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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761/2014-00210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4-05-29 00:00:00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高考中考工作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办函〔2014〕57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高考中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29 12:05:0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中考将于6月21日至22日举行,我市共有高考考生36374人,中考考生36626人。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全市高考、中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
  高考、中考作为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是影响广泛的重大政府行为,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高考、中考的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安全,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政治责任。当前,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期望越来越高,对高考、中考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2014年高考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2014年高考中考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更高更严的标准,采取更细更实的措施,努力做好高考、中考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全市高考、中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强化考试安全
  考试安全是高考、中考的生命线。各县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安全为核心,以预防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规范管理为关键,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考试安全治理体系,确保实现平安高考、平安中考的目标。
  (一)加强领导,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各县、区政府要统筹指挥,加强协调,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为高考中考顺利进行提供切实保障。各县区招委会要积极履行职责,切实落实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考试安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武警、保密、工信、宣传、交通、卫生、工商、环保、城市综合执法、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为高考、中考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责任,健全试题试卷安全保密机制。各县区招委会主任是本考区高考、中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育局长是主要责任人,考点主考是本考点的主要责任人,监考员是本考场的直接责任人。各县区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考试安全万无一失。各县区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把考试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目标任务,逐级、全员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责任后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认真落实试题卷保密室“三铁”、“四防”措施,提前检查调试好监控和报警装置,确保性能正常、符合要求,切实增强物防技防能力。市武警、公安、保密部门要抽调精兵强将,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试题试卷的押运、值班保管和安全保卫工作。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安全保密规定,严格执行“试卷保密室值班巡逻人员不少于四人” 的规定,试题试卷保管、分发、回收等工作要做到“环环相扣,无缝对接”。要加强试题卷和答题卡、备用卷在运送途中和考点内的管理,落实全程无缝盯防监控措施。
  (三)惩防并举,健全考风考纪治理机制。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增强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意识。要加强对监考和考务人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监督,做到往年考试组织管理中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坚决不用,日常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记录的人员坚决不用,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要对监考和考务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坚决杜绝内外串通、群体性、有组织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要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作用,加强考试过程监督。充分利用手机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的监控作用,严防考生、监考和督查人员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监察、公安、教育部门和人民法院要加大考风考纪综合整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高考移民”、“替考”、“助考”及工作人员参与违纪舞弊或借考试之名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完善预案,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立足实际,充分估计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和处置预案,开展必要的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加强舆论引导,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上下联动,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确保考务安全、涉考师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精心实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作为高考、中考的具体组织者,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做到“四个加强”,确保高考、中考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一)加强业务培训。要结合当前考试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扎实开展县区、考点考试工作业务培训,使各级、各类涉考人员明确职责、明确流程、明确要求、明确责任。
  (二)加强内部管理。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市有关考试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操作规程,严密组织,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考试工作人员特别是监考人员履职尽责和倒查追责的管理工作机制,做到操作规范,执纪严明,确保考风考纪良好,确保不出现重大考务事故和重大工作失误。
  (三)加强设施保障。试题试卷保密室等涉密场所各项设施必须符合标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并经市教育、保密、公安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要加强对标准化考点及考务指挥系统的日常维护,加强手机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等防范检测设备的检修,并提前做好相关调试工作,确保考试期间有效投入使用。
  (四)加强宣传服务。要继续深入实施高考、中考“阳光工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和动态信息,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高考中考工作的知情权。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控研判,密切关注高考中考舆情,杜绝炒作和不实报道。要坚持以人为本,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方便考生、服务考生,并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热情接待考生和群众,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四、密切配合,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高考、中考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各级招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继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三个专项行动,全面做好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考前和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的治安巡逻、消防安全、局部交通管制和综合执法工作,对承担运送师生任务的运营车辆提前检修,排查化解各种不安全因素。
  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重点做好考点周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对饮食摊点、学校食堂和考生集中食宿宾馆的检查,为考生提供应急就诊服务,做好高温季节疾病防控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住建、供电、通信部门要反复排查,落实应急措施,确保考点、保密室、考务指挥中心等关键场所的水电供应和固定电话、网络畅通,确保网上巡考系统正常联通。
  工信、无线电监测部门要强化技术侦测手段,做好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和网络信息监测,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无线电、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
  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信息服务,考试期间每天向教育部门提供气象预报,对雷电、暴雨等不利天气进行预警。
  环保、文化广电、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环境噪声综合整治,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的建筑工地要停工、娱乐场所要暂停营业,为考生提供安静良好的应试环境。
  市县(区)教育、公安消防、招生考试部门要组织对考点校舍和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考场坚决予以撤换,留足备用考场,确保考点设施安全,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各县区要及时掌握并合理安排高考、中考期间本辖区内组织开展的大型社会活动,提前做好协调工作,避免对考试组织和考生出行、考试产生影响。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