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签发人:卢剑平
宝市监函〔2025〕157号
尊敬的市民建:
你们提出的《关于严格监管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提案》(第54号)收悉。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按照我们市场监管的职责范围答复如下:
校园周边食杂商店及摊贩的主要消费群体为少年儿童,未成年人认知及自控能力较弱,在挑选食品时容易贪图便宜和口感,给商家销售低价劣质食品提供了市场空间,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公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历年来均高度重视,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政治任务来抓,把校园周边200米内的食品销售单位列为风险等级最高的D级单位,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经过多年来的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优于其它区域。
一、扎实部署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后认真安排部署,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与教育部门、城管部门协调配合,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商店、超市、街道小摊贩为重点区域,以问题麻辣条、各类小食品、“五毛食品”、饮料、乳及乳制品、散装食品为重点品种,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杜绝销售问题食品。
二、以问题为导向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重点核查。
各级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将经营企业资质是否合法、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三无”“五毛”过期食品、是否有散包漏袋食品、食品是否按照储存条件要求进行储存售卖等作为核查重点,对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不严的责令落实到位,对未按食品储藏要求经营食品的责令增加设施设备或下架,重点对经营的儿童食品的外包装标签标识内容进行查看,确保无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经过多年来的反复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守法意识有明显提高,近年来没有发现“三无”食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个别商店索证索票资料不全,且有过期票证;多数商店仅留存进货票据,未建立进货台账;个别食品摊贩未持有城管登记备案表;个别商店食品摆放分类不清,陈列杂乱;临期食品未设置专区。
三、强化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我们联合教育、卫健委、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教育,采取宣传进校园、进课堂等多种形式,增强儿童、青少年的识假辨假、安全消费意识及能力,鼓励家长及社会 公众对“三无”产品及其销售者进行投诉举报,共同打造安全健康的校园周边食品环境,形成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学生远离不健康食品,同时,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也对经营户进行指导和宣传,引导经营户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提高认识,守法经营。
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