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761/2012-00193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2-08-13 00:00:00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办字〔2012〕90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8-13 12:08:0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为了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法制机构牵头、各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格局,市政府决定建立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乔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武     市政府秘书长

            王宝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少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朱吉良   市发改委副主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双琪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司法局副局长

            茹金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仓怀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倪建平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刘俊伟   市农业局副局长

            任晓春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和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师双喜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德润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谢     市信访局副局长

       庞潼新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锁奇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惠建学   市商务局纪检组长

       马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张绪让   市财政局调研员

       姚拴贵   市民政局调研员

       靳录平   市国资委调研员

       董长水   市住建局调研员

       朱拉明   市规划局调研员

       陈增强   市人口计生局调研员

       曹宝玉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调研员

       张英辉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宋世明   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由梁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世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实行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行政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

  (二)统筹规划全市行政调解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指导全市重大复杂行政争议纠纷的调处工作;

  (四)总结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五)督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临时交办的行政调解工作;

  (六)履行与行政调解相关的其他职责。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通报工作情况。通报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总结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二)召开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由市政府法制办具体承办。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委派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联席会议难以解决的重大事项,报请市委、市政府决定。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协调具体事项,提请联席会议审定重要事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

  (三)开展专题调研。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具体问题。

  (四)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处理需要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我市行政调解工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