、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出台支持配合全域旅游发展的专项意见,制订旅游投融资、税收、人才等专项扶持政策,各涉旅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统计部门与旅游部门要研究设立旅游数据中心,构建适应宝鸡全域旅游发展的数据统计体系。国土部门要推进旅游用地政策改革创新,落实差别化旅游业用地政策,每年保证一定数量的土地指标用于保障旅游项目用地。建立健全市、县领导联系旅游项目制度,不断扩大在建旅游项目总投资和年度实际投资规模。(市旅发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创建工作纳入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和季度重点工作点评内容,健全讲评、观摩、问责等制度,对创建工作进行全程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务实高效推进。(市考核办、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营造良好氛围。注重整体策划、宣传,加强全市旅游形象及旅游品牌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大力宣传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特色亮点、成效做法,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全社会参与全域旅游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市旅发委、市文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附件:宝鸡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表
附件
宝鸡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重点工作任务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市旅发委 |
完善提升全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并报请市政府审批。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5月 |
2 |
出台支持我市全域旅游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有鼓励发展旅游用品、户外休闲用品和旅游装备制造业的措施或政策,有支持创新型个体私营旅游经济和家庭手工业发展的政策或措施。 |
2018年6月 | ||
3 |
制订全市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确保2018年-2020年全市共建设完成533个旅游厕所。 |
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0年12月 | |
4 |
建立完善宝鸡市旅游数据中心。所有A级景区流量实时监控、发布。完善旅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旅游微博等自媒体发布平台。建有域名独立,以服务游客为核心内容的全域旅游门户网站,并配置中、英文及其他两种以上的语言,实现线上导览、在线预订、信息推送、在线投诉等功能。建有全域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实现景区门票、酒店、参观、纪念品等旅游产品的在线预订与支付。 |
市工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
5 |
制订全市旅游标识体系建设方案,年内完成全市高速公路、县区主干道沿线旅游交通标识牌的设立,在宝鸡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站、火车站等游客集散地设置宝鸡旅游咨询服务点,提供游客便民服务;在城市出入口、车站和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城市主要街道、客流集中场所等处,设置旅游指示标识和交通引导标识等。 |
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局 |
2018年12月 | |
6 |
建设完成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并面向游客开放使用。 |
市交通局 |
2018年6月 | |
7 |
持续推进精品景区建设,建设一批高A级旅游景区。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长期 |
序号 |
责任单位 |
重点工作任务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8 |
市旅发委 |
持续推进旅游+战略,培育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体育旅游等旅游新业态。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局、市体育局等 |
2018年12月 |
9 |
建设宝鸡旅游商品研发中心,完善宝鸡旅游商品体系,重点开发文化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手工艺品、旅游食品等旅游商品。 |
市文广局、市商务局 |
长期 | |
10 |
推动旅游产品、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全要素配套发展,完善全市星级酒店、主题酒店、快捷酒店、客栈等住宿体系结构。 |
市规划局、市文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
长期 | |
11 |
建立旅游投资项目优选名录,对全域旅游重大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名录、优先安排政府贷款贴息。 |
市发改委 |
长期 | |
12 |
重点打造一批旅游新业态项目,大力推进岐山西周文化景区、法门寺二期、太白山旅游区、关山草原、茵香河旅游区、大水川等重点项目建设;2018年建设68个旅游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37.78亿元。建设一批重点景区自驾车房车营地。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文广局 |
2018年12月 | |
13 |
做好多元化、多层次、多媒介的旅游宣传营销工作,加强区域旅游合作。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
14 |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特色亮点、成效做法,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全社会参与全域旅游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
市委外宣办、市文广局 |
2018年12月 | |
15 |
落实旅游安全责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旅游安全制度,旅游、公安、交通、安监、卫生、食药监等相关部门职责分明。制订安全处置预案,增加旅游安全设施设备,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应急救援体系,让游客游的放心,游的安心。 |
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局 |
2018年12月 |
序号 |
责任单位 |
重点工作任务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16 |
市旅发委 |
建立市级旅游联席会议机制;不断完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联席会议机制,建立旅游企业、导游诚信评价记录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查处各类涉旅违法行为,进一步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权益等问题;形成手机APP、微博微信公众号、旅游服务热线(12301)、信息咨询中心等多途径线上线下联动旅游投诉体系。 |
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卫计局、市食药监局 |
2018年12月 |
17 |
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人群门票减免等优惠政策。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
18 |
推进文明旅游,推动旅游者文明出游,旅游企业诚实守信,从业人员服务至诚。倡导绿色旅游消费,实施旅游能效提升计划,推广节水节能产品、技术和新能源燃料的使用。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长期 | |
19 |
开展以游客评价为主的第三方组织的旅游目的地评价(开展问卷调查等),游客满意度达到80%。 |
长期 | ||
20 |
收集创建过程的各类档案资料;指导各相关单位整理相关档案资料。 |
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
21 |
统计全市本年度及2016、2017年度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基本情况;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的情况;接待游客人次达到本地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接待游客数量、过夜游客的数量和比重情况;农民人均纯收入来源于旅游收入情况;农民因旅游发展直接受益情况;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总数的比重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旅游实现脱贫情况,确保统计报表及资料真实准确。 |
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 |
2018年12月 | |
22 |
市财政局 |
设立与地方财政保障能力和旅游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市级旅游专项资金并逐年稳步增长,每年财政年初预算设立旅游发展资金;资金拨付有拨款凭据。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序号 |
责任单位 |
重点工作任务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23 |
市财政局 |
出台支持配合全域旅游发展的专项意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重点向旅游产业倾斜。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24 |
市发改委 |
制订投融资专项政策,出台支持配合全域旅游发展的专项意见,建立市级领导联系旅游项目制度。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25 |
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PPP等投融资模式改革创新,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
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
26 |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融资支持,鼓励私营企业、民间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 |
市金融办 |
2018年12月 | |
27 |
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重点向旅游产业倾斜。 |
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
28 |
协调推进金台陵园、眉县太白山、陇县关山草原、陈仓区大水川景区低空旅游基地建设。 |
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
29 |
市国土局 |
强化旅游用地保障,出台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用地政策和措施(重点保证每年有一定数量的年度用地指标用于旅游项目,推行实施重点旅游项目点状供地等)。 |
2018年12月 | |
30 |
出台支持配合全域旅游发展的专项意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重点向旅游产业倾斜。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
31 |
市统计局 |
配合设立旅游数据中心,构建适应宝鸡全域旅游发展的数据统计体系;推动旅游统计改革创新,建立全域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开展旅游业对GDP、就业、农民增收、财税、脱贫贡献等的数据统计。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序号 |
责任单位 |
重点工作任务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32 |
市交通局 |
出台支持配合全域旅游发展的专项意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重点向旅游道路建设倾斜。 |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33 |
构建完善的旅游交通体系;延伸公共交通线路,实现城区、主要景点、乡村旅游点、车站(高铁站)之间交通线路、客运班车、慢行环线的全覆盖。 |
2018年12月 | ||
34 |
启动宝鸡旅游风景道建设,实现连接景区、度假区、主要乡村旅游点的公路全面景观化。 |
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
35 |
配合做好在高速公路沿线、城市和县区出入口以及国、省干道沿线全面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旅游指示标识和交通引导标识。 |
2018年12月 | ||
36 |
旅游交通专线、城市公交、汽车租赁网点延伸到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与机场、车站实现交通换乘无缝对接。 |
长期 | ||
37 |
加强建设管理高速公路服务区内旅游厕所、旅游咨询服务点协调工作,完成我市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中所承担的相关目标任务。 |
市旅发委 |
长期 | |
38 |
构建高速公路、旅游专线、城市绿道、村村通道路、自驾等完善的全域旅游交通体系,加大旅游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争取开通城区、景区之间旅游公交。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
39 |
市公安局 |
设立旅游治安大队,有市编办设立旅游治安大队的批复文件,做到有机构、牌子、公章、办公室、工作人员、设备、经费和健全的制度,做好机构挂牌图片资料和开展日常工作的记录、文件等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
市编办 |
2018年12月 |
40 |
出台支持配合全域旅游发展的专项意见;制定全市旅游安全方案及应急预案,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
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序号 |
责任单位 |
重点工作任务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41 |
市公安局 |
维护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打击黑导、黑车、黑社及严重破坏旅游秩序的人和事。 |
长期 | |
42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成立旅游法庭,指导县区基层法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有设立旅游巡回法庭的有关文件,旅游巡回法庭要确保一个合议庭,并配备2-3名法警。做好机构挂牌图片资料和开展日常工作的记录、文件等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
2018年12月 | |
43 |
指导县区基层法院及时审理旅游服务合同等相关民事纠纷,为宝鸡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 |
长期 | ||
44 |
市工商局 |
设立旅游市场监管机构,有市编办设立旅游市场监管机构的批复文件,做到有机构、牌子、公章、办公室、工作人员、设备、经费和健全的制度,做好机构挂牌图片资料和开展日常工作的记录、文件等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
市编办 |
2018年12月 |
45 |
及时受理游客投诉,确保无群体性旅游投诉事件。 |
长期 | ||
46 |
负责查处旅游虚假宣传、假冒伪劣、违规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处理涉旅投诉、举报的调处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联合执法。 |
市旅发委 |
长期 | |
47 |
负责全市及各旅游景区(点)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涉旅企业、重要涉旅购物场所的日常监管。 |
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
长期 | |
48 |
市工信局 |
涉旅场所和游客集中区域实现WiFi、移动通讯信号、视频监控覆盖,A级旅游景区4G信号全覆盖。 |
中国移动宝鸡分公司、中国电信宝鸡分公司、中国联通宝鸡分公司、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序号 |
责任单位 |
重点工作任务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49 |
市工信局 |
配合做好全市工业旅游示范企业的推荐、指导和建设工作。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50 |
市城管执法局 |
推进旅游厕所社会化建设;完成我市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中所承担的相关目标任务;配合做好全市旅游交通标识建设工作。 |
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20年12月 |
51 |
城区规划新建停车位,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完善补充市区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
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 |
2018年12月 | |
52 |
确保城市垃圾分类回收、运输、利用、处理设备齐备。 |
2018年12月 | ||
53 |
根据《宝鸡市旅游交通标识系统策划设计方案》,做好城市主要街道的旅游标识系统建设备案等工作。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
54 |
市住建局 |
完成我市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中所承担的相关目标任务;实施居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 |
长期 | |
55 |
出台支持配合全域旅游发展的专项意见,支持市旅发委设立旅游标识牌和咨询服务点;将旅游厕所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做好自行车、步行慢行车道建设。 |
市旅发委、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 |
2018年12月 | |
56 |
市文广局 |
策划旅游演艺等娱乐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和民俗节庆活动,推动常态化运营地方特色演艺节目,丰富旅游产品;利用非遗项目开发旅游商品,建设文化旅游示范区。 |
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57 |
完成我市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中所承担的相关目标任务。 |
2018年12月 | ||
58 |
市规划局 |
配合将全域旅游理念融入全市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各方面,推进多规合一、融合发展,确保全域旅游规划落实实施。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59 |
根据《宝鸡市旅游交通标识系统策划设计方案》,做好主城区主要街道的旅游标识系统建设的布点确认工作。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序号 |
责任单位 |
重点工作任务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60 |
市商务局 |
加大加油站、超市、商场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完成我市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中所承担的相关目标任务。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61 |
合理布局旅游住宿设施,培育主题酒店、度假型酒店、高档精品酒店。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
62 |
全面实施宝鸡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大力发展中央商务区、商贸功能区,引导各大型商场设立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专卖区和专柜。 |
长期 | ||
63 |
抓好特色街区建设,合理布局旅游餐饮场所,完善八大夜间经济示范点建设,发展夜间经济、延长消费时间、丰富消费内容,延长产业链。 |
2018年12月 | ||
64 |
市农业局 |
完成我市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中所承担的相关目标任务;发挥生态田园优势,做特做美乡村旅游;打造生态休闲、农业观光、养生度假、文化体验等多种类型的乡村旅游产品;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总要求,配合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
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
长期 |
65 |
出台支持配合全域旅游发展的专项意见,有鼓励将农副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的相应措施。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
66 |
市林业局 |
建设特色鲜明,富有文化内涵的高等级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建设;完成我市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中所承担的相关目标任务。 |
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
长期 |
67 |
市水利局 |
持续做好渭河百里画廊的景观建设实施工作和河道综合生态治理工作,指导水利项目的旅游开发;做好全市河道、湖泊等河道绿化、美化及生态治理相关工作;实施百湖千池万顷水面生态工程;完成我市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中所承担的相关目标任务。 |
市河道委、市林业局 |
长期 |
序号 |
责任单位 |
重点工作任务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68 |
市人社局 |
建设旅游就业需求服务平台,建立旅游人才培养机制。加大旅游专业人才招聘,进一步增强旅游队伍力量,落实旅游行业培训项目,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 |
2018年12月 | |
69 |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积极探索实行周末2.5天休假模式等弹性作息制度,增加旅游消费时间。 |
2018年12月 | ||
70 |
市扶贫办 |
整理并及时提供当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71 |
市招商局 |
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运营商、投资商来宝投资旅游业。支持大型投资公司、房地产企业、工业企业等跨界投资旅游业。 |
市旅发委、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72 |
市环保局 |
在项目建设和产品开发中,认真执行旅游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全市湖泊、河川水质监测,确保水质达标,没有污染。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对旅游开发的约束作用,遏制景区乱开发和过度建设现象,建立景区环境监测发布机制。 |
市水利局 |
2018年12月 |
73 |
确保城乡垃圾分类回收、运输、利用、处理设备齐备。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长期 | |
74 |
市安监局 |
监督全市旅游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健全旅游安全设施设备,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并每年演练一次。 |
市旅发委 |
长期 |
75 |
市教育局 |
牵头抓好研学旅游基地筛选,指导全市中小学积极开展研学旅游。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76 |
市体育局 |
加大体育场馆、训练基地建设力度,积极申办国家级、省级体育赛事,促进旅游+体育融合发展;完成我市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中所承担的相关目标任务。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序号 |
责任单位 |
重点工作任务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77 |
市民政局 |
根据《宝鸡市旅游交通标识系统策划设计方案》,做好城市主要街道的旅游标识系统建设工作。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78 |
宝鸡供电局 |
提供景区电力保障;做好城区、重点集镇、景区强弱电地埋改造;实行旅游企业与一般工业企业电价同价。 |
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 |
79 |
市考核办 |
将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建立全域旅游工作考核机制,责任分工明确。强化工作督查机制,每季度开展全域旅游督查工作,及时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旅发委、市级各相关部门 |
2018年12月 |
80 |
市卫计局 |
开发康复理疗、中医药服务等康养产品,积极做好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工作;争取项目资金,做好涉及中药材的旅游商品研发技术支持和指导。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81 |
团市委 |
组建文明旅游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志愿导游讲解队伍,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工作。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82 |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编制完成县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或行动计划,指导县区全域旅游发展工作。 |
市旅发委 |
2018年10月 |
83 |
设立并完成县区“1+3+N”旅游综合管理协调机构改革。 |
市编办 |
2018年6月 | |
84 |
设立县区二级、三级游客咨询接待集散中心,城区、省级旅游示范县、省级特色旅游名镇、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出口建有或设置符合《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GB/T 26354-2010)的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分中心和服务点,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加强旅游宣传,突出靠前服务。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
85 |
城区、省级旅游示范县、省级特色旅游名镇、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4A级以上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内部旅游标识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至少有中、英等两种语言对照。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序号 |
责任单位 |
重点工作任务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86 |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实施“厕所革命”新三年计划,推动厕所革命社会化,实现旅游厕所城乡全覆盖,所有交通主干道沿线和临街、临景的企事业单位厕所免费向公众开放。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87 |
建设1-2个自驾车、房车营地,培育本土营地连锁企业品牌,形成房车营地产业链。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
88 |
确保旅游安全,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严重的旅游投诉事件和旅游不文明现象。 |
市文明办 |
长期 | |
89 |
做好智慧景区、智慧旅游建设(4A级以上旅游景区监控视频必须接入省市旅游数据平台)。各县区建有独立域名、以服务游客为核心内容的全域旅游门户网站。城区、省级旅游示范县、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4A级及以上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等建有覆盖游前、游中、游后各类咨询、导览、导购、导航的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以微博、微信平台、APP等方式实现自主旅游服务功能。 |
市工信局、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
90 |
抓好精品景区建设和高A级景区创建工作。 |
市旅发委 |
长期 | |
91 |
打造区域旅游产品品牌,形成县域特色;打造宜居宜游乡村,对农村建房风貌进行设计和把控,指导加快重点镇建设。 |
市旅发委、市农业局 |
长期 | |
92 |
发展旅游新业态,重点开发建设有特色、有档次、参与性、体验性旅游产品。 |
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局、市体育局 |
长期 | |
93 |
落实旅游+战略,注重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
长期 | ||
94 |
根据《全市旅游交通标识系统策划设计方案》,具体实施完成本辖区内国、省干道、城镇主要街道的旅游标识系统建设。 |
市交通局、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 |
95 |
大力开展特色旅游名镇、乡村旅游示范村等建设,旅游乡村推进实施“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工作;涉旅路边、河边、湖边达到美化、绿化、洁化。主要旅游线路、旅游景区、旅游村镇建筑富有特色、乡村风貌突出、自然环境优美。 |
市旅发委 |
2018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