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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5-17 09:45:00
来源: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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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B

签发人:周保君

宝发改函〔2024〕78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函


崔巍峰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培育发展“大健康产业”的建议》(第163号)收悉。根据发改部门工作职能,现就建议中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委历来重视重大项目对健康产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结合发改部门工作职能,不断完善健康优先的政策体系,深入实施“健康宝鸡”建设,指导市县谋划医疗卫生和全民健身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努力构建大健康产业发展格局。

一、支持健康优先,纳入各项发展规划

为深化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动健康优先政策体系建立,我委将“实施健康宝鸡行动”纳入《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在“第十七章建设区域医疗康养中心”“第二节拓展卫生健康服务领域”“提升健康服务管理水平”中,明确了“加快推动卫生健康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针对重大疾病和突出问题,聚焦重点人群,统筹实施'健康宝鸡'行动,开展健康机关、健康军营、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活动,普及健康生活、建设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提升健康服务和健康管理水平”。并在《规划》中明确实施国民营养计划,突出抓好中小学健康促进,加快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促进等专项行动,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实施新一轮全民健身计划,将健康优先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有机衔接。

在我市“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编制中,设置“第六章病有所医”专章,“以'健康宝鸡'建设为统揽,持续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具有宝鸡特色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从完善优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大健康领域快速发展方面制定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措施。

在规划编制方面,我委的工作职责是编制《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也称总规),您提出的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是专项规划,规划的制定属于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能。

二、积极争取卫生领域中省资金

2023年,我委密切关注国家投资方向,充分发挥发改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卫生领域中省投资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先后为宝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市中心医院港务区分院建设项目(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市中医医院分院、市中医医院分院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市中医医院中医康复住院综合楼、市传染病医院(宝鸡市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市人民医院院内提升改造、陈仓区中医医院内科综合楼、岐山县医院门诊楼改造、千阳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二期工程、扶风县人民医院医疗功能完善改造、眉县横渠中心卫生院提升改造、五丈原中心卫生院(岐山县第二医院)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陇县康复理疗中心、陇县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提升等22个项目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9808万元、省级预算内投资128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14亿元,项目总投资62.2亿元。以上项目的建成投用,将进一步改善我市医疗卫生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

三、全力推进我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

2023年,为深入推进《宝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落实,加强宝鸡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人民体质、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我委按照中省关于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政策规定,会同市体育局为眉县文体中心体育馆、陈仓区车站体育公园、金台区蟠龙镇足球场3个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03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900万元,项目总投资1.87亿元。以上项目的建设落地,为我市新增全民健身中心1座、10.5万平方米体育公园1个、5人制足球场1个,进一步扩大了群众身边健身场地的有效供给,促进健身设施更加公平可及。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规划,立足发改部门工作职能,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持续推进我市卫生、体育领域项目建设,为促进我市大健康产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联系人:刘  沛,电话:326011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眉县人大常委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