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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6-04 08:59:03
来源: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类别:A

                                                 签发人:高晓博                                                                       宝审服函〔2025〕5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2号建议的答复函


赵占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旧(城)改项目的建议》(第23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旧(城)改项目的建议》(第232号)中涉及我单位的建议第二条:“2.在旧城改、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须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因特殊原因不能修建的,减半收取人防异地建设费。”。

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移交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发〔2020〕 4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主要负责建设项目的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等,市国动办负责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征收。您建议的“在旧城改、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须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因特殊原因不能修建的,减半收取人防异地建设费。”,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第四条: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人防主管部门按照当地防空地下室的造价制定,报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人防办备案。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适当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

2、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3、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4、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建议您提出的这个问题咨询人防主管部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二、《关于推进旧(城)改项目的建议》(第232号)中第三条:“3、针对区级旧改项目审批流程提供政策便利,简化审批环节,建立设立市级旧城改造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明确各部门的审批时限,提高改造项目推进效率。”

我单位主要做法是:

1、加强全流程服务。开展“上门走访、服务纾困”专项行动,建立重点项目台账,采取领导包抓、开展项目“代办管家”服务、推行“全程帮办+前置辅导”等工作机制,从准入、准建、准营全过程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服务。

2、推行并联审批。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四级会商机制,建立“提前介入、一窗受理、同步踏勘、并联审批”的全生命周期协同办理模式,对水电气暖信介入外线工程实施并联审批,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环评等事项联合申办,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推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三证连发”,实施林地、草地占用手续并联审批。

3、探索极简模式。打造建设项目开工极简审批模式,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制度,分批次公布豁免清单,对纳入清单的项目免予办理工程规划许可。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4月25日



(联系人:陈丽华,电话:0917-326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