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银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学校食堂质量降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对学校食堂餐饮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也日益提升。对此,市、县区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不断提高食堂饭菜质量,严格控制价格水平。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专门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实施,指导督促相关学校具体负责落实。为有效保障学生餐饮质量,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等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印发了工作实施办法、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及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的意见等有关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的制度文件,积极为义务段学校食堂供餐及学生用餐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强化措施,不断提升学生食堂餐品质量。
一是狠抓校园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制度,强化工作举措,指导督促学校严格食材采购管理和供餐过程全流程监管,全力筑牢舌尖安全防线。二是指导学校制定营养均衡搭配合理的带量带价食谱,按照食谱为学生提供食材丰富、品种多样的餐品,满足学生多样的就餐需求。三是重视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和厨艺观摩等活动,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加工餐品“形、色、味”的基本技能,提高菜品制作的工艺水平和口感。四是开展亮饭晒菜活动,通过建立饭菜质量定点监测点,微信公众号晒食谱、家长微信群晒饭菜,让学校食堂餐品质量监督常态化。
三、量化成本,持续有效管控饭菜价格。
根据不同学段及类型的学校食堂经营模式,做好学生食堂成本和价格监管。一是农村义务段学校食堂年内全部实现自主经营,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食堂涉及的人工、设施设备添置及维护以及水、电、气等都由财政资金保障,不计入饭菜成本。二是加强学校食堂食材政府采购范围、采购内容、采购需求及意向、采购程序管理,完善大宗食材采购制度,鼓励各县区通过竞争性采购方式采购食材,明确规定通过竞争性采购方式确定的采购单价,不得高于学校所在地同期市场公允价格。对于非竞争性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大力推行原材料面向生产环节的统一采购,降低采购成本。三是对符合第三方经营的学校食堂,强化学校定期开展市场调研,指导学校推行饭菜价格公示和备案制度,与市场和其他餐饮企业进行比较,开展师生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提升第三方的饭菜价格和服务的竞争力。四是指导学校食堂合理调整饭菜份量,根据师生实际需求,推小份菜,半份菜等方式,以满足师生多样选择需求,又降低成本减少浪费。
四、严格监管,提升学生食堂服务意识和水平。
一是全力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监督作用,不断强化学生食堂餐饮人员的服务意识;二是配合学校膳食委员会,通过设立开放日邀请家长代表观摩学校食堂操作、随生就餐、学校领导陪餐等方式,参与学生食堂监管;三是通过公示食谱和饭菜、设立意见箱或在线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师生或者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等方式,定期组织饭菜满意度测评、并将调查结果作为食堂工作水平或第三方续约和退出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食堂供餐监管能力;四是根据学校类型和学段,合理安排供餐时间,根据学校管理和师生需求,增设临时供餐窗口、错峰供餐、食堂就餐导引等方式,提高食堂服务水平。
五、强化督查,做好行业督查和专业指导。
近年来,市教育局积极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检查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饭菜质量价格检查,强化春秋开学、夏季高温、冬季蔬菜价格异动等关键节点工作督查,严格供货商、供餐企业管理,明确供应食材的质量和验收标准,依据质量和标准建立评价和退出机制。同时聘请专业营养膳食机构及营养学专家,利用电子营养师等,不断加强对学校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与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一是持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着力纠治“校园餐”安全管理不规范等乱象,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全面加大对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等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大“互联网+名厨亮灶”建设,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抓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二是持续纠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计划执行中存在的存在的跑冒滴漏和贪腐行为,全面加强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供餐质量等方面的排查工作,规范流程,强化监管,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充分发挥有学生家长参加的学校膳食委员对学校食堂日常监管、饭菜质量、服务态度、价格情况等的监督职能,同时通过积极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持续提升食堂餐饮质量,稳定饭菜价格,“确保一学期孩子饭碗有变化”,让师生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宝鸡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韩梦青,电话:279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