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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610300-116103000160042761/2022-00102
  • 发布机构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9-22 00:00:00
  • 名称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宝政办函〔2022〕80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2 15:25
来源: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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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106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宏阳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周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李西平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国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继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付 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文博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党建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增强   市司法局副局长

车勇前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王新年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调研员

张云昉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崔效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天利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任海成   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副局长

卫文杰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穆永强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权晓龙   宝鸡海关副关长

刘 阳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各县、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职副书记张云昉兼任,办公室成员(联络员)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办公室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和参加单位由召集人决定。

(三)各县、区政府要建立本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