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赵海斌
宝农函〔2024〕158号
王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凤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的提案》(第3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把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等需求,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在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产增收、保障我市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近年来,我市积极指导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宝农发[2021]198号),在《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宝农组发[2022]2号)中,明确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在《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宝农组发〔2023〕1号)中,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经营主体提供耕、种、防、收等生产托管服务,推进粮食规模经营;在《宝鸡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2-2025年)》中,提出对新型经营主体新流转耕地500亩以上或全程托管1000亩以上(经营5年以上),每亩市财政一次性补贴50元、县级配套50元。全市基本形成多层次多角度扶持农业生产托管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近年来,我市财政积极争取中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共计4600万元。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1400万元,其中为凤县争取项目资金100万元,重点支持市场供给不足和农民急需的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服务,重点围绕小麦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及果园套种等开展服务。
三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我市始终按照约定有合同、服务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项目有监管的“六有”标准指导县区承担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任务,从预算执行、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多个环节,采取措施,强化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重点支持粮油作物生产,资金补助突出关键服务环节,服务对象突出小农户。我市还将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与农机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合作社示范创建、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紧密结合、一体推进,把开展粮食规模化经营的村、粮食生产贡献大的村,列入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范围,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倾斜支持。并将耕地地力保护、农机深松、冷库建设项目由补主体、补装备向补作业、补服务转变,提升项目实施效果。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侯泽岐,电话:0917-326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