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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8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9-01 08:55:00
来源: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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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A类

签发人:李宏发

宝卫办函〔2025〕253号


许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县级公立医院人员备案管理的提案》(第387号)收悉。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现就您所提推行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核定编制和实行编制备案管理问题

2014年,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17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县级政府依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居民医疗服务需求,按照县域户籍人口每千人3.0张病床、床位和人员编制1∶1.5的比例,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明确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的床位和人员编制比例。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省政府《意见》精神,我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县区,推动全市编制核定和备案管理工作。2017年下半年,市委编办先后印发宝编办发〔2017〕126号、128号、129号、130号、131号、136号、137号、142号、159号、175号、196号、221号文件,对各县区公立医院核定编制控制数进行了逐一明确。以麟游县医院为例,事业编制121名,核定编制控制数225名,领导职数5人,县上可按照“适应需要、从严掌握、一次核编、逐步到位”的原则,在不突破县事业单位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程序适时调整医院人员编制,但不得超过编制控制数。2022年,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宝鸡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2022-2025年)行动方案》(宝政办发〔2022〕50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再次强调“合理确定市、县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的工作要求。

目前,我市各县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属地管理职责,依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居民医疗服务需求,认真开展编制核定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区30家县级公立医院中,金台区、凤翔区、眉县、陇县、麟游县、凤县共14家公立医院均已完成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重新核定。其他县区级公立医院编制核定工作尚未完成。由于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权限在各县区,下步我们将积极协调市委编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指导各县区加快推进编制核定,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及动态调整工作。

关于您提出的由市卫健委牵头制定《公立医院人员备案管理方案》问题,我委今年已多次与市委编办进行对接沟通,基本考虑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备案工作相关政策精神,在认真做好编制总量核定工作基础上,按照“统一备案岗位、统一审核流程、统一计划管控、统一待遇标准、统一考评机制”的基本思路,认真做好全市公立医院人员备案管理工作顶层设计,指导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规范有序推进编制备案管理工作。

二、关于不同类型岗位人员占比问题

《意见》在“改革人事制度”中明确:优化人员结构,医师、护士、药师和技术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量的85%,护士不少于每病床0.4人。按照《意见》要求,我委督促指导各县区,持续优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结构,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占比。经统计,截至2024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医院总人数2574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2014人,占比已达85.5%。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加大与市县编制部门沟通协调,按照国家编制工作政策安排,指导各县区政府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开展编制核定和备案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专技岗位占比标准,谋划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关于优化备案管理人员优待政策问题

《意见》在“改革人事制度”中明确: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定岗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22〕10号),明确提出“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出台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的具体政策”。《行动方案》对保障县级公立医院人员待遇问题专门明确:县级政府继续按照编制数量将县级综合医院人员基本工资70%以上和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基本工资100%纳入财政预算。按照省市关于优化公立医院人员优待政策的有关规定要求,2025年7月,我委牵头协调市级7个部门,研究印发了《关于促进全市卫生和社会工作工资总额增长的实施方案》,明确:动态缩小不同等级和不同类型医疗机构间人员收入差距、医院内部不同科室不同专业间人员收入差距,重点向儿科、精神卫生、中医、急诊、病理、麻醉、全科、产科、老年医学科、护理等专业倾斜,推动全市公立医院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达到35%。

下一步,我委将在积极推动编制备案制落实的同时,持续加大与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全市县级公立医院,认真抓好省市有关政策要求落地落实,充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健全完善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同工同酬的具体制度和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定、收入分配、岗位聘用、进修培训等方面的正当权益。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委将继续以建议提案办理为抓手,将代表的真知灼见及时融入卫生健康政策规划,转化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具体举措,更好地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

(联系人:谢晓芸   联系电话:326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