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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宝鸡市贯彻<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8 14:36:41
来源: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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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有关部署要求,健全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稳步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我们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宝鸡实际,研究制定了《宝鸡市贯彻<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至8月1日

办公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419

联系人:上官睿佳

联系电话/传真:3263082

电子邮箱:fgwghk@163.com

宝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8日


宝鸡市贯彻《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

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4〕1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27号),健全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扎实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质增效

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实“实际工作+实际居住”落户的户口迁移政策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发挥居住证实际持有时间省内互认政策效用,完善租房落户细则,在街道社区、人才市场、产业园区、物流园区设立公共集体户,为租房落户提供便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动户口迁移业务和开具户籍类证明事项“跨省通办”依托“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推行“陕西电子居住证”办理。公安、各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健全常住地提供本公共服务制度。根据人口流动情况,动态调整配套标准,优化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行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扩大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在居住地享同等待遇范围逐步将流动人口的居住生活、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子女就学、法律援助、城市公共服务等纳入居住证管理范畴逐步实现“一证通”。2030年,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接近67%。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教育民政公安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开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劳务品牌培育、就业服务提质“三项工程”。开展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等新技术新领域职业技能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就地就近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农民工持证上岗。依托优势产业培育壮大劳务品牌,举办“春风行动”等就业帮扶专项活动深化苏陕劳务协作精准对接持续扩大就业规模。完善农民工综合服务体系,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春暖农民工”“薪暖农民工”“城暖农民工”等关爱行动。推动千阳县零工市场建设。到2030年公共实训基地1个以上,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教育司法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扩大公办学位供给,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贯彻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推进“宝鸡好学校”“宝鸡好课堂”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应保尽保。(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健全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房源供给采取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等方式,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水平。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中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覆盖范围,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全方位权益保障体系

(六)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实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积极引导鼓励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推进工伤保障进一步提质扩面。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争取并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进城落户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坚持“大稳定、小调整”,采取“一组一策”方式,探索“延包+集体经济收益补偿”“延+退补平衡”“延包+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社”等路径,稳妥推进“长期不变”到“长久不变”。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实施“消薄培强”行动,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以促进农业社会化“全产业、全过程、全主体”为路径,持续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维护进城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重点支持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模大、吸纳搬迁人口落户多的县(区)。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结合人口流动和地区生产总值、常住人口数因素,合理安排用地指标,保障文体、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用地需求。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保障省市级重大产业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保障优势地区发展空间,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稳步提高县域城镇化水平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特色优势产业坚持“4321”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动态完善“一县一策”“一区一策”事项清单。统筹推进县域产业发展、园区建设、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城乡融合等重点工作,细化主导产业功能定位。完善主导产业项目库,统筹推进“四个一批”项目建设,引导重大产业项目向城镇化重点区域布局,有序承接先进产业和头部企业梯度转移。引导县域不断做大特色经济、联农带农经济、集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产业园区提级扩能支持蔡家坡创建国家级经开区,加快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构建高水平产业服务支撑平台。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改革,推广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等供地方式。实施“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按年度发布工业企业亩均效益领跑者名单。切实落实《宝鸡市工业园区建设指引》,推进园区提档升级。建立投资全周期一站式服务机制,鼓励引入专业化运营主体,支持工业标准厂房产权分割转让。聚焦园区数智化、绿色化赋能,创建一批省级绿色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筑牢产业发展人才根基实施中职院校“双示范”建设,支持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支持宝鸡文理学院创建高水平大学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下沉县域中职学校,优化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建设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大力推进中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宝鸡特色学徒制培养。实施“新农人”培训提升行动,助力农村产业发展2030年,建成7所高水平示范性中职学校、5所产教融合型学校。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加快补齐县镇产业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一批“省级县城建设示范县”和特色小城镇。持续深化岐山县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示范,支持陈仓区开展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省级试点和扶风县、凤县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抓好“四好农村路”“千万工程”及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健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2030年,全市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不含新建未满3年的普通高中)达标率100%,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9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提升副中心城市能级

十三打造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加快推进宝鸡机场建争取宝汉高铁纳规,推进宝天、宝成铁路宝鸡段改造,加快麟法、眉太、鄠周眉、关环、北过境、钓磻等高速和银昆高速两条连接线建设,抓紧宝天第二通道、麟灵高速、乾岐高速、G244凤翔经陈仓至太白、G344横水至柳林等项目前期,系统构建“内通外联、公铁互补、空地立体、衔接顺畅的“十字+多向放射”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国省干线建设,推动普通干线公路升级改造。依托“数据链”建设宝鸡智慧交通体系。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深化创新协同与产业链协作健全关中平原城市群协调推进机制,主动承接西安非核心功能疏解和一般性产业转移,加强产业配套协作。发挥秦创原(宝鸡)创新促进中心作用,开展科学研究、企业培育、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组建宝钛战略性未来金属基材料产业创新中心、航天时代精密加工技术创新中心,建立陕甘工业母机集群国家工业母机原创性技术创新中心,共建一批高水平创新联合体、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中试孵化基地。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快市场一体化建设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推动宝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积极融入西安都市圈。全面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项目信息共享、市场主体互认、电子服务互通。市职转和营商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深化城乡教育联盟和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整合乡镇教育资源,鼓励建立九年制学校,办好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实现数字教育普惠共享。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级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覆盖。强化区域政务协同,推动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制定同城无差别受理事项清单,加快实现高频政务事项“一网通办”。教育卫生健康委、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狠抓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城市建设

十七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建立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持续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善“城市更新规划-片区策划-项目方案”全链条体系推动部分集中连片老旧小区实施“立体化改造+社区商业植入”,打造15分钟完整生活圈。聚焦“一老一小”加快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建立普惠养老托育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因地制宜实施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住宅物业管理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排水防涝、“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合理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具有隔离功能的旅游居住设施和城郊大仓基地,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应急管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房屋征收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系统推进城市洪涝治理改造提升渭河、千河等主要河流干支流城市防洪设施,持续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等项目推进渭河市区段堤防加固、河道清淤疏浚及生态化改造,实施主城区渭河南山支流“一河一策”综合治理、宝鸡峡灌区塬边渠道城区段除险改造等工程建设,增强市区河道防洪能力。开展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先行区和先行水库建设,提高防洪标准,保证防洪安全。加快城市排水管网改造和设备更新,建立定时清淤疏通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动态监管。稳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大治理力度,消除城区严重易涝积水点。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整治,加快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和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做好大型灌区水源保障、骨干输水工程及灌区间的连通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将消防安全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和设施布局,开展重大火灾风险源专项整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消防救援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支持眉县、麟游县开展省级低碳近零碳试点县建设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体系。加强建筑节能改造和绿色建材应用,推广清洁取暖和分布式光伏。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提高公共充电设施覆盖率,推动有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充(换)电设施。到2030年,基本实现公共桩镇镇全覆盖,换电站县县全覆盖。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据局、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县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时限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抓好落实。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动态监测评估方案实施进展;市统计局要完善城镇人口统计基础,定期科学开展城乡划分代码调整,探索基于大数据的人口流动监测机制。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宝鸡市贯彻<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

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起草说明

一、起草的背景与必要性

2024年7月2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正式发布,2024年12月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实施。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有关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宝鸡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宝鸡市贯彻<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依据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41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27号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起草。

三、拟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宝鸡市持续强化新型城镇化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市城镇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存在以下亟待破解的关键问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有待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存在短板、县域城镇化水平亟需增强、副中心城市能级有待强化、城市更新与安全韧性建设需系统深化。拟通过制定实施本方案,着力破解当前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全市新型城镇化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为安全的方向迈进。

四、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批示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各县区、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中省文件精神,研究讨论我市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具体工作措施,起草形成《方案(初稿)》。2025年4月至6月,分两次正式征求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