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周保君
宝发改函〔2024〕93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函
郭建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推动将千阳(陕甘界)至宝鸡高速公路拟建项目纳入陕西省高速公路路网规划的建议》(第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路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千阳(陕甘界)至宝鸡高速公路是平凉(白水)经千阳宝鸡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加我市北出甘肃的省际通道意义深远。2020年,我市与平凉市签署了《共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交通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加快推进平凉至宝鸡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多层级的协调联络工作机制。
目前,我市境内路段已纳入《陕西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下一步,我委将加强与市交通运输局和省发展改革委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将其纳入我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推动项目早日启动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公路项目建设工作的关心以及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联系人:黄耀,电话:326179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县区人大常委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