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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28 11:18:31
来源: 岐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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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类

签发人:张军辉


岐政函〔2023〕40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雪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公路及照明设施存在问题的建议》(第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通村道路里程持续延长,涉及村庄街道路段已基本安装电路灯、太阳能路灯,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出行,基本满足了群众生产生活需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群众对出行环境要求不断提升,环保节能美观的太阳能路灯成为最佳选择,已逐步取代电路灯发挥便民作用。接到您关于乡村道路安装、更换太阳能路灯的建议,我县立即明确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枣林镇、雍川镇配合,进行实地查看,切实摸清路灯照明现状。经统计,枣林镇目前共安装路灯1890盏,其中电路灯686盏,太阳能路灯1204盏,均能正常使用。具体照明时间为春夏两季21时至23时,秋冬两季20时至22时。南环线沿途贾家村9个组均已安装路灯且夜间正常使用。雍川镇路段共安装路灯3514盏,其中电路灯3186盏,太阳能路灯328盏,均能正常使用。具体照明时间为春夏两季20时30分至22时,秋冬两季19时30分至22时。南环线雍川镇南营村路段已安装路灯39盏,夜间正常使用。由于目前电路灯保有量较大,本着节约的原则,将电路灯更换为太阳能路灯的建议需逐步推行。同时,村庄以外需安装路灯里程较长,需要数量较多,涉及资金量大,我县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逐年分批将电路灯更换为太阳能路灯,为村民提供更好的出行环境。

关于对南环线公路及时进行养护维修的建议。我县南环线雍川镇至枣林镇境内公路为扶曹公路(陕西省路网线路名称)其中的一段。扶曹公路南环线路面改造工程于2022年12月列入国家“四好农村路”奖励项目,工程涉及我县路段起点为枣林镇神差村路口(G342国道与扶曹路交叉处),终点为蔡家坡镇南社头村路口(扶曹路与S107省道交叉处),全长9.2公里,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承建。该工程于今年3月中旬开工建设,历时1个半月完成路面铺设、标线划定等工作,已于5月底建成通车。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县各项工作,为我县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岐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5日


(联系人:樊凤亭,电话:0917-8212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