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761/2012-00240 | |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2-10-22 00:00:00 |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政办函〔2012〕150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重新修订的《宝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紧密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原《宝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宝政办函〔2006〕34号文件印发)从即日起废止。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2日
《宝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