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签发人:卢剑平
宝市监函〔2025〕130号
严晓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外卖食品安全检查力度的提案》(第5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为加强全市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确保网络订餐平台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外卖餐饮食品安全,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餐饮平台经营合规指引书》《《宝鸡市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宝食药安办发〔2025〕5号)等文件方案,制定相关工作措施,要求各县区、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认真依法履行职责,主动作为、不折不扣做好辖区餐饮经营单位网络订餐的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在摸清辖区网络订餐服务单位底数和现状的情况下,常态化开展清理整顿,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二、强化平台自律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目前我市在“三大”外卖平台的供餐经营户分别有:京东421户、美团4436户、饿了么2460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各平台签订《外卖平台食品安全承诺书》。围绕入驻核验、经营许可、主体信息公示、协议规则公示等方面强调了平台的信息公示义务;针对食品质量、宣传内容、交易价格、知识产权、账号管理等方面强调了平台管理责任;在垄断、不正当竞争、算法合规等方面明确了禁止性的内容。此外,对餐饮服务平台在配合监管执法、报告问题、提供数据等方面的责任义务提出了要求;压实平台网络食品销售备案、网络餐饮服务备案、信息保存、明厨亮灶等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督促平台全面提高自我管理和规范经营水平。
三、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整治行动
在整治行动中,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的学校周边、中央商务区、城中村等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网红店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一是严格审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二是开展集中整治。组织进行线上线下同步摸底清理,对涉及我市的美团外卖、饿了么网上订餐、京东外卖等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从《食品经营许可证》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原辅料是否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三防”设施及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及卫生条件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打击了未开展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无证从事餐饮服务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无证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查配送站点。把规范外卖配送行为作为整治的重点内容,组织对分布在全市的美团、饿了么等3个外卖配送站点进行逐一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外卖配送站点的食品安全管理培训、食品配送设备清洁消毒、外卖骑手健康证办理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配送站点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四是开展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网络即时配送食品”专项抽检活动,抽检对象为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企业。抽检过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网络食品抽检方式、费用支付、信息采集、样品收集等程序合法,从网络食品交易平台中选取具有代表性商家,包括肉制品、饮料、油炸食品、粽子等多种平台上销量较高的食品。涵盖了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多个方面,经过严格检测,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五是加大监管力度,为降低餐饮外卖在食品配送过程中的食品污染风险,保障食品配送安全,理清商家、配送人员责任,减少餐饮浪费,在前期食安封签普及活动的基础之上,经过充分调研后制定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封签使用管理制度,鼓励餐饮单位在配送过程中使用食安封签,让消费者拿到餐品后更放心。六是严把线上店铺证照及餐品信息规范公示,我们积极对接饿了么、美团、肯德基等外卖平台运营者,要求各平台及时更正相关经营主体信息公示错误问题,确保信息准确度,并要求平台加强自查,促进商家合规经营。
四、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持续加大外卖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的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使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购买放心,用餐安心。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