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张俊峰
太政函〔2025〕12号
刘俊霞等11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太白县“7.16”洪灾损毁道路桥梁恢复重建的建议》(第1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太白县全域地处秦岭腹地,横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境内有5大河流59条支流,年平均降水量680~750毫米。全县农村公路大多地处山区,紧邻河道、山洪沟,且桥梁众多,极易受到洪涝灾害影响。2024年7月16日,太白县遭遇强降雨袭击,洪灾造成1条省道、62条农村公路通行中断,45座桥梁不同程度受损(其中:15座完全损毁,32座局部受损),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21亿元。灾害导致全县44个行政村、38000余名群众的出行安全及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一线指挥,完善调度,交通运输部门、各镇迅速调集机械90余台,组织施工300余台班,连续奋战,开展抢险作业。7月26日成功临时抢通全部水毁道路,保障了群众基本出行需求。同时,及时统计上报道路桥梁受损情况,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受灾情况评估,按照先通后畅、先重要后一般、经济适用、厉行节约的原则,研究制定《太白县暴雨洪涝灾害普通公路灾后恢复重建的实施方案》,科学编制分项目修复方案,多方争取项目资金,按照受灾情况和生产生活需求,分批陆续启动道路、桥梁恢复重建工作。
截至目前,我县共多方筹措灾毁道路桥梁恢复重建资金65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200万,交通行业抢通、以奖代补、养护补助资金2400万,县级财政涉农及配套补助资金1000万,其他部门及乡镇投资资金900万),启动实施了靖口镇农村公路桥梁及道路水毁修复、咀头镇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交通行业水毁修复和养护项目以及财政涉农等16个水毁修复重建项目,共新建桥梁13座(总长229.72延米),维修加固受损桥梁32座(总长1139.38延米);完成了32条县乡主干道修复(其中路基填方10744立方米、防护挡墙19864立方米、路面修复23247平方米、恢复排水沟1339米、波形梁钢护栏4697米),剩余未实施修复的2座桥梁和30条村道已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实施重建工作。
本次洪灾损毁道路桥梁恢复重建工作受到省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取得了很好的修复成效,但由于我县财政紧张,灾后恢复重建投入巨大,建设资金仍有5000余万元缺口,无法全部完成恢复重建工作。下一步,县政府将继续加强与省、市发改、财政、交通等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力争早日完成全部损毁道路桥梁恢复重建任务,更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
太白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联系人:郭小强 电话:0917-49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