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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41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12-04 16:40:03
来源: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类别:A

签发人:赵海斌

宝农函〔2024〕141号


魏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蔬菜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的提案》(第4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宝鸡蔬菜产业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面积产量稳步增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技术水平显著提升。2023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73.8万亩,总产量181.2万吨,综合产值96亿元,蔬菜产业已成为宝鸡现代农业特色产业之一。您指出的发展难题客观存在,您提出的提案符合蔬菜产业发展实际,对促进我市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支持蔬菜产业发展。

一、多措并举扶持生产经营

蔬菜是重要的民生产品,市委、市政府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的有效措施,多渠道扶持产业发展壮大。一是减负生产成本。由于蔬菜种类多,栽培方式、生长周期、生产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差别大,难以同粮食产业一样制定相对统一的补贴品种、标准与方式,但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促进蔬菜供应,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价格按照农业用水、用电价格,蔬菜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实行与工业用电同价,新鲜蔬菜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收道路通行费等措施扶持蔬菜生产经营,并对符合条件的农田建设、农机购置等给予政策补贴,助推蔬菜产业发展。二是出台扶持政策。2023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宝鸡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我局会同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市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扎实开展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年-2025年)。截至目前,共列支蔬菜产业基地建设补助600万元,设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基金3600万元。同时,我局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苏陕协作等涉农项目资金,从设施建设、改造提升等方面扶持蔬菜产业发展。三是完善保险制度。我局积极与财政、保险监管等部门协调,将设施农业纳入宝鸡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每亩保费400元,最高保额12500元,各级财政按照保费70%的比例进行补贴,计划投保规模7.15万亩,形成菜农利益保护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严格执行蔬菜生产经营优惠政策,争取设立专项补助支持蔬菜产业发展。不断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加快推进蔬菜产业保险产品、服务和机制创新,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的强农惠农作用。继续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为蔬菜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二、典型示范强化项目引领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坚持以项目引领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秦岭生态菜”产业带,建设标准化蔬菜基地,推动全产业链扩能升级。一是争取项目支持。引导太白县、陈仓区等蔬菜优势区发挥优势,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陕西省设施蔬菜基地县(区),太白县、陈仓区已列入国家级蔬菜产业集群和省级蔬菜产业链建设重点县(区),大力培育绿丰源、绿蕾等“链主”企业,抓建太白县咀头镇、陈仓区周原镇、凤县平木镇等产业强镇,依托蔬菜产业发展特色典型争取更多项目落地实施。二是抓好项目建设。聚焦以蔬菜为主的设施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指导蔬菜产区合理规划布局、集群融合发展。2023年,下达我市蔬菜产业集群项目资金2500万元、省级千亿级设施农业项目资金1610万元;2024年,争取省级千亿级设施农业项目资金1620万元。通过统筹规划项目实施,组织建设高山蔬菜示范基地、设施蔬菜保供基地、工厂化育苗中心和老旧设施改造提升等一批重大项目,示范引领我市蔬菜产业提质增效。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蔬菜产业优势特色,积极谋划实施一批工厂化、数字化、智能化现代设施蔬菜项目,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老旧设施提升改造,推进食用菌设施化、工厂化生产,加强蔬菜采后加工能力建设,引导蔬菜园区三产融合发展,着力打造陈仓区北新路现代设施蔬菜示范基地,提升蔬菜产业发展能级。

三、科技赋能强化创新驱动

宝鸡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突出科技化支撑,扎实开展数字科技赋能行动,着力提升蔬菜产业科技水平。一是创新农技服务模式。2021年,全面启动农技人员入园服务活动,组建了蔬菜产业专家指导团和蔬菜产业技术服务队,市、县农技人员“一对一”包抓全市50多个蔬菜园区;2023年,成立了市级蔬菜产业技术体系,对接国家和省级体系科研任务,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和试验示范,组织技术宣传、培训和推广服务,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二是提供政策资金支持。按照《宝鸡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2024年市级财政分别投入430万元、432万元,加大我市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农业科技合作;2024年列支100万元,用于我市10项农业主推实用技术推广和10项农业科技创新课题研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三是推广关键实用技术。重点开展设施蔬菜“三改一提”(改造棚型、改良土壤、改灌溉用水和方式,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和高山蔬菜“一新二改三化”(新品种示范推广,改传统育苗方式为漂浮育苗、穴盘育苗等集约化育苗方式,改传统生产方式为标准化生产方式,推行蔬菜全生产过程机械化、化肥农药减量化、蔬菜产品商品化)技术集成示范,为蔬菜园区引进新优品种,配套智慧农业、水肥一体化灌溉、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设施装备,提高蔬菜生产标准化水平。2023年,示范推广设施蔬菜“三改一提”技术6.6万亩、高山蔬菜“一新二改三化”技术7万亩,为产业发展注入科技动力。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蔬菜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蔬菜产业技术体系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标准化生产等职能,在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农机农艺融等方面依托宝鸡蔬菜产业联盟抱团发展,以科技创新提升蔬菜综合生产能力。

四、合理合规协调用地指标

针对防止耕地“非粮化”政策下,蔬菜产业和设施农业用地面临的新情况、新需求,各级各部门不断改进完善农业用地管理方式,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稳定露地蔬菜规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只能种植粮食作物,但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蔬菜生产基地,也被划为基本农田,可以种植原先的农作物;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可采取粮食与蔬菜等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这些规定为露地蔬菜生产用地提供了保障。二是用好设施用地政策。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设施农业用地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该规定极大地简化了用地手续,降低了用地成本,提高了用地取得效率。同时,《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严格控制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县级批准并符合相关用地标准,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我局在确保粮食产量的基础上,按照巩固提升现有日光温室、适度规模发展不破坏耕作层的标准化大中棚的思路,保障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积极推进与蔬菜产业相关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发展面积10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保供基地40余个,切实提升我市冬春蔬菜稳产保供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统筹考虑资源环境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在满足耕地保有量和足额划定耕地保护红线的基础上,引导树立大食物观,为发展蔬菜产业和设施农业预留空间,提高区域农产品供给能力。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宝鸡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积极建言献策。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胡晓帆,电话:326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