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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1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7-24 16:19:01
来源: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类别:A

签发人:赵海斌

宝农函〔2023〕136号

秦东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提案》(第410号)已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心和关注。现就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提案指出了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程度关系着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大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强支柱,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根本保障。但与此同时,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来源单一、发展空间狭小,效益不高,部分农村干部思想观念陈旧,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提出了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大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培育稳定的村集体经济增长点,强化自我造血功能,因地制宜,依托资源优势发展村集体经济等建议。针对这些问题和建议,我局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我们认为:提案中指出的问题客观准确,提出的建议也切合我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全面决胜脱贫攻坚、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立足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政策引导。市委、市政府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从2021年起,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列为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承担或参与以工代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涉农项目。在2021年制定出台《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关于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目标、路径以及土地、资金、项目等措施,基本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聚力突破。立足粮食安全大背景,顺应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大趋势,先后制定印发了《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协调落实机制》《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在全省率先成体系、系统化组织动员县区、镇街在有条件的村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作用,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形式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目前,全市落实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面积76.69万亩,村集体落实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面积30.7万亩,占比达38.2%。我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兜底解决土地季节性撂荒做法被《国内动态清样》刊登,凤翔区东吴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邻近村种植酒用高粱被央视报道,千阳县柳家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粮食生产托管做法在全省推广并作为典型案例推荐到农业农村部。

三是拓宽路径。系统总结市域各镇街发展村集体经济典型经验,梳理出《宝鸡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典型案例汇编》,提炼推行集体经济发展文旅融合型、抱团发展型、全链开发型、服务创收型、村企合作型、资金入股型、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产业带动型、农旅融合型等“十种模式”,涌现出凤翔区石头坡村、眉县齐镇村、岐山县城北村、陇县铁塬村、千阳县宝丰村、凤县三岔河村、高新区底店村等一批集体经济示范村。

四是项目扶持。我市自2019年开始,按照中省安排部署已连续四年实施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022年争取中央财政扶持资金3250万元,支持凤翔区、眉县、扶风县、陇县4个县区65个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四年共计向9个县区的274个村注入资金1.37亿元,今年又按照中省安排,及时组织太白县、千阳县、麟游县、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6个县区105个村开展中央通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入库工作,有力推动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

五是合力推进。各级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形成了多部门联动协同发展良好局面。组织部门设立党建领航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书记项目”,“擂台”比拼、晾晒成绩,营造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积极引导县区将财政涉农资金、有效衔接资金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倾斜,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承担或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涉农项目,并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集体资金、农民自筹资金等参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金融机构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授信范围,鼓励信贷资金更多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倾斜,全省首笔金融机构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在凤翔区发放,发放贷款437万元,全市形成了“党委政府牵头、部门协同联动、上下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六是扎实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有关要求,以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为切入口,切实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市、县、镇、村分别召开专项会议安排部署,均制定《行动方案》,明确了单位职责、实施步骤等工作要求,通过组建专班、广泛宣传、公开监督方式、学习培训、督导检查等方式,统筹部署、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实现了压茬推进、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保障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认真吸收提案建议,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积极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再次感谢对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杜天伦,电话:0917-326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