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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48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2-07-19 10:39:55
来源: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类别:A

 签发人:王继萍

 宝市监函〔2022〕258号

 

吕亚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年代步车管理的提案的建议》(第4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建议中提出的严格要求电动车生产单位,要求生产的车辆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一、老年代步车现状

近年来,老年代步车已成为新的交通安全隐患,引起社会各界及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管理的民生呼声也越来越高。同时,对老年代步车难以实施规范管理的根源,是国家对该类产品是否属于机动车一直没有明确,老年代步车生产由其他部门监管。

目前我市无生产老年代步车生产企业,今年我局安排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各县区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经销单位进行了检查,一是查看有无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行为;二是查看是否有仿冒注册商标;三是查看经营者有没有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四是查电动车标识、标志、合格证,看是否有假冒厂名、厂址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规范了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同时我们也依靠12315投诉、举报平台,对涉及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的投诉、举报进行了及时分流、转办,并跟踪督办,有效地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我局今后对老年代步车经营行业的监管举措

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面对流通领域老年代步车销售市场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我们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研究,严格执法。

一是强化质量监督。指导辖区内老年代步车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取厂家生产资质及相关材料,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它标示,防止经营销售“三无”产品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老年代步车;加大涉及老年代步车消费投诉的调处力度,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二是加强消费引导。适时向社会宣传质量安全知识,发布消费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强化安全意识,购买使用质量合格和有安全保障的老年代步车。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整治老年代步车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部门,我局将加强与公安、运管、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力求在全社会构筑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最大限度的减少老年代步车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3日

(联系人:李玮,电话:3808538)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