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第183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围绕满足老年人多样性、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初步形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智慧相融入”的养老服务体系。
在保障用地供给方面,以城市社区为单元,按照“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建设目标,在万人以上社区规划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00-10000人社区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5000人以下社区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分级分类推进设施建设。在农村,按照“改建不新建、服务最大化”的思路,以中心村为重点,最大限度盘活撤并学校、闲置集体房产和其它公有或私有房产等资源,合理确定建设地点,进行改建、扩建,解决幸福院建设场所问题。大力推行公建民营、民建公助建设运营模式,在签订服务协议和明确资产归属的前提下,允许社会资本依托自有场地建设,给予公建项目同等补助。
在引入社会力量方面,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落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对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等。在全省率先出台《宝鸡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对企业或社会组织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根据建设规模、服务项目、评估结果分别给予最高14万元、9万元和6万元的年度运营补助。通过保障供应、税费优惠、加大补贴等措施,引导企业、社会力量积极有序投入养老产业。目前,全市80%以上新建居家和养老服务设施由社会力量运营。
在发展智慧养老方面,按照“市级开发、多级应用、数据共享、管用结合”的整体思路,在全省率先建成运营了全市统一、集政府监管与行业应用于一体的市级“智慧养老”综合服务管理云平台和调度服务中心,搭建市、县(区)、镇(街)、社区、机构“五位一体”的立体化服务网络。老年人及家属通过手机、电话就可预约服务,平台通过系统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向服务商家派单,实现养老服务与需求的精准对接。开通了“宝鸡养老”微信公众号、“3212349”养老服务监督电话,7×24小时全时值守,累计为8054名老年人纾困解难。目前,已为10884名老年人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19751余人(次),服务满意率98%以上。
在加快人才培养方面,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人社部门职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连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和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工程,建立2所市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家庭照护员3000余名,实现所有养老护理员经职业技能培训后上岗的目标。成立“宝鸡智慧康养产教融合共同体”,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合力培养优质服务人才。连续6年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3人在全省护理员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市民政局连续三年荣获优秀组织奖。开展养老护理员典型事迹巡回报告会。先后1人入选“中国好人榜”,54人在竞赛中取得名次,成为养老机构业务骨干。
在加强资金保障方面,累计投入2.3亿元用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等设施建设。为促进长效运营,着眼长远发展,2020年起,对正常运营满一年且由社会力量运营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年按照评估结果,分级分类给予运营补助资金,累计下拨499万元。2016年起,建立了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助机制,累计下拨补助资金3983万元。2021年起,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逐步启动实施老年人爱心助餐工作,累计投入200余万元,支持36所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为老年人开展助餐服务,市民政局以每餐1-2元标准给予补助,惠及老年人16万人(次)。市级福彩公益金每年60%以上均用于养老服务。
您提出建议很好,也是今后我们努力的方向。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围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再发力、再突破、再提升,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养老服务模式。
最后,感谢您对全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宝鸡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赵亮,电话:326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