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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2-07-26 10:22:02
来源: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类别:B

签发人:王继萍

宝市监函〔2022〕253号 

 

 

尊敬的市农工: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超市现做现卖食品监管的提案》(第108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收到您的提案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照您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超市现做现卖食品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拿出对策和改进的措施,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问题。

超市现场制售食品有两种管理模式:一种是超市自营,超市所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取得现场制售食品的相应许可项目,在本超市建立操作间、雇佣人员现场加工、出售并对制售食品安全质量负全部责任。市区内华润万家超市、永辉超市等均属于这种自营模式。

另一种是租赁经营,超市出租卖场内部分柜台及操作区域,承租方取得《小作坊许可证》并在超市售卖区域公示证照资料,对制售食品安全质量负主要责任,出租方超市负连带责任。市区家美佳超市及部分县区中型超市采取租赁柜台经营的方式较多。

以上两种管理模式均符合法律要求。

对照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及时召开由各县区局监管人员和各大超市食品安全专管员参加的专题会议,要求各超市提高认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中有关现场制售食品的管理要求,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抓好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管理。同时要求各县区局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对不具备现场制售经营资质的超市要加大处罚力度,抓好督促落实,行动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给予约谈或处罚。

2、加强现场制售食品日常监管。今年全省部署开展了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市县各级市场监管机构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在监督检查中对现场制售食品进行重点检查。查看操作间卫生管理及操作过程管理是否符合规范、操作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并在有效期内、售卖现场食品卫生防护及储存陈列设施是否到位、过期(报废)食品处置记录是否完善等。

从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永辉超市、华润万家超市等大型连锁超市自营现场制售食品管理状况较好,其它超市存在一些卫生状况不佳、管理记录不完善等违规问题,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纠正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3、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超市加强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禁止不能取得《小作坊许可证》的经营者开展现场制售的经营行为。同时对自营及出租柜台每日开展场内巡查,对承租方加工及售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落实奖惩措施,切实有效的排查现场制售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风险。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防微杜渐,充分保证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再一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

 

(联系人:贾海军,电话:3851836)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