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签发人:周保君
宝发改函〔2024〕126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号建议的答复函
范宏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县域城镇新能源设施配套水平优化县域发展环境的建议》(第2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作为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牵头部门,我们深刻认识到新能源汽车是未来发展方向,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关系民生的一件实事,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快建设。
一、加强规划引领,落实新建建筑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日益增多,人民群众对出行充电的需求日益迫切。我市围绕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子布局,抢抓政策红利、加大支持力度、明确工作重点,着力破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相继出台了《宝鸡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25年)》(宝发改煤电气发〔2022〕429号)《宝鸡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宝政办发〔2023〕46号)等文件,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在建设项目选址论证中,涉及新建居住社区停车位,要求10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涉及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要求其配建停车场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5%,建成的充电车位不低于10%;二是协调相关单位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纳入到出让土地的规划条件中,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与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三是协调相关单位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审查设计方案,并在规划核实时,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使规划条件要求的相关内容在具体审批工作中落到实处,确保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要求建设。
二、简化建设手续,提高配套电网保障能力
乡村地区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多数以家用为主,目前市场的新能源车企出售新能源汽车时都配套相应的慢充桩,乡村地区居民安装自用充电桩夜晚充电、白天使用较为合理,且用地、用电条件较为完善。
同时我市大力支持居民建设专用充电桩,建设流程进一步简化,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国网宝鸡供电公司对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安装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限时办结,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市场主体加大投入
为支持和引导更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加大在我市投资建设力度,2023年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争取中省资金,对2018-2022年已备案建成投运的充电基础设施发放奖励资金390万元。通过奖补政策的实施与引导,更多的第三方充电设施专业运营机构在宝鸡加大了投资力度。经过近年的发展建设,我市充电基础设施整体发展趋势良好,基本解决了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难的问题,并且带动更多公交企业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为推动公交车新能源化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下一步,我市还将继续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予以支持。
四、结合乡村地区对充电基础设施需求,合理布局建设公用充电桩
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及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活动的开展,新能源汽车在乡村地区将会广泛推广和使用。目前乡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均较缓慢,充电桩仍有缺口,加强乡村地区充电桩建设,将是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我市在乡村地区加大建设力度,先后建成充电桩500多个。未来规划布局中,我们将结合乡村发展实际情况,按照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结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镇充电基础设施短板。结合我市城乡交通,在各重要交通节点、重点旅游景区、换乘停车场等地规划布局以快充为主的充电基础设施,以满足外来车辆充电需求;积极推进镇村地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等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对既有的医院、文体场馆等场所,加大改造建设力度;对于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优先在停车场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同时对需求集中的区域加大投资建设力度,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五、积极推进乡村公交场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行业的应用。截至4月底,全市绿色公交车比率达100%,运营绿色新能源公交车1121台,建成了玉涧堡停车场、南坡村停车场、高新十六路停车场及行政中心调度站、龙山雅居调度站等15处充电站,529个充电终端,各县也先后建成了客运站充电桩,可满足全部新能源公交车充电需求,并错峰对外共享服务社会车辆。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纯电动公交车的发展情况,全力支持乡村地区公交车充电桩建设。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任 悦,电话:3262601)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县区人大常委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