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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7-17 09:27:48
来源: 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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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B类

签发人:袁军平

宝国资函〔2025〕24号

王克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依法清算契机,进行龙腾路北段西侧道路拓宽改造的建议》(第2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陕西昌荣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荣公司”)为陕西宝棉纺织集团全资子公司,2022年12月,昌荣公司与宝纺集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依法破产程序。昌荣公司蟠龙桥北龙腾路西侧(生产区)土地是企业破产资产,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2024年1月、2024年12月,经第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分别通过了企业破产资产变价方案、破产资产分配方案,拟通过公开拍卖、变卖方式处置昌荣公司破产资产。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督促昌荣公司,积极配合破产管理人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快推进破产财产拍卖。买受人竞得资产后,将根据政府规划部署,推进土地资产盘活利用。

感谢您对国资监管和市属企业依法破产、资产盘活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国资委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