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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7-10 09:59:47
来源: 宝鸡市民政局

类别:B

签发人:刘天宏

宝民函〔2023〕56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函


市民建: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提案》(第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的建议

2022年12月份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三岗十八级”薪酬标准的通知》,提出从2023年1月起建立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体系。各岗位按个人工作年限、文化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设置相应等级,对应相应的薪酬总额。套改后人均月涨幅1035元,目前全市10个县区已经建立了“三岗十八级”薪酬自然增长机制,并落实了人员报酬待遇,凤翔区、眉县、麟游3个县区正在积极推动中。

二、关于“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者选拔任用、培养培训、考核管理、职业发展等机制”的建议

2022年5月份,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围绕选配有制度、待遇有保障、评价有导向、发展有空间的总体目标,着重从社区工作者的选拔配备、培养培训、薪酬待遇、管理考核、职业发展等方面,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提升和增强社区工作岗位吸引力。

针对社区工作者晋升发展空间受限、职业荣誉感不高这一短板,切实解决社区“招人难、留人更难”问题,今年宝鸡市大胆尝试、主动作为,以创新求先机,打破现有体制机制的制约,率先在全省探索为全市191个城镇社区配备事业编制382个(每个社区2个事业岗位),打通了社区“两委”和专职工作者职业转换渠道,激发了基层社区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下一步我们将协调组织人社等部门,加大从社区工作者中选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力度,畅通人员晋升渠道,解除工作人员后顾之忧。

三、关于“加大社区工作者招录力度”的建议

为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充实社区工作人员力量。去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2022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的意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78名,通过笔试、面试的相应程序,将能力强、素质高、有学历、年龄轻的优秀人才吸引到社区,从事为民服务工作,有效补充社区工作力量。今后三年,我们将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名社区工作者”的标准,继续开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逐步配齐社区工作人员。

最后,感谢您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9日

(联系人:王金龙,电话:3901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